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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了。袁晨晨不带感情地说完,抽出了守卫的剑,说了句:你的剑,借我用一下。三步并作两步地离开了水牢,没有通知其他人,自己去了贺将军府的马场,牵了一匹白马出来,骑着马离开了贺将军府,用最快的速度来到了袁府,袁故果然在这里,在他为郑执所建的竹屋里,袁晨晨看见他后,二话不说,提剑就往袁故的方向砍了过去!
袁故用手一挡,手被利剑所伤,血液溅在袁晨晨的脸上。
作者闲话:小仙女不妨猜猜看,晨晨到底看到了什么?:)
第143章 :袁故日记
袁故其中一滴血液溅在袁晨晨额头,并没有融化进去,袁晨晨心底一凉,看着袁故的脸,明明是嘴角上扬地在笑着,却比哭还难看,眼睛在哭,嘴巴在笑,袁晨晨看着袁故说:袁故,你骗了我好久,骗得我好苦!
不是说了,让你不要去看了吗?都说了那会伤害到你了,为什么就不听爹爹的话呢?晨晨。袁故歪着头,一脸不解地看着袁晨晨说。
袁故的日记里,也许是他才刚开始写日记,也许是之前的日记都在逃难之际不幸被遗落了还是摧毁了,袁晨晨翻开日记的第一页,就是袁故和郑执成亲的日子,这无疑吸引了袁晨晨,让他不禁想要看下去,想要了解,自己的父母相遇相知相惜相爱的过程。
这天是我和他成亲的日子,我和定安镇的大英雄兼创始者的大好日子,老实说,我对这个红发红眼的哥儿,没有爱情也没有感情,会娶他为妻,完全是因为父母之言,真不敢相信,一个哥儿,长相如此肥胖,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个性,长相不好看,想必心态也好不到哪里去。
成亲之前,我去见过他几次,如果可以的话,我宁愿娶他的丫环为妻也不想娶他,他的丫环林姚姚长得比他好看多了,可是没办法啊,家里没落了,我身为袁家的独子,必须为袁府牺牲,娶了郑执,就能得到她的嫁妆,得到她的财产,看在钱的份上,我只能自认倒霉了。
拜堂之后,我掀开红布,看见他的脸,想到我要和这样丑陋的人度过一生,我不禁感叹,我袁故到底是倒了多少辈子的霉,才会娶得如此丑陋的妻子?真希望他快点去世,死了了事,这样我就能继承他的财产,再娶其他人了。
我本来想着,成了亲之后不碰他的,他长得这么丑,我怎么下得去口?给我一万的银板,我也办不到啊!可是,我低估了郑执的不要脸,他竟然在我的酒水里下药,堂堂定安镇的大英雄,竟然给我下药让我和他发生关系,他是有多缺男人,还是太饥渴了?我真想不到定安镇的大英雄,被世人所敬仰,竟然会做出如此下作之事!亏我之前还佩服过他,觉得他一个哥儿,竟然可以把魔兽赶走,让人们可以有个安居乐业的地方。
我袁故何德何能,让郑执给我下药啊!
不过,我也不是那种任命的性子,他要我和他发生关系,我偏不让他如意!我夺门而出后,看见林姚姚,我当时就想着,我宁愿和一个身份卑微的美女发生关系,也不要和一个丑得和猪有得一拼的丑八怪睡!
所以那天,我睡了郑执的丫环,早上醒来的时候,那丫环哭得很难过,说他对不起郑执,难过得想要上吊自杀,被我阻止了,为防止她自杀,我只能让人把她绑了起来,郑执昨晚喝醉了酒,酒醒过来后,就知道了我和他丫环的好事,把他气得脸色都白了,呵呵。
(袁晨晨看完这一页的日记时,脸色是白的,再翻第二页,一目十行后,脸色更加白了。)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昨晚上喝的酒,是我娘为我准备的,为的就是撮合我和郑执,给她生个白白胖胖的孙子,我母亲绝对想不到,她昨晚上,撮合的人不是我和郑执,是我和林姚姚,我可感谢她了,从未如此感谢过我母亲,娘,谢谢你,你真是世上最好的母亲。
郑执没有对我母亲说出昨晚上的事,也许是为了保护我的名声,又或者是保护他丫环的名声,又或则说是为了保护他自己的名声,毕竟堂堂定安镇的大英雄,被人戴了绿帽子,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郑执把林姚姚调走了,原本贴身伺候他的林姚姚,被他调去守货舱了,我当然不能看着她受苦了,她被我一个男人欺负已经很可怜了,郑执这个狠毒的哥儿,并没有安慰她,反而把她调去做苦工,怜香惜玉的我,怎么可以看着美女被欺负,却无动于衷呢?
