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原来是猞猁(2 / 2)
王宇调整身体,面向着透气孔的方向,悄声无息的向前迈了一步,将匕首横在身前。
只要这只猞猁挖开透气孔钻进来,王宇有90%的把握,一击毙命。
直播间的观众,已经通过王宇的表情,知道外面的野兽并不是西伯利亚虎,现在看到野兽似乎在挖洞,想要进来,纷纷发起弹幕。
“我非常佩服这只野兽的勇气。”
“很快又要到我最爱的荒野美食节目了。”
“宇爷:我很欣赏你,所以就决定清蒸吧。”
“宇爷稳如防御塔。”
王宇当时在四周堆积积雪的时候,并没有堆积的太厚,主要是时间不够。
这只猞猁的速度很快,即便寒风将积雪冻得非常坚硬,他仍然在一分钟的时间里,将透气孔挖成人头大小。
透气孔中传来的阵阵热浪,顿时让猞猁楞住了,随后惊喜中的猞猁,连忙扭动身体钻入洞中。
只是,当他将脑袋努力挤进休息所中,看到早已蓄势待发的王宇时,眼睛中的瞳孔猛然一缩。
一瞬间,猞猁敏感的第六感,让他感知到了致命的危险,就在他想要快速缩回头,逃离这里时。
等待多时的王宇动了,腿部肌肉猛然爆发出全部力量,整个人闪电般扑了上去,手中匕首直直的刺向猞猁的大脑袋。
“噗呲。”
刀锋入肉的声音,伴随着一捧鲜血飞溅而出,整把匕首,从猞猁的右眼中刺入,直接穿透大脑,一击毙命。
将脸上的鲜血擦去,王宇抽出匕首,直到这时,他才开始认真打量,这只猞猁身体极为健壮,并且毛发浓密。
尤其是颈部蓬松的毛发,看起来非常像雄狮,坐在篝火边,用手抓着猞猁浓密的毛发,对着直播镜头说道:
“就是这些又长又浓密的毛发,和皮下脂肪,才能让他们抵御深夜的极端低温。
这些毛发,简直就像穿了一件军大衣,我要把皮毛割下来,用它当毯子,我想一定很暖和。”
说话间,王宇已经握着匕首,划开猞猁的肚子,顿时,许多内脏从其中涌出,同时,伴随一股浓烈的腥臭味。
忍着异味,王宇没有立刻开始剥皮,而是不断翻动内脏,似乎在寻找什么。
很快,他便从一堆内脏中,找到了一片巴掌大小的器官,将这片深褐色,还冒着热气的器官,举在镜头前,解释道:
“这是猞猁的内脏,我得趁着他热乎的时候吃了他。”
说着,王宇低头,在手上的肝脏上咬下一大口,一边咀嚼,一边解释道:
“动物体内含有维生素最多的,就是肝脏,而肉质中含有的维生素,微乎其微,生吃肝脏,可以最大程度地摄取维生素。”
“在很久以前,每到冬季时,当地的亚库特人就会生吃动物的肝脏,获取其中的维生素,在以前,冬季的西伯利亚是不可能有蔬菜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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