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考察一批年轻干部(2 / 2)
原来,钱平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叫范海平的男子。
范海平表示,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计划修建一个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该工程已有一家建筑公司中标,目前已转入到了他的手中,正在物色建筑队。
看到工程总量可观,同时又是机关单位的工程,不会存在拖欠项目款的问题,钱平立即表示承接的意愿。
过了几天,范海平与钱平签订了《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施工协议书》,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了钱平。
钱平介绍,签订合同后,他立即组织钢筋工、木工和泥工等进场,按照范海平提供的图纸施工。
刚开始施工时,由于地质原因,部分基础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比如图纸上设计的地基是1米深,但实际施工时,挖到1米深仍是软地基,为了建筑安全,就需要继续深挖或者建地梁和柱子等。
钱平强调,工程变更后都经过了中标公司、监理方和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后,他才开始进行施工。
现在建筑工程进入尾声,范海平按合同条款向钱平支付了工程款,但却不认同“现场签证单”多出来的那部分工程款。
钱平在举报信中反映,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不愿意出这笔钱,所以最终没有人给他支付建筑过程中发生改变的工程款。
在施工期间,钱平了解到,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而平和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范海平,最终钱平成了“第三包”。
钱平打听到,平和建筑公司从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承包过来的总价是5000万元,但到了他的手中,却只有3000万元。
承包款相差这么多,钱平还是完成了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主体工程,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不愿意支付由于设计变更多出来的工程款?
钱平说他不清楚中间有没有利益输送,但几方签字的‘签证单’应该得到认可。
在举报信中,钱平提供了几张“现场签证单”复印件,张峰看到,除了业主方没有签字盖章,监理单位、审计单位和中标公司均签有“情况属实”等字样。
钱平表示,他请人对“现场签证单”专门进行核算过,总金额在350多万元。
本来的话,如果不发生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他承建这项工程不会亏本,但现在这些多出来的工程款,如果得不到支付的话,他将亏损很多。
毕竟层层转包过来的工程款,已经从原来的5000万元减少到了3000万元。
在东华市纪检委的询问中,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新上任的董事长余成昆解释道:“这项工程不存在转包现象,而是工程分包。”
也就是说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并不是将工程层层转包,而是将劳务部分包给了钱平。
既然不是转包,那么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在这项工程中做了哪些具体的工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