我决定了,以后天天都要去看望林姚姚,变着法子讨她欢心,让她慢慢接受我,然后娶她为妾,怎么说都好,她的身子给了我,清白也给我了,我必须负起责任,至少应该给她一个名分才是。
(袁晨晨的双手看到这里的时候,不住颤抖,爹爹不是很爱阿娘的吗?为什么会这样?这、这不可能的啊,定安镇的人都说,爹爹很疼阿娘,袁晨晨的手抓不住书页,书页自个儿翻到了后面的页数。)
林姚姚怀孕了,我要做爹爹了!我终于要做爹爹了!林姚姚也答应要嫁给我做小妾了,不过这之前,我们必须取得郑执的同意,林姚姚说不想破坏我和争执的感情,就说让她来当这个坏人,让她来向郑执开口,谁知道郑执这个狠毒的哥儿没有同意,还让林姚姚把她肚子里的野种打了,那可是我的孩子,他怎么可以说是孽种,怎么可以让林姚姚打了!
看见郑执把林姚姚打倒在地,我心里那个恨啊!真的巴不得郑执马上去死!
灵机一动,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我在郑执的饭菜里下药,然后给他找了一个男人,这样一来,我手上就有他把柄,就可以威胁他同意让林姚姚进门了!
老实说,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计划会成功的,郑执他是如此聪慧的人,或者是他太相信我了,觉得我端给他吃的东西不会有任何问题,他吃了之后睡过去了,我拿针扎他,他也没醒过来,然后我就把那男人带进来了,那是个乞丐,长得挺丑陋的,和郑执是天生一对!而且那乞丐价格很便宜的,只要一个银板,就什么都愿意做,愿意和一只猪睡!
(袁晨晨看到这里的时候,颤抖着双手,又翻了几页。)
也许是那天的事,对郑执的打击太大了,他最近都不怎么粘着我了,吃饭也好,睡觉也好,他都在自己的书房里,可是今天他搬走了,搬去他在外面的房子住了,我娘自作主张,把他外面的家命名为故执居,就是袁故和郑执的住所的意思。
我娘让我把郑执接回来,我一个大男人,凭什么要低声下气地去求一个猪头回来呢!我才不去。
不过说实话,他不在家的时候,这个家挺空荡的。
以前觉得郑执人不怎么好,不过最近发现他人其实不错的,至少没有我原本所想的那样坏,他算术很好,算帐的话,只要帐簿有哪里不对就会马上发现,看书的样子很认真,学东西总是特别快上手。
我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被下蛊了,我突然发现,我好像是有一点喜欢这只猪。
明天要不要去接他?他已经在外面住了好些天了,他该不会是打算永远都不回家了吧。
(袁晨晨又翻了下一页。)
我今天决定去把郑执接回来了,就算是不喜欢,他也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住在外面不妥当,还是接回家住比较好,所以,我凌晨就起身,准备了一大堆接他回来的说辞,想着见到他的时候,该说什么,他才会心软跟我回去。
为了他,我把林姚姚的房间,从我隔壁,改到离我房间比较远的地方了,郑执看到的话,应该会比较高兴吧,想着空手去接他的话,会不妥,他会不高兴,不会跟我回袁府了,我知道他喜欢竹子,便买了些脆竹过去探望他。
他在故执居过得很好,我看见他笑了,那是在袁府时,所没有地笑容,轻松自在,宛如从鸟笼里飞出来,重获自由的小鸟一样,我看着他高兴地追着蝴蝶跑着,一时之间竟然看呆了,没想到这只猪偶尔也会有把我迷倒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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