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六章让我砍一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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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伦能够活下来,还真是因为运气。

当晚陈槐安离开巴敏街之后,他又独自喝了一会儿,想起陈槐安劝他把握幸福的话,就决定借着酒劲去探探文芳的意思。

谁知刚站起身,他忽然感觉肚子一阵绞痛,就先去了饭馆后院的厕所。

穷地方的饭馆当然不会有现代化的卫生间,那里的厕所就是个简易棚子和蹲坑,坑下则是下水道。

爆炸就是在丁伦刚刚蹲下的时候发生的。

冲击波直接将他掀进了下水道里,等大脑眩晕的劲头过去,饭馆已经陷入了一片火海。

据他事后推测,炸弹应该藏在饭馆的后厨里,而要去后院厕所,必须穿过后厨,所以在外面监视的引爆人只看到他进了后厨,并不知道他去了厕所,才让他逃过一劫。

又喝了口酒,丁伦掏出手帕擦了擦左眼角流出的红色液体。

他左眼被火烧伤了,虽然没有全盲,但留下了后遗症,不时就会淌出血泪。

“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冲进去救文芳,可火实在太大了。

我以为我曾经被火烧过,不会再怕,可当火焰再次燃烧到我身上的时候,我却连几分钟都坚持不住。”

丁伦的右眼也开始流泪,很清澈,与左边坑洼狰狞皮肤上的红色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那感觉就像是你的皮肉被煮开了,沸腾,冒泡;又仿佛一把铁刷子在不停的刮。

我实在承受不住,只能懦弱的离开,甚至都不敢去想大火中的文芳是不是还活着,是不是正在经历那种非人的痛苦。”

听着这样的话,陈槐安心里堵得厉害,狠狠灌下一大口酒,却冲不开胸口的块垒,更难受了。

为了能好受一点,他转而说道:“灭火之后,饭馆里找到了三具尸体,多出来的那具是谁?”

丁伦摇头:“不知道。当时四面都是大火,我只能选择从下水道离开,刚要潜进粪坑的时候,饭馆旁边的旅社烧塌了,正好有一具着火的尸体掉在我面前。”

说着,他向陈槐安展示了一下双手以及小臂上的烧伤,接着道:“他们希望我死,如果找不到我的尸体,那事情就不会完,所以我就把那具尸体丢进了饭馆。”

陈槐安点了点头,表示一切都说得通。

达坎的街边小旅馆没有华夏那种联网登记制度,管理也不严格,经常连身份证都不看,给钱就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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