第一六六章 六首英文歌(1 / 2)
放眼世界歌坛,从受众的覆盖范围、音乐的影响范围而言,主要分为三大主流,即英语音乐、拉丁语音乐和华语音乐。
这三种音乐,都可以算是国际性的,只不过相比起英语音乐在全球的强势地位而言,华语和拉丁语的受众,都有着极大的局限性,且越来越弱势。
而英语音乐的代表性国家,当然是美国和英国,其中尤其以美国为主,而在美国的音乐文化基础上,如果再把加拿大包括进去,整个北美地区,基本上就代表着英语音乐的最主流和最前沿,连英语的母国英国,都有所不如。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格局,首先当然跟北美地区的人口多、经济发达、消费能力强分不开,但还有一个方面,不容忽视,那就是,身为一个多种族的国家,美国人的心态非常之开放,这就使得北美歌坛对各个流派的音乐有着极强的包容性和接受度——如果勉强类比,当下的美国,很有些类似于巅峰时期的大唐王朝。
在中国,几千年文化的发展,来到现当代,歌坛有好几种音乐流派,是独属于华语的,比如民谣,比如所谓的甜歌,就是只属于中国的,而在美国诞生,并随后被发扬光大、传播到整个世界去、受到整个世界无数歌迷们欢迎,甚至成为美国文化代表的,则有更多,比如灵魂乐,比如蓝调,比如美国乡村音乐,比如嘻哈。
作为整个世界歌坛的统治者,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加在一起,在音乐的各个西门门类,几乎都拥有着代表性的巨星和传唱度、美誉度极高的代表作品。
要在这样的一种市场和这样的一种音乐环境下崛起,既容易,又不容易。
尤其是,这个要崛起的歌手,还是一个来自神秘东方的中国人。
所以,李谦为廖辽这张全球专辑在英语歌曲方面的选歌,煞费心思。
首先廖辽唱不好嘻哈,也不是完全不能唱,只是相比之下,她肯定还是更擅长慢歌、抒情歌。所以,嘻哈音乐在她的第一张全球专辑里,还是不要的好。
然后,r&b,可以翻译成节奏布鲁斯,也可以翻译成节奏蓝调,这是在美国最受欢迎的音乐门类之一,而且也是李谦前世相当喜爱的,所以,这个要有。
再然后,当然,廖辽的嗓子和她的歌技,放眼世界都是顶级的,而灵魂乐这种极度考验歌手对自己的嗓音、技巧和情感拿捏水准的音乐门类,绝对是最适合廖辽发挥自己超强唱功的音乐门类了,没有之一。所以,这个肯定要有。
再然后,美国乡村音乐,这是最纯正的诞生于美国,且至今仍然对美国歌坛有着极强统治力的音乐门类,不管是李谦曾经经历过的那个时空,还是在当下的这个世界,乡村音乐在美国,都是巨星云集的——简单讲,一个外来者,要想在这块市场上站稳脚跟,乡村音乐几乎是必备。
到这里,好了,一共六首英文歌而已,这就差不多了。
李谦翻来覆去的寻思、推敲,最终,他帮廖辽敲定了除《my-heart-will-go-on》之外的另外五首作品——
首先两首,都是来自一代天后惠特妮·休斯顿的作品,一首《i-will-always-love-you》,已经无需多说,而另外一首,也是惠特妮·休斯顿的代表作,叫做《could-i-have-this-kiss-forever》。
前者是最经典的灵魂乐,后者则是最经典的英文情歌,而且是对唱。
如果可能,李谦当然希望滚石唱片能够邀请到流行天王杰里·卡伦来跟廖辽合唱这首歌,而如果请不来,李谦就准备亲自上阵——事实上,要不是考虑到这种对唱的情歌容易给自己家里添乱子,他连邀请杰里·卡伦的想法都不会有。
不过再想想,实在不行,回头就给周嫫和谢冰也各自写一首对唱情歌就是了。
因为……还是那句话,有了《my-heart-will-go-on》傍身的廖辽,已经不需要什么“提携”了。
然后,提及李谦印象中那个时空的欧美歌坛,尤其是2000年前后的欧美歌坛,还有两个人,是肯定跳不过去的,那就是玛丽亚·凯莉,和仙妮亚·唐恩。
前者是r&b天后,后者是乡村天后。
玛丽亚·凯莉的作品,李谦思来想去,最终选择了《through-the-rain》。
在另外那个时空,这是一首颇有争议的作品。它出现在玛丽亚·凯莉的一段低谷期之后,算是她开启新一段巅峰的一首作品。歌词的内容很励志,这个没问题,而且当时玛丽亚·凯莉也的确是正陷入很多的负面新闻之中,所以以这首歌来鼓励他人,也鼓励自己。但是,这首歌一经面市,就遭到了很多专业人士的质疑,大家当时纷纷批评她太过炫技。
实话讲,另外那个时空2000年前后的玛丽亚·凯莉,其歌唱技巧已经炉火纯青,而这首歌在气声和华丽的高音之间的自如切换,也的确是展现了她对声音、对气息的过人的掌控能力,之所以被批评为炫技,虽不能说全部是冤枉,却肯定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此前她那些负面新闻的拖累。
而且受业界很多批评声音的影响,这首歌虽然在欧洲疯狂地收割各种排行榜的第一名,在美国本土的成绩,却只能算是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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