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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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楚灵云也是点点头,看到儿子幸福也很高兴,她抬起头,看向护了自己一辈子的男人,伸出手楼主了对方的腰。
“阿峥,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这辈子,我觉得我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到你。”
那些曾经混乱的记忆,重新仿佛梳理出一条线,有的只有眼前爱人的一片真心,还有亲人的关心。
谢荣熙看到大哥跟大嫂拥抱,也笑了起来,这样就很好,所有人都好好的,才是最好的。
这一场婚礼,陶家父母也来了,他们两个人变得有些苍老,却也是再一次真心的祝愿了女儿。
陶父跟父母住在一起半年之后,就被害了一次,那一次陶父摔断了腿,这才让陶父知道,为了钱财,他的父母连他这个亲儿子的命都要舍了,女儿当时,又该如何的痛苦?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陶父明白了自己当年对女儿是多么的残忍,也就更加没脸去求女儿原谅,只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好就行了。
陶韶诗结婚的时候,陶父陶母几乎是把家里的钱都给陶韶诗当了嫁妆,身上只留下了以后的养老钱。
他们不再求一个赎罪的机会,只希望女儿能够越来越好,只要能够远远的看一眼就行了。
后来又过了两年,陶韶诗生了一对双胞胎,这个时候,楚灵云的病完全好了,甚至开始帮着陶韶诗带孩子,跟谢荣峥两人倒是终于进入了养老阶段。
谢荣熙接手了谢家弄回国的事业,却是完全没想过结婚生子,虽然被嫂子催了几次,但是也都打哈哈过去了,一心也是打算养着白燕庭的孩子养老。
白燕庭这个神医的名头也越来越大,之后的数十年中,白燕庭写出了很多珍贵的古方传播给中医界,让很多西医无法根治的病症,都通过中医治疗好了。
这数十年之中,中医也开始终于超越了西医,开始大行其道起来,癌症也陆陆续续的被攻克了几十种,国外的不少病人都要到国内治疗,在医学界,中医已经真正的引领了风潮,成为了站在顶尖的存在。
白燕庭这一生,亲人在侧,爱人在旁,好友相亲,子孙满堂,便是了然无憾。
当最后听到了188熟悉的机械音时,才笑了起来。
【宿主,是否开启时空跨越?】
一瞬间所有的记忆倾泻而来,他想起了自己身份,想起了他经历过的一切,天道的算计和来自于身体的本能记忆,如同黄粱一梦一般,瞬间清醒。
天道诛杀于他,他怎肯低头?
他是白燕庭,他不能死。
“开启。”
新的世界,正在缓缓而来……
第89章 国家机密档案513
1980年5月23日,上京市安业街18号楼。
一个中年男人忐忑不安的坐在接待室,脸色慌乱紧张,脑子里不断的回想自己是否做过什么出卖国家利益的事情,不然为何会被带到这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市民而已。
他眼睛不敢乱看,只是坐在那里,已经是汗流满面,这一路过来被当成为危险品押送至此,周围全都是拿着真枪的军人,张学林很害怕,却也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这是解放军总参部二局,也就是军情局,算是上京市一个比较偏僻的角落,这里的大院外面都是士兵站岗,每个人都配了枪,来回进出还要打很多报告。
没过一会儿,一个穿着绿色军装的年轻男人走了进来,他的长相很平庸,扔到人群里几乎是找不到的脸,只是军装上的勋章多的让张学林不敢乱动,他坐在了张学林对面,语气有些严肃。
“张学林,十两天前你寄了一封信到我们总参部,还记得么?”
张学林赶忙点头,就算是冷汗直流,却努力提起神来,他只有在黑白电视机里面见过这种肩头有勋章的大人物,哪见过真人啊。
“我十两天前是跟人一起寄信了,可那并不是我的信,是有人让我帮忙寄的。”
军装男人听到了这话,神色严肃,语气放轻。
“你不要紧张,现在告诉我十二天之前发生的事情,关于你当天做了什么,如何遇到了那个人,以及那个人的体貌特征,你们两人的交流问题,全都仔细想清楚,务必要详细的告诉我,一点儿细节都不能少。”
张学林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在塑料厂上班,他人生中做的最大的事情,就是偷偷换点儿粮票肉票,唯一一次的贪心,只为了女儿的开心,看到那人有一根漂亮的钢笔,才愿意帮对方寄信,却不曾想惹上了大事情。
此时此刻,张学林也不敢问发生了什么,回忆开始倒带,回到了十两天之前。
“那天是星期三,我早上七点半准时骑在自行车去塑料厂上班,我家距离塑料厂不远,骑车需要十分钟左右,我习惯提前到工作岗位上,平时会从我家出门走永和路再绕弯到滨城路,那天早上我骑车出门没多久,就到了永和路绕滨城路的中间,那里是一个小巷,穿过小巷就能到达滨河路,往常早上七点半的时候都没什么人,我没有按铃,直接拐弯开了过去,撞到了人。”
明明是十两天之前发生的事情,可此时此,在脑海中却是格外的清晰,张学林流着冷汗,脑子却格外的清醒。
“我撞到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身高大概一米八以上,很高。他穿着白底红色花纹的运动装,脚下是一双同色运动鞋,很年轻,头发是黄色的,有些卷毛,被我撞了一下跌倒在地上。我赶紧去扶他,他被我吓了一跳,呆呆的看了我一会儿,我问他有事没事,他也不说,被我拉起来之后,反倒是问我,说现在是什么年代。”
“我告诉他现在是1980年5月11日,他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像是孩子见到了糖果一样高兴,拽着我的衣服蹦来蹦去的,结果因为之前我撞到他就疼的斯斯作响。他就像是一个孩子一样,让我想起了我十六岁的女儿,我问他刚刚疼不疼,他顾不上回答,反倒是问我能不能帮我一个忙,说他只有十分钟的时间。”
回忆更加清晰起来,张学林记得那个孩子的眼睛,他把那个二十岁的年轻人称之为孩子。
因为他的眼睛太过于纯真无垢,没心机的模样像是个孩子。
“我撞了人,有些担心被他讹诈,可看他皮肤白嫩,穿的衣服也是极好的料子,说话也文质彬彬,就问他什么忙。他问我哪里能寄信,他想要寄一封信,刚好就在滨河路上,就有一个邮局,走过去不到一分钟,我带他走出了巷子,来到了邮局。他从贴身的衣服里面拿出了一沓纸,我没看是什么,寄信的信封和邮票是我给他买的,他很开心,为了报答我,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根钢笔送给我,我拒绝,可是他说没时间了,就一把把钢笔塞到了我怀里,然后朝着邮局外面跑了出去,我追了过去,然后连个人影都看不到了……”
那支钢笔很漂亮,一看就知道十分的昂贵,比他给的邮票钱要贵的很多。
“那支钢笔呢?”
军装男人认真的听着,发出疑问。
这话顿时把张学林问的有些面红耳赤,尴尬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看。
“我看到那个钢笔上面写的都是英文,就觉得那钢笔肯定很昂贵,从邮局出来偷偷找了那个孩子很久也没找到,晚上回家时候,就、就送给了我女儿……”
他有一种偷了别人东西的愧疚感,不知为什么如坐针毡。
“恩,我知道了,那天就发生了这些么?还有没有是你没有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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