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如命[快穿] 第47节(1 / 2)
以上都是原书的故事,夏雪在穿过来后,知道自己的下场,穿书而来的夏雪,她的胆子有点小,自然是躲得远远的,不管是男主还是男配,能离多远就离多远,毕竟自己小命要紧。
她的做法没问题,但却忽略了顾明俊的性格。
她这样躲着顾明俊,就像是躲瘟疫一样,很是引起了顾明俊的注意力,对这个胆小如鼠的女孩儿起了兴趣。
就这样两个人一个躲一个追,在经过了中中的事情,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至于原女主周雪和反派男配顾斐。
原女主周雪在进入警队后,这次夏雪没死,两人甚至已经订婚,顾明俊虽然对周雪也照顾,但也只是寻常的照顾,不像书里那样细心体贴,而周雪也是个不错的女孩儿,对有妇之夫,自然也很谨慎的保持距离。
只是后来,她交往了一个男朋友,就是顾斐。
不过他却没有成为一名法医,而是一名医生。
夏雪在看到顾斐,自然是吓坏了,想到了,就是他杀了夏雪,本以为,自己不去帮顾斐,就躲过了这一劫,却没想到,顾斐却还是出现了,甚至还成了周雪的男朋友。出于一番的好意,夏雪便私下里提醒周雪,顾斐不是什么好人,让她赶快分手,周雪对顾斐的感观虽然极好,但也架不住夏雪的一二再三的劝说,更何况顾斐对周雪的掌控欲确实有些强烈,甚至周雪还发现,顾斐竟然在自己手机里安装定位系统。
这让她的心里有些反感,前去质问顾斐,这一去就险些再也没回来。
幸好她够聪明,在去之前,给夏雪发了条简讯,也正是因为她的这条简讯,得以让顾明俊及时的赶过去,救下周雪。
也就是说顾斐两辈子都没逃脱是罪犯的事实。
……
第57章 我的反派老公
“小姐, 您回来了。”
英姐听到门响的声音后,立刻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开口说道,不过目光在看到跟在阿锦身后额半大少年后, 脸上的表情不由的有些讶然, “小姐, 这是你同学吗?”
“不是。”阿锦心情极好的回答说, “他是我捡回来的未婚夫?”
“未,未婚夫?”英姐想过这是同学或是男朋友, 唯独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 因太过于震惊的缘故,让她的语气都结巴起来。
这,这是什么情况?
小姐不过就是出去逛了逛, 就给自己捡了个未婚夫回来?虽然说这少年长得还挺好看, 是小姐会喜欢的类型,但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一些吧?
阿锦是已经找到了目标人物,心情好, 便也多解释了两句:“恩,他现在无家可归,我便把他带了回来,他答应将来娶我,陪我一辈子,这不是挺好的吗?再者,不是英姐你说的吗?父母不可能会陪我一辈子, 能陪我一辈子的人,就是我未来的老公,我这不就找了一个回来吗?”
她这话, 到最后明显就是带了调侃之意。
但英姐的心里实在太过震惊的缘故,压根就没听出来,“我是说过这话不假,但小姐,你这也太,太……”荒唐了一些吧?
哪有人会去大街上捡老公的?
况且她先前之所以会这么说,也不过是想要安慰小姐,让她不要太过于伤心的缘故,可不是让她用在这里的?
英姐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凌乱了。
阿锦才不管英姐是个什么想法,侧头对她说:“去二楼给阿斐收拾个房间出来。”
“小姐。”
“恩?”阿锦抬头看着英姐。
这一眼,让英姐本来有些混乱的思绪立刻清明了两分,应了一声好,便去忙了。
见英姐走了。
阿锦又转头看向顾斐,轻声道:“你刚才淋了雨,全身都湿透了,先去浴室洗个澡的,我去给你熬姜汤去去寒。”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拉着他的手,直径的上了二楼,把他带进二楼的客房里。
虽然二楼自父母过世后,就再没人住了,不过每天也都有让英姐定期大嫂,一应的东西也都有,“…浴巾在柜子里,洗漱用品也都是新的,你都可以用,至于衣服的话,我家里倒是没有男生的衣服,不过我们两个人的身量差不多,等会我帮你拿一套我的运动服,你先将就的穿一下,等雨停了,我陪你一起去买。”
“…恩。”顾斐定定的看着阿锦,片刻,才垂着眸子应了一声。
“那你先去洗,我先帮你去拿衣服。”
阿锦从客房里出来,先去了三楼,从自己的衣柜里,拿了一套全新没开过封的运动服,放到了浴室门口,和顾斐说了一声后,便也出来了。
去了一楼的厨房,帮顾斐熬驱寒的姜汤。
阿锦现在虽然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但姜汤她还是会做的,直接把姜块和葱段以及红糖丢到锅里,煮开就行了,可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说起来,阿锦对自己现在的身份那叫一个满意,是林氏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出生起就身家上亿,恩……虽说她一过来就面对爹妈已经挂掉的惨剧,身侧更是围绕着一群不怀好意的亲戚,等着把她生吞活剥。
但阿锦摆摆手,表示自己一点都不care。
虽然林氏夫妇走的突然……当然,并不是说他们是被人谋杀神马?豪门里的狗血虽然多,争夺财产更是十分寻常的事,只是为此而去杀人,还是不多见的。他们是在外出的路上,遇到了车祸,林母当场身亡,林父身受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很遗憾的是,手术虽然成功,但因引发了并发症的缘故,没能救回来。
林父做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是习惯性的未雨绸缪,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如若自己出意外的话,其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归阿锦这个独生女所有。
而林父林母走的时候,阿锦才刚刚过了十八岁成年礼没几天的时间。
因为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阿锦一瞬间就跃为明市最年轻的女富豪,没有之一的那种。
所以,那些魑魅魍魉的亲戚朋友或者商业伙伴神马,阿锦表示这都不是事儿,她又不是真的十八岁,自己也曾开过公司,虽然可能比不上林氏集团这样家大业大,但好像也没差多少。
真的是处理起这种事,不要太熟练。
以最快的速度,把因林父林母过世而对集团产生的一些小动荡,平稳下来,又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把集团里里外外的掌握到自己的手里来,至于一些不怀好意,妄图取而代之的人。
阿锦也没有手软,犯了事的,例如挪用公款神马,都统一的交到了警局那边,由国家和法律处理,至于那些虽然犯了错,但却不触犯法律的,也都把他们请出公司。
至于妄图分家产的亲戚朋友,就更好解决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