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人在侧 第7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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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公孙佳中肯地说,她很久都没有见到这么标准的淑女了。两姐妹生得端庄秀丽,举止娴雅,学识也很好,与太子妃有些相似,又没有太子妃身上那种发霉的味道。

单良笑了:“让两个小丫头片子见您,又什么都不讲,这是什么意思呢?瞧容尚书,转个弯儿,从八郎那里就直接上了咱们府上来了。他们不会以为让两个小丫头跟您交个朋友,您就带着全家跟他们跑了吧?”

荣校尉道:“我会继续盯着的。”

公孙佳道:“好。快要大比了吧?”

荣校尉道:“是。”

公孙家的传统,家将们每年有两次大比,一次是在五月,一次是在十一月。因为军中的大比分别是六月、十二月,公孙昂这么安排,是为的先在自己家里选一次,然后再应付接下来的军中大比。

这个传统如今被延续了下来。

公孙佳的计划里,这一次就要选一批“义子”组成她自己的亲兵营,所以对日子记得也挺清楚的。

荣校尉犹豫了一下,说:“那个元峥……”

“嗯?他怎么了?”公孙佳很好奇,因为元峥在府里的时候非常的安静,自始至终,除了一张惹人的脸,他自己从来不去惹事儿。这到了营里,就开始闹事了吗?这才多久?

荣校尉道:“确实有些与众不同。”

公孙佳道:“说说。”单良也很感兴趣地往前凑了一凑,他知道的,公孙佳想磨一磨元峥,好叫这小子乖乖低头。这一场拉锯战,他看好公孙佳,怎么看元峥都没有胜算,早晚得叫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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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峥到了营里,第一天就与本伍的伍长王二打了一架。

一架下去,周围的人都知道他不大好惹。然而能选进营里的人,大多数都有些坎坷的经历,性情、脾气都有些问题,不是特别刚毅,至少也是很有韧性。王二就具有这种性格。

元峥与王二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两人各有长处,互有胜负。王二也就罢了,本来长得就不好看。元峥不同,他的脸上挂彩,挺招人的。一群小男孩儿,正在狗都嫌的年纪,每日训练、争先,娱乐活动少得可怜,邻队的女生又凶。

来了一个元峥,长得太好看了,一看就觉得好招惹。

然后就是打。

元峥深知,如果一个一个打下来,车轮战迟早将他累死。于是他就只盯着一个人打,单拣最弱的那一个,看到了就打。他花了五天的业余时间,把人打得再也不敢出现在他方圆十丈之内。

接着找下一个目标。

小林向荣校尉报告的时候脸上掩不住诧异:“邪了门儿了,他的眼睛比我还毒!有时候我都分不清这些小东西里,哪个拳脚更厉害一些。他能,还拣那弱的打。您知道么?现在被他挑中的,都要被嘲笑,说一定是最弱的。”

荣校尉听了,当时一口茶就喷了出来。将小林换到府里去守卫,亲自在营里盯了几天,发现小林说的并没有夸张。将这一条暗暗记下,心道:怪不得主人就相中了他,这眼力确实够毒。

他是不知道,元峥是有天赋,也是过往经历使然。元峥在元家的时候,过得也不怎么样,时常被同龄人欺负,都是经验积累。

荣校尉不动声色,想着不管他,本领再高,人品不好也是不行的。岂料元峥又给他出了个难题。

公孙佳留着元峥要有用,元峥就不能出事。但是荣校尉想,将元峥按在这里练个两三年,将他那一身反骨给驯化顺了,再交给公孙佳驱使。所以,在荣校尉的计划里,没有短期给元峥晋升的计划。

但是元峥这货,打完了人之后,招呼了小高、小秋等几人,给他们补课!

元峥的武艺在这些人里并不好,打得赢那几个,有一半原因是他长得高、营养好、身体好。文化课就不一样了,他的综合文化水平,呃,比起总是旷课的公孙佳都不差,是一个能给公孙佳代笔的水平,他比公孙佳还小四岁。

当营里这群野猴的师傅是绰绰有余的。

行伍间不甚重视学文,甚至会编好些段子来酸这些穷酸。然而,想要晋升,对文化就要有要求。譬如荣校尉这样的,不认识字,连情报都没法读写。而荣校尉身为一个情报头子,在训练新兵的时候,很自然地就将自己的经历融入了进去,对文课的考查也有要求。

导向过于明显,是以营地里有点上进心的都不肯放松文课。

元峥就抓住了这一点,打完了三个人之后,再来人挑衅,就是小高、小秋等人组队来收拾人了。

元峥也极有趣,除了小高、小秋,他将同屋的人也都抓来排课。他讲课清楚,不像营地聘的那位老塾师,只会让人背和写。

到了营地一个月,非但已经摆平了本什、本队,连女队那边都觉得他这个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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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良听完,笑道:“他这个样子,若是再不给他升个伍长、什长,小荣你就没法再带兵了。看来,这小子是有自傲的资本。”

公孙佳道:“看大比的结果。”

荣校尉不太开心地说:“是。”接着又不情不愿地递出一个信封来。

公孙佳以目示意。

荣校尉道:“那小子写给您的。安全。”

元峥写给公孙佳的东西,荣校尉是检查过的。一般而言,主人的私人书信他是不会管的,但是从营里递上来的,又或者是过往文书之类,荣校尉或者单良都会提前检查一下。这是公孙昂时代的习惯,由文秘人员对文件作筛选。

包括皇帝收奏折,也是这么个流程,掌握这个渠道的人通常位高权重。现在这个渠道,它握在赵司徒的手里。

公孙佳打开一看,里面有十余页诗稿,每页都有标注,将她给气笑了:“他倒有心!”

她养元峥,一开始有一个目的就是当代笔。现在元峥放着好好的儿子不肯当,跑去从底层打拼,居然还没忘有这个工作,一口气给她写了将近二十页的代笔诗。

公孙佳原以为,这是元峥写得近一个月来的心得体会之类,写一写受过的苦、取得的成绩,然后,如果有可能,是忏悔一下之前选择的错误。哪知道是这玩艺儿!

简直想撕!

太厚,没撕动。公孙佳就冷了下来,将稿纸抹平,冷着脸对荣校尉道:“他要写就让他写,给他纸笔!给他书!”

单良贱兮兮地凑了上来:“我看看?”

公孙佳道:“写挺好的,他倒还知道陛下圣寿要到了,这几道祝寿诗不错,我用了。”

态度灵活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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