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一块怀表(1 / 2)
但是对方没有回答。
任凭篝火噼里啪啦地响着。
一会是看着橙红色的火苗无比服帖地舔着水壶的底子,一会又是看着兔子野鸡的烹饪状态,转一转方向。
最后才是捡起树枝稍稍的拨弄一下下方的柴火堆。
有的时候火烧得太大,未必是一件好事。
一切还是要讲究恰到好处比较好。
陆老鬼在边上静静等了一会,始终没有看见洛英华吭声。抓着树枝拐棍的食指微微抽搐。戴在食指之上的黑色戒指中心,一颗黑曜石正反射着熊熊火光。
洛英华这个样子,分明是在……
“爷爷,我刚刚在溪水边发现了一点地衣,给你洗了一点,等下尝尝吗?”
正在寻思间。陆悠悠跟林飞两人不知道从哪里捧过来一堆青黑色的苔藓一样的玩意,凑到了陆老鬼跟前邀功。
只见少女洁白的手心向内合着,手心之中有着一片又一片薄弱的苔藓。看上去有点像是晒干的紫菜。一滴又一滴的溪水从少女手心手缝漏出来,滴滴答答地打湿脚底的草丛。
这个就是地衣,只生存在水草丰美温暖潮湿的地方的珍贵玩意。
纯天然的野味。有时候寻常人绞尽脑汁都不一定能尝到的美味佳肴。
因此民间就有人传说,要是谁能在偶然机遇吃到地衣,还能延年益寿百病全消。
陆老鬼咦了一声,似乎很惊讶自己孙女还能运气超好找到这种玩意。
人家已经找出个小锅子,又从水壶里倒上点热水,尽数把地衣丢了下去,再用筷子搅和搅合。
浓郁的植物芳香传了出来,味道极为的鲜美特别。
再等到小锅里面的汤水都开始滚沸了,陆悠悠拿出了勺子,用手拖在下方送到陆老鬼嘴边,笑眯眯地说着。
“爷爷,你试试吧?味道老好了啊。”
陆老鬼只是呵呵笑笑,摸着陆悠悠的脑袋说真乖。不过却接过勺子,拐到了林飞嘴边请他也一起吃点。
“小子,算你运气好,这么难找的玩意也吃上了,以后咱们下了大墓算是有运气了。”
林飞见状眼神也有点发亮。
其实很少有人知道,这些在外面卖的有价无市的地衣在他们这行其实是有另外一个称呼的——神佑之迹。
具体名称是怎么来的已经不可考,但是据说如果盗墓贼能够在下墓之前半年有幸吃过地衣,之后再墓穴之中也容易销声匿迹躲过一些超自然的玩意。
而修罗墓内最多的不就是那啥粽子吗?
林飞想着,毫不客气就是一口。
之后才是陆老鬼。
最后才是陆悠悠。
“好孩子,你也赶紧给自己吃一口吧?那是上天的造化啊。”
许是因为陆悠悠来回跑了两次,身边还没有其他人。洛英华突然也开口了。
“给我也留一口。”
大家全都愣住了。
盗墓团伙一起行动,虽然讲究互相帮助。可是中途能找到什么机遇大家不是共享的。
所以,陆悠悠找到的地衣完全可以不用分享给洛英华。
可偏偏这个时候,人家看见了,还要厚着脸皮要一口?
林飞心底有些不屑了,想说您都那么大年纪了吃这个玩意做什么?
是怕自己运气不佳死在修罗墓里面吗?
人家咳咳两声,竟然主动申明:“其实我不是给我自己留的。是给洛雪。”
大家一起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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