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她如朝露降人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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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长风目瞪口呆,张口结舌,呆若木鸡……这一刻,简直无法形容,他的表情要多精彩就有多精彩。他从少年时便自负侠气,虽然行事倜傥,不拘小节。杀人无算。但一直以来,确实没有做过这样的事。而且看对方那受到天大侮辱般的表情,分明自己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色魔啊!

“那你想怎么样?”

“我一个弱女子能够怎么样呢?哼!要不然你现在一剑杀了我。要不然……明天我就派人去四处宣扬,让天下人都知道你的真面目!”

“呃……还有第三种选择吗?”

卫长风极力忍耐着想要暴走的冲动,看着那张在灯光下美到魅惑的面孔,他十分怀疑,如此半是清纯半似妖艳的女子,究竟是不是凡间人物。而他却并不知道,对方的一颗心脏几乎要紧张的快要跳出来了。

赢子玉感觉到刺客的那双眼睛仿佛能看透一切。那是吴钩利刃,又是秋水无痕。那里面有长河落日,又有浅草没马蹄。不管是在遥远的梦境里还是现实中,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锐利的目光,而却又偏偏生的那么好看。

她已经不知道暗中深吸了多少口气,才压抑下混乱的情绪和无尽的羞涩。如果可以的话,现在最应该做的事当然是赶快拿衣服过来,包裹严实自己那因为湿透而显得凹凸不平、曲线毕露的身体。可是,她却不敢动。不是怕刺客杀人,而是怕吓跑了他。因为,就在这片刻之间,有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就占据了她的全部意识。她要留住眼前的这个人,让他来保护自己!于是,她简短的回答了一个字。

“有!”

“说来听听。”

卫长风是一个爱惜名声的好刺客,他可不希望自己被传播成一个暗室亏心的“采花贼”!然后,他便听到了对方提出的条件。

“我听人家说,盗亦有道。你既然做错了事,就应该作出补偿……。”

“可以,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去拿来!”

“呵呵!你能不能听清楚一点儿啊?我是秦王哎!堂堂大秦王朝拥有四海,会稀罕你的什么东西吗?”

“那你到底要怎样?!”

卫长风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样的耐心。如果换成任何其他人,他会在对方的喉咙上穿一个洞,那样就不会有什么条件可提了。子玉擦去眼泪,妙目流转,心中暗自喜悦。忘了听哪个老夫子说过的“君子可欺之以方”。原来,这是真的啊!

“除非你答应做我的侍卫,那么今晚的事就一笔勾销,当作永远没有发生过!”

就这……也太离谱了吧?!

即便是过去好几天,卫长风再次想起他刚刚听到这个条件的时候,还是感觉到非常荒谬。这个角色的转换,是他在刺客生涯中遭遇到的最离奇事件。然而,更离奇的是,他竟然答应了。不过,经过讨价还价之后,附加了一个条件。那便是他只负责保护她半年时间。半年之后,他便来去自由。秦王笑吟吟的答应下来。

其实,在很久之后,卫长风曾经问过子玉:“你当时为什么要选我呢?”

而子玉的回答只有简单的一句:“因为,我从你的眼睛里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的星河。”

卫长风为此在黑夜里仰望过无数次星空,但却一直都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而在更久更久的以后,当他怀着想要毁灭整个世界的心情,俯瞰这破碎山河的时候,却忽然想明白了一件事。

在那一夜,他本来可以一剑杀掉秦王身份的赢子玉,然后继续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做他的刺客。对于他这样的人物来说,不要说是意外跌倒在温水池里,就算是掉进大江大海中,迎面万丈巨浪千重波涛,也可以照样拔剑杀人!

但有一个地方不行,即便他已经天下无敌,也不行!因为那一夜他跌入的一湾浅水,名字叫作“爱河”!

千种红尘烦恼,万夫杀戮莫敌。烽烟遍布山河碎,金戈铁马入梦来……也许,从他看清她脸的那一刻起,一切都已经注定了!

而在那夜的阿房宫里,用手捧着一份所谓“文书合同”的卫长风,则显得有些茫然。在已经穿戴上秦王服饰的赢子玉目光注视下,他用略显笨拙的手握笔在右下角写下自己的名字。这双手只适合握剑,握笔显然不在行。身为秦王亲自选定的侍卫,各种待遇条件自然极为优厚。他只匆匆看了一眼,就已经在心中感叹,这半年的期限,所折合起来得到的报酬,恐怕自己做刺客杀二十年人也比不上啊!

“原来你的名字叫卫长风啊?……呵呵!既然作了我的侍卫,就叫作卫央吧。卫保安,你好!”

用隽秀字迹在另一边也签下自己名字的子玉,笑语嫣然,好像是终于得偿所愿的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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