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11(1 / 2)
对有些人来说,杀人不是目的,而是达到目的的方法。
任逸飞再一次想起接触过的那些社会残渣。
这其中有些连环杀人犯,看起来他们是随机挑选受害者,其实背后都是正常人完全不能理解的逻辑。
‘鬼’和他们是一样的人。
杀害妙龄女性,给她们打扮成玩偶,但没有具体的虐待侵/犯。说明这些女孩吸引‘鬼’的并不是她们的性荷尔蒙,并且‘鬼’对她们本身没有仇恨。
义眼?
他眉一挑,放下水杯直接站起来。
任逸飞来到电脑前,开始查找关于‘连环杀人案’的所有细节和信息,尤其是被害人。
屏幕的冷光投在他没有表情的脸上,带着点凉意。
萨曼已经回到隔壁,关门、开灯,日光灯的冷光充斥着整个破旧房间,有种殡仪馆的阴森。
他的房间里什么都没有,但是坏了一个角的桌子上还放着一台电脑。上面有他记下的所有线索和存疑的细节。
现在他打开电脑,输入《x市连环杀人案》,点击搜索。
网络上多是各种谣言,真正的线索没有多少。
为了避免模仿犯罪,大部分细节警方不会披露到网络上,想要知道更多真相,要么入侵官方系统,要么入侵知情者的电脑。
不过官方系统属于内部网络系统,外面想要进来逛,得花些力气。
任逸飞皱眉细想,自己又不用知道很详细的资料,实在没必要以身犯险。
熟知案情的人么……
“辩护律师。”他想到了这个人,就是之前为抓到的疑犯辩护的那个律师,他一定知道这些案件的详情,并且查阅过案件材料,了解案件进度。
劈里啪啦,有节奏的敲击声响起。
同一时间的同一地点,一墙之隔,两人同时敲击键盘,他们的脸也同时倒映在屏幕上。
这个律师是公众人物,有自己的网站,任逸飞已经查到对方ip地址,并且利用病毒暂时获得该电脑控制权。
萨曼则摸进官方内部网站,他很快找到了第一个受害者的详细资料,包括预计死亡时间,最后一次露面,尸体的目击者和发现时间,死亡第一现场等等。
刘某某,23岁,某公司前台,独居,现居住于xx路xx公寓三单元306。死亡时间某日1点左右,最后一次露面是九点左右,第二日早上六点尸体被发现,无侵害痕迹,案发第一现场则是她自己的住所。
后面还跟着尸检报告和现场照片,以及物证提取等等。
他们需要的文件资料开始被复制。
两人都是争分夺秒,尽可能不要闹出动静。但是萨曼还是很快被发现了,这时候他已经翻看了三个受害者的记录。
萨曼皱了下眉,当机立断退出去,并且扫除痕迹。
任逸飞十指交叉,严肃地看着屏幕,直到复制完整个文件夹,也退出去,并且扫除痕迹。
略缓了两秒,他打开文件夹,另一边打开空白文档,开始记录重点信息和重合度比较高的信息。
这些受害者都有差不多的特点:年轻女性,独居,居住环境一般,都是旧城区的古旧公寓楼,没有电梯,四周围无监控。
这种生活环境为凶手提供了许多便利。
她们全都死于某种神经毒素注射,身体里有□□残留,死亡时间集中在一点到四点,尸体倒在垃圾桶或者路边,第二日天明时候被发现,都穿着自己衣橱里漂亮的裙子,脸上化了妆。
至于其他的,这些女性的手机都不见了,门锁有破坏痕迹,但是贵重物品没有失窃。
“第一个受害者死亡的情况和之后的受害者情况基本一致,第一起案件就是‘有计划’的杀人,而非‘激情’杀人。凶手事先仔细了解过被害者的情况,知道她独居,并且制定了详细有效的方案。”
萨曼皱着眉,双手敲击键盘,记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可能不够专业,但对最后结果有佐证作用。
“踩点需要多次出现在附近,并且仔细观察过,才能确定。独居、年轻女性的信息可以通过阳台的衣服了解,但是想要知道确切的下班在家的时间,至少要观察几天。凶手能多次出入而不引起居民怀疑,其身份对其有一定伪装保护作用。”
任逸飞在空白文档里写下自己的结论。
警方现在怀疑的主要对象是,利用网络对年轻女性进行情感诈骗的犯罪者,以及本职工作方便打探消息,还不会引起别人注意的职业,例如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快递人员、外卖员、疏通下水道的工人等等。
警方之所以找不到人,就是因为公寓楼人员流动性太强,现场没有监控和目击证人,排查范围太大。但是任逸飞和萨曼两人不同,他们将怀疑对象浓缩在九人之内。
九个玩家,排除掉已经死亡的两个全职主妇,剩下就是神秘第九人(任逸飞)、房产中介(萨曼)、家里蹲(萨曼跟班)、留级学生(学生玩家)、外卖员(外卖玩家)、街头混混(花衬衫)、拾荒老人(老人玩家)。
任逸飞打开电脑,调出旧城区地图,他一个一个标记受害者地址。
萨曼也调出地图,他在查公寓楼附近的公交线。
前者张开手,大拇指按在公寓楼的地址上,作为圆心。大拇指和食指的距离,等比为电瓶车半小时行程,作为半径。
有圆心,有半径,一个圆出现在地图上,并且将所有受害者的地址包含进去。
任逸飞盯着这个圆,微微一笑。
后者排除掉凶手利用公共交通系统的可能,再排除掉拾荒老人的脚踩式垃圾车,将工具缩小至私家车、三轮货车、电瓶车。
私家车进小巷子不方便,三轮货车没人用,只有电瓶车。
除了第九个神秘玩家,其他玩家里头拥有这个交通工具,并且有作案时间的只有两人:外卖员和混混。
外卖员有职业便利,可以接触到这些受害者,而不引起别人警惕。拿走手机就能解释为,不愿意被人发现订餐信息。
混混每天在外游荡,据说有很多女友,所以不排除利用网络交友犯罪,拿走手机可以解释为,不愿意被人发现聊天记录。
任逸飞倾向于前者,因为一个有很多女朋友的混混,实在不应该对一个盲人有这种极端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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