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比樱桃酸甜 第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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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这才抬着手臂擦掉脸上黏.滑的蛋液,他将握在手心里的助听器重新戴回到耳朵上,他有先天性听觉障碍,右耳没有听力,左耳听力低下,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听见外界的声音。

他迈开步子,往小巷子里去。

当他走到家门口,看到地上那只浑身是血,嘴张得大大的的白猫时,刚刚一直笔直站立的少年突然一个大步迈过去,扑通一声跪下了。

他眼眶通红,伸出颤抖的右手摸着被血染红的白猫的身体,低低地说了一句:“对不起。”话落,他眼泪砸下来。

白猫叫小白,是少年养的猫,上个星期,它的前脚被一群顽劣的孩童用捉老鼠的夹子给夹伤了,旧伤还没好,如今直接被人打死。

都是因为他。

少年站起来,拿出钥匙开了铁门上的锁,把没了气息的白猫抱进了院子。

院子里有个长形的小菜园,里面长满了杂草,少年在墙角的地方,把杂草拔干净,他用铁锹挖了一个坑,把小白放进土坑里,他轻轻抚着它的身体,哽咽着:“以后你再也不用跟着我受罪了。”

这一年,少年十五岁。

本该是鲜衣怒马,在阳光下恣意成长的年纪,却过早地经历了有些人大概一辈子都不会经历的腥风血雨。

暮去朝来,时间可不管这个世间的你遭受过怎样的磨难,它只会头也不回地一直往前走。

时间一晃,五年过去了。

当初那个少年已经离开了家乡,考到了南方的一所大学。

少年走在学校的林荫小道上,少年还是一副少年相,漂亮的脸上唇红齿白,白色衬衫,水洗白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透白干净。

那双清澈见底、漂亮精致的眼睛里看似古井无波,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到底看过多少的人情冷暖,经历过多少的惊涛骇浪。

时间过去很久,久到很多人都不记得他了,但是他没忘,五年来,他一个人抱着自己,吞了多少的眼泪才让不断渗血的伤口慢慢结了痂。

“程渊!”

李晓飞抱着两本书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十一准备干吗?”

程渊笑笑:“要写小说。”

今年的夏天去得尤其慢,眼看都十月了,温度还持续在30度。

太阳很烈,他鬓角有汗滑下来,划过眉骨,润过他右眼角的那颗浅褐色的泪痣,颇有几分美人垂泪的味道。

李晓飞是程渊哲学系专业的同学,因为程渊出众的长相,学校里很多女生都爱看他,再加上他左耳戴着助听器,就更加惹人注意了。

像——

“他长得真好看!”

“可他是个聋子啊?”

“我的天,那不就是残疾人?”

“我开始还以为他戴的是耳塞呢,我的天,我喜欢的竟是一个聋子!”

“可惜了可惜了……”

诸如此类,程渊早就听习惯了。

介意的会说他是个聋子,或者残疾人,不介意的就会觉得那算事吗,带个助听器不跟正常人一样?

李晓飞就是后者,他对程渊很友善,把他当朋友,两人认识是通过网站签约作者的内部交流群。

程渊是一家文学网站的签约作者,他写的全是犯罪小说,偏暗黑系,李晓飞作为同一家网站的签约作者,主打的都是无限流。

李晓飞写小说时间不长,今年年初才开始写,而程渊,他高二就开始在网站上连载了,不过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和网站签约,尽管没有首页的人工推荐位,但他个人的专栏收藏数凭借他小说的吸引力早已过万。后来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他正式和网站签约,每周一次的榜单推荐,让他的作品大量的曝光,如今,他完结的四本小说,本本收藏量过60万。

他如今已是当下最热的犯罪小说家之一。

李晓飞更文没有程渊积极,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而程渊,几乎是日更,断更的次数屈指可数。

两人一左一右往学校门口走,李晓飞问:“你那个《蔓及荒野》什么时候完结?”

程渊想了想:“大概还要一个多月吧。”他最近卡文了,这几天要不是因为有存稿撑着,估计他都要断更了。

李晓飞无语:“你这意思是你八天都要在房间里抠键盘了?”

程渊笑笑:“不写也没事干啊。”而且现在小说也是他主要的经济来源。

李晓飞挠头:“真是佩服你,我就坐不住,我坐那一个小时最多也就只能写20分钟。”其余四十分钟不是看看手机就是上上网站,反正就是摸鱼。

没存稿的作者最怕读者在评论区里催更。

李晓飞就是典型。

两人走到门口,李晓飞的方向是往东,程渊是往西。

程渊不住校,他在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小区里租了个40平方的一室一厅。

走了一段路,程渊到住地的时候一身汗,他换了鞋,拿掉左耳的助听器就去了卫生间的浴室里。

他洗澡很快,五分钟就解决的事情,洗完澡,他头发都没怎么擦就坐在了桌子的电脑前。

他经常看读者评论,虽然他很少会回复,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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