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2 / 2)
“他从二十六岁之后就没有再进过监狱,但很明显这家伙不可能突然看开不去犯罪,有很大可能,他所谓的‘老师’在这个时候找到了他。”本森手里翻了翻马丁·戈德温的生平记录,一切犯罪记录都在对方二十六岁戛然而止,甚至从那之后几乎可以说是毫无音讯,宛如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结合对方之前过于“直白”的犯罪事实,要么就是真的死了,要么就是学到了更厉害的犯罪技巧。
斯特布勒一手举着杯子一手叉腰:“两个多月前,首次出现在纽约开始犯案,从那个时候开始就出现了越来越暴力的犯罪倾向,但一个多月前因为不知名原因突然离开,我们当时怀疑可能是警方马上就要追查到他了。”
亨利放下手里的茶杯,补充自己知道的细节:“第一次真正杀人的过程很可能是意外,后续调查得知,目前还没有找到真实身份的1号受害者受到袭击的时候可能正在遛狗,实验室在狗绳上发现了某种小型犬的毛发,并且脖子上的勒痕充满了犹豫迹象,但这一意外打开了他的阀门。”
伊玛拉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手支在桌子上杵着头:“他已经在众多袭击强jian的过程中找到了自信并积累了经验,因此在找到了自己所钟爱的杀人手法后并不会退缩,也无法控制自己停下,哪怕知道自己被警方所追捕也不会停止。”
说到这里,伊玛拉灵机一动:“第一次抛尸的地点,那个废弃的烂尾楼,我们都以为马丁·戈德温是因为隐蔽才把尸体藏在那里的,但他当时应该是刚刚到布鲁德海文,万一他只是因为那边更方便呢?”
亨利即刻表达了自己的认同:“扼死受害者的过程是马丁·戈德温获得掌控权的过程,他会需要一遍又一遍地重温这些过程,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自尊,尤其当他在日常生活中被人当作最底层的流浪汉时更是如此。”
迪克速度也不慢,他眼神往亨利的方向飘了一下很快又收回,好像真的只是在看发言人一样随意:“每一次抛尸地点,对方都选择了很靠近闹市的某个偏远之处,因为那里是他的安全区,流浪汉偏爱这样的地方用作休息,也不会有人对一个流浪汉进入小巷子感到奇怪。”
本也不傻,他当即就决定行动起来:“烂尾楼的案发现场已经把所有的人手都撤离了,按照常理来说之后也不会有警察过去,说不定那个家伙还在附近。”
人类到底还是无法脱离动物的本能,尤其是这些热衷于犯罪的家伙们。
犯罪分子拥有自己的犯罪舒适圈,就如同动物拥有圈地盘的本能一样,哪怕自己没有刻意决定,但潜意识会更偏向熟悉的地方。
第一具尸体被抛弃的地方很大概率是马丁·戈德温下意识思考到最隐蔽的角落。
一个人第一次做某件被潜意识里所认定为“错误”的事情时,情绪都是紧张的,本能地就想要逃避,想要隐藏。
哪怕之后的犯案甚至算得上大胆,但第一次永远会给予更多的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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