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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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睡着了。

徐瑾言将他身体放倒在沙发里,替他脱去了鞋,动作轻缓。随后又将自己外套脱下,盖在他身上。

等徐瑾言从办公室出来,走出重案组时,他才察觉裤子一侧有些咯人。手放入口袋中,再伸出来时,掌心已经多出了一枚戒指。

徐瑾言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了陆凌风刚才那只不安分的手。

***

森宇离开市局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趟药店。待他从药店出来的时候,眸光却瞥见了马路对面的一家花店。

森予犹疑了几秒,最后还是朝那家花店走去。

一进门,顿时一股浓郁的花香如拥挤的潮水般扑面而来森予不适的皱了皱眉。

店主是个模样清秀的男人,见到森予,脸上立刻浮现出笑容。

先生您好,想要什么花?

森予对送花没有任何概念。在他眼里,花只是种子植物的有性繁殖器官。是由花瓣、花萼、花托、花蕊组成,有不同的颜色以及芬芳的气味。

森予没说话,在花店中走了一圈。

店长又问:送女朋友吗?

这次!森予终于回应了。

他是男人。

店主微微一怔,不过很快便反应过来。于是他向森予一一介绍着,店里所有花的花语。

森予的视线突然落在一处,他打断店主。

我要它。

出了花店,森予手里多了一捧花束。

等他到家,天已经黑的彻底,开门进屋,屋里一片漆黑。

林葳并不在家。

森予将手里的药以及花束摆在桌上,给自己倒了杯水。

看样子,林葳是在自己出门后不久也出了门,这个点了还没回来。

那么问题来了。

在自己出门前,林葳还以身体不适为由向自己请了一天假。

那么他这又是去了哪里?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这一连串的问题从森予脑海中蹦出来后,他手里依旧握着杯子,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刚才自己的灵魂像是短暂的出了窍,游离在这纯净又冰冷的空气中,他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自己刚才做了什么?

这难道就是失神?

就因为自己回来后,林葳不似自己期望那般坐在家里,用他那陷阱一般的笑容来迎接自己?

心里无端生出一丝烦躁出来。

***

林葳到家的时候,刚掏出钥匙准备开门,顿时察觉出了什么。他嘴角微微勾起,从口袋里掏出一段绷带,绕过颈子,将右手手臂穿过这是手臂受伤的样子。做好了这些,他波澜不惊的打开了门。

进屋后,他看到森予正坐在餐桌上,手边上还有一盘意面。

森予并未抬头,像是早已知道进来的是谁。

实际上,单单只从来人脚步声,森予就知道他是谁了。

你今天回来的挺早,怎么样?案子破了吗?说着,林葳已经走到森予对面坐下。

森予将口中的食物细嚼吞咽下去后,才缓缓抬起眸子。你去哪里了?

林葳笑了,目光中藏匿着一抹邪气。怎么?现在连对我去了哪里这样的事情也好奇吗?

很显然,是的。森予的眼底划过一丝淡漠的笑意。我对有关林葳先生的任何事情都会保持一定的兴趣。即使你不愿意说,我也能知道。

说着,他的目光又向下移移到林葳被绷带吊起的那只手臂上。

胳膊还疼吗?

林葳有些吃不准他,上一秒分明还在质问自己,结果下一秒又来关心自己。

哦,好多了。本来也没多疼,只是扭伤而已。

林葳所谓的扭伤,是昨天自己一时兴起,偏要做俯卧撑。结果在做到三十几下时,一时没把握好力度,扭到了右手手腕。原本也不严重,可看到森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脸色还隐藏着一股不明显的担忧神色,他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恶、趣、味。

森予盯着他的眼睛,煞有介事道:扭伤手腕,轻则伤筋,重则可能导致骨折,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今后很可能会造成局部淤肿,伤害机体功能。我买了药,等会记得吃。

林葳不动声色回应道:好,谢谢。

说完,他将视线转移到森予面前的餐盘里

森予起身,端起还未吃完的意面,准备往厨房走。林葳猜出了他的意图,忙不迭开口:你的晚餐还没吃完。

我已经没有胃口了。

林葳用另一只手,夺过他手里的餐盘。那正好,我替你吃了。

其实在做晚饭前,森予就已经给他准备了一份。看着林葳毫不客气的拿起他用过的刀叉,卷起一截面送入口中

他决定,暂时不把替林葳准备的那份意面拿出来。

森予重新坐好,目不转睛地看着林葳将盘里的面,一点一点的消灭完。末了,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嘴角

随着林葳舔嘴唇的那个动作,森予心里顿时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刮过一般。

真好吃。

对于夸赞森予这件事,林葳从来都是毫不吝啬的。

森予却道:林葳先生明明是跟人出去吃饭,还是一个女人。为什么没吃饱?

林葳故作惊讶,唔你是怎么知道,我跟人出去吃饭?并且还知道对方是个女人?

很简单,从你今天刻意的穿衣风格,以及你左肩处那一小块口红印记,不难猜出你外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去见一人,而且对方是女性。

另外,你应该清楚,我的嗅觉灵敏度高于常人。我嗅到你身上有股很淡的肉汁味以及红酒味,说明你跟这个人吃了饭。最后一点,正常人同另一个人并肩走路时,会下意识让对方处于自己习惯用的那只手的一侧。比如,你是左撇子,如果有一个人同你并肩走,你更愿意让对方处于你左右一侧。不过这也不能解释你左肩处为何会有一小片口红印记。

只有一种可能,你同那女人走路时,你们之间的距离处于亲密距离,也就是十五厘米之内,很显然你同这个女人之前就认识。为了躲避什么,那个女人低头将口红留在了你肩膀处。这样一来,也不难推断出这个女人穿鞋后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三至一米六五之间,再通过口红的色号,以及所使用的香水,我脑中立刻浮现出一个人...是在上一起案件中的其中一名受害者,闫国俊家门外遇到的那名女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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