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小弟是捡的(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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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荷一直觉得,当年兰泽是她捡到的。

三年半以前,荷花姐姐第一次碰见小兰的时候,是在某处闹市区夜店的门外。

大晚上的,兰泽背着书包,在门外溜达了好几圈,就是不进门。

那是妖精的妈开的店,兰泽只是来找妖精的。他以前可从来不知道,这种喝酒听歌的地方进门要买票。所以,他就被挡在门外了。

买票进门很简单,但是事后怎么和大学里专门负责找碴的训导老师解释清楚这份开销,就不简单了。

他知道妖精在里面,来之前联系得好好的。到了门口,却死活收不到妖精的回应。

挡住他的何止一张门票。更多的,是内心的顾虑。比如妖精他妈很可能正在训人之类的。

张荷正在地面休假。出来时只穿了一身联合体的冬季制服,没佩带职衔标识。她看着小朋友在街上徘徊,一看就是不属于这里的乖孩子。忍不住上前,把他拦住了。

“没来过?”

男孩摇摇头。

“想进去?”

男孩点点头。

“姐带你进去玩?”

“还是算了。”

“为啥算了?不想进去见识一下了?”

“其实我只是想找人。再说了,有什么好见识的?”

“唔,有道理。”张荷自来熟地拍拍男孩子的肩头。“有什么好见识的,自己判断嘛。”

于是,兰泽跟着陌生的大姐姐,进夜店里转了一圈。

当然,没找到妖精。店铺的后面部分,他们也进不去。工作人员把门。报上妖精的大名有可能管用,但万一他妈真在的话,那不是自找麻烦嘛。

说起来,夜店里,ht联合体的人,真不是一般的多,简直和包场了似的。昏暗的光线下,宾客聚成一堆一堆的,到处都是张荷大姐的熟人。

这帮人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从天上回地面来休假,一般都是能怎么浪就怎么浪——不分男女老幼,都和撒欢的野狗似的。联合体也不管。当然,如果浪过火了:违法犯罪,有地方公检法管着;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滥用联合体明文禁止的违禁品,诸如酒精、伪麻黄碱之类的,联合体的制度也不是摆设。

禁用酒精的制度和种族有关系。北亚和东亚起源的各民族,普遍对酒精的耐受性非常差。这是基因缺陷造成的。

如果只有少数人携带基因缺陷,可以称之为遗传病。然而事实上,北亚和东亚的大多数人,都是基因缺陷的携带者,这就只能称之为种族特性了。

联合体并不禁用酒精,只不过针对北亚和东亚各民族,规定一定剂量以上的酒精内服或外用,必须附带有效处方——有医生签名、医院盖章的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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