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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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天晚,她拉廖辽和谢冰一起喝酒,喝个差不多,三个人一块儿聊天聊到半夜,然后在一个屋里睡了。

李谦总算是歇了一天。

…………

齐洁其实是过来开会的。

她头一天过来,第二天,格伦夏尔和约翰·戴斯从洛杉矶飞过来了。

现如今的“明湖——哥伦亚”体系里的三大一小四个大头领,聚在李谦的酒庄里,开起了碰头会。

而这个会议,是格伦夏尔提议召开的。

正好约翰·戴斯要过来欧洲开始主持《龙门客栈》在欧洲的发行工作,于是他也一起过来,参加这次碰头会。

目前负责亚洲市场的明湖化,负责北美市场的哥伦亚,和在整个体系内处于辅助地位的,专门负责从明湖化和哥伦亚嘴边捡它们不吃的那块肉的东方梦电影公司,目前都处在很重要的一段时期。

讲真,在这个大的全球电影布局体系里,如果说李谦是国王,齐洁是宰相,那格伦夏尔和约翰·戴斯都算是一方的诸侯。

明湖化完美地完成了对哥伦亚的收购,并且因为格伦夏尔的复出任,和齐洁采用的完全放权式的信任,使得哥伦亚以最小的代价、最快的速度,度过了被收购之后的震荡期。

再加明湖化一口气砸了几笔钱过去,《黑客帝国》的发行也让哥伦亚干脆利落地大赚了一把,内部也开始理顺了,重新崛起所需要的起步资金又是充裕的,于是,以格伦夏尔为首的哥伦亚管理层,开始雄心勃勃。

当初说了是放权,完全交给格伦夏尔去主张接下来哥伦亚电影公司的一切运作,齐洁也好李谦也罢,后续也没有表现出丝毫要插手的意思,那格伦夏尔当然不可能主动地把哥伦亚那边的电影制作计划一件件的向明湖化这边报批,充其量他们只是做好了计划之后,向明湖化这边报备一下而已。

但是,在自己的计划之外,哥伦亚还盯了明湖化这边。

所谓开会,讨论什么,格伦夏尔代表哥伦亚的管理层,要求两件事:第一,哥伦亚要求参加《黑客帝国》第二部的投资,从制片阶段开始,要开始参加,第二,哥伦亚那边要求李谦作为导演,在未来的六年内,负责为哥伦亚执导两部商业电影——注意,他们是既要求分现有的果子,又要求李谦为哥伦亚打造新的作品。当然,这一部分,他们同意明湖化和东方梦也加入进来,大家分摊资金压力,也分摊毕竟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

算盘打得极为精明。

但齐洁还没说什么,约翰·戴斯首先表示了反对。

《黑客帝国》第一部是东方梦参与了投资的,这一笔投资,让东方梦大赚特赚,约翰·戴斯怎么可能允许哥伦亚进来摘果子!

至于格伦夏尔要求李谦负责为哥伦亚执导电影,约翰·戴斯则要求必须把东方梦电影公司考虑进去,也是说,他们也要进来,参与投资。

因为通过《葫芦娃》,通过《黑客帝国》,李谦已经证明了他的执导能力——他不止是能够拍出在国和泛汉语化圈大卖的作品,他还能拍出在全球范围内大卖的作品来!

但对于明湖化来说,不是那回事了。

虽说哥伦亚是明湖化的全资附属子公司,赚了也是自家的,但两家公司毕竟是两家公司,各自都是拥有独立的财务系统的。

李谦一个人,又不可能剖开分成两半来用,他去给哥伦亚执导电影,必然要在明湖化这边减产,甚至干脆停产。而眼下的明湖化,虽然已经培养出了一批足以在国内征战、且不输给任何公司任何导演的成熟的商业导演,但李谦是李谦,少了他的坐镇,总是感觉底气不足的。

说白了是,只要李谦在,只要他在持续的为明湖化出产电影,他在带队,那明湖化可以吊打一切牛鬼蛇神,李谦要是走了,在明湖化这边停产了,万一赵河、冯必成他们下部片子扑街了呢?怎么办?

这矛盾,简直不可调和。

格伦夏尔打越洋电话给齐洁,又写电子邮件沟通,齐洁当即表示,“明湖化接下来有一系列的大型制片计划,李谦不可能走开去美国拍电影”,于是,格伦夏尔知道李谦到了法国,决定直接飞到这边来——现在哥伦亚也是你的资产,总不能真的丢手不管吧?

而齐洁感知到格伦夏尔字里行间的咄咄逼人与雄心壮志,虽说明知道李谦不可能把工作重心直接转移到美国去,但还是有些担心,干脆格伦夏尔还早一天的飞了过来。

于是,三下里碰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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