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比较(2 / 2)
“嫂子,我回来了,你看,我这房子都塌了,这十冬腊月的也没法修补,你们家能不能租我一间房子,我出房租!”
尤氏知道沈大锤家的几个闺女都卖给沈兰丫家了,家里有地方住,就打起了他们家的主意,还从荷包里拿出十几文钱,递到了沈大锤媳妇面前。
沈大锤媳妇一看那把亮闪闪的铜钱,顿时眼馋不已,不过,租房子的事儿可不是小事儿,她一个人不能决定,得回家去问问家里的男人和婆婆,得他们拿主意。
“这个,我可不敢随便儿答应,得等我回去问问我们当家的和我娘,要是他们同意的话,我就也同意。”沈大锤媳妇费劲的把眼睛从那把铜钱上移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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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文钱的房租,凤凰村一般的村民是不会放在眼里的,现在大家都有钱了,谁会在意呢十几文二十几文钱呢?只有沈大锤家的日子艰难,不得不在意这十几文钱。
于是,尤氏顺利的租到了沈大锤家的西屋,住到了沈大锤的家里。
很快,尤氏回来的消息就在凤凰村传开了,大家都说尤氏这趟回来,是奔着大春儿回来的,因为听沈大锤媳妇说,她一回来,就想法设法的打听大春的消息,一看就知道她还在对大春有意思。
彩霞听说后,并没有觉得受到威胁,只冷笑一声,根本不以为意。
那个贱人又回来了,肯定是以为还跟她男人有戏,她不知道,她男人早就不是昔日那个唯色是命的男人了。
这几年,她不光教会了他怎么去承担一个男人的责任,更教会了他作为一个男人该怎么爱他的家,爱他的老婆孩子。
大春早就被她成功洗脑,如今他眼里心里也只有他们的家,他们的孩子,怎么可能再为她那个半老婆子去做丢人现眼的事?
在农村,乱搞男女关系可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一个人一旦在作风上出现问题,那被笑话的可不止是他一人,连他家里人也会跟着丢人现眼的。
大春那么爱他儿子和闺女,怎么可能做出给俩孩子脸上抹黑的事儿?
大春的爹娘听闻尤氏回来了,立刻如临大敌,沈老头立马把儿子叫回来,板着脸叮嘱了一番,大意是他要是再敢跟尤氏勾搭跑破鞋,他就不认他这个儿子。
大春娘也狠叨叨的告诉他,“你可别忘了,你还有一个孩子死在那个骚蹄子手里呢,要不然的话,你现在都仨孩子了……”
这句话,一下子让沈大春想起了彩霞那个被她尤氏推掉到孩子,不由得一阵心疼。
许是年纪大才有孩子的缘故,沈大春对孩子格外的喜爱,喜爱的程度都不逊于狗剩子,那真是捧在手里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一想到他有一个孩子,还是他的长子(或长女)就死在那个养汉老婆的手里,大春儿就格外的恨尤氏。
虽然他们之前有好几年的感情,但是现在他回想起那段所谓的感情时,心里感受到的不是激动和澎湃,而是懊悔和羞耻。
那算什么感情,不过是一种买卖的关系,他出钱,买她的身子,跟他和彩霞之间的感情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根本没有可比性。
彩霞跟他在一起,那是为了跟他过日子,掏钱给他买车买马,从不要他乱花钱,还总想方设法的给他做好吃的,而尤氏呢,跟他在一起,就是为了逗他挣的那俩血汗钱,他有钱的时候,她对他笑脸相迎,百般逢迎,要是没钱了去她那儿时,她要么冷嘲热讽,要么就连碰都不让他碰一下,更可恶的是,在他拼命养她们娘俩的同时,她还跟别的男人不干不净的,谁有钱都能上她的炕,就这种货色,他怎么可能再去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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