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拳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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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弗莱舍·汤普森打架的事并没有被捅到学校那里去,或许是当事人之一的弗莱舍感觉太过丢脸了吧,虽然白白挨了重重的一拳,但只是打掉牙齿往里吞。

至于孙悟空,在打了弗莱舍一拳后没多久就将这事抛诸脑后了,这小打小闹并不放在他眼里。

当然,教训了弗莱舍·汤普森一拳好处不是没有,至少弗莱舍再也没有来烦过他,而其他的那些喜欢倚强凌弱的学生,也在听说了强壮如牛的弗莱舍被一拳击倒在地后,没有了挑衅的心思。

没有人来招惹自己,孙悟空还以为自己能落得个清静了,却没想到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一些人不加掩饰的指指点点和旁若无人的议论声。

若是在以前,敢有人在耳旁聒噪,擎出金箍棒就是一孤拐。

只是现在,时空不同了。是的,在充分吸收了杰里米的记忆后,他学习到了不少新词,比当初离开花果山漂洋过海寻仙访道的一路上学到的新词还要多。

时空不同了,风俗不同,比如伤人是犯法的,要被抓去坐牢。可在原来的世界,不要说伤人,对于妖怪来说,吃上个把人也就当做是开胃菜,没人敢道半个不字。当然,孙悟空自己是不屑于吃人的,虽然他与不少吃人的妖怪为伍。

所以恪守律法,对于一个地球人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他不是地球人,但因为附身“夺舍”了地球人的躯壳,也只好暂时把自己当成地球人了。

不过孙悟空发现,当地球人似乎也不错。

这里的一切,即使是上穷碧落下黄泉,游历过天庭,到过灵山,踏遍四大部洲,下过地府,算得上见多识广的他也还是感觉到很新鲜很有趣,他发现自己都有点乐不思蜀了。

当然,他并没有忘记自己的身份,所以时刻不忘记修炼。不但是为了长生,也想着有一日恢复了实力就杀回去,找那些灵山老秃驴、老尼姑算账。

但是现在,他发现有只“苍蝇”附了上来。孙悟空本没有任何瞧不起人的意思的,但在经历了一次次耳畔的饱和性轰炸后,请原谅他将其当成了一只苍蝇。

“嘿,杰里米,没想到你也来上g女士的课,一起走怎么样?”在打发了彼得·帕克后孙悟空往下午的第一节课的教室走去,可就在半途中突然走过来一个黑炭一样的小子。

这小子一身的排骨,瘦骨嶙峋的,却顶着一个硕大的爆炸头。五官长得有些滑稽,一张厚得好像香肠一样的嘴皮子,没有哪怕一秒钟合拢得上去。

不请自来,上来就说了一通的黑人小子见孙悟空眼神有些陌生,故作伤心的一拍脑门,说:“拜托,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我叫凯文·安东尼。噢,噢,噢,想不到中城中学新鲜出炉的‘拳王’竟然忘记了他昔日最好的朋友。”

黑人小子凯文·安东尼就好像会四川变脸一样,一秒钟一种神情,伤心、颓唐、兴奋……

“拳王?”说实话,相对于拳法,三十六般兵器都使得的孙悟空认为自己更擅长棒法。

“你还没收到风声吗?不过不要紧,在大家的眼里,你的‘拳王’之称实至名归。”凯文·安东尼用夸张的神情,说,“要知道,你击倒弗莱舍的那一拳实在是太酷了。”

“你别露出这种不以为然的眼神,弗莱舍·汤普森是谁?我们中城中学,有史以来最出名的体育明星,早在去年就带领我们的篮球队以27胜0呼的战绩赢得了周冠军,被体育画报和espn杂志评为高中联盟最有价值球员。更重要的是,他今年还率领我们的橄榄球队打进了州决赛,如果不是在比赛中不幸扭伤了脚踝,周冠军也是我们的。”

“弗莱舍的脂肪率只有4.5%,握力达到970磅/平方米,卧推更是高达420多磅,所以,可以说弗莱舍是我们学校有史以来最强壮的肌、肉、棒、子。但就是这么一个出色的铁人,竟然都败在了你的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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