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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蛮荒大陆地大物博,近八成的地盘皆为各类凶物的领地,余下两成才属于人类,其资源相对不是那么丰富,却也比另外两块大陆富庶的多。

这两成人类地界当中,有三大部落最为强大,它们分别坐落于三块水源充沛之地。像熊猊与白狼这样还在为食物发愁的部落,则属于吊车尾的。

三大部落分别是魁虎部,狰枭部,以及烛鹿部。三大部落之间偶尔也会发生部落冲突,但都有克制,祖祖辈辈血一般的教训让他们懂得克制,因为他们清楚,这片大陆,最大的威胁来自哪。他们将外面那些危险的凶物统一划分为三大类,一类是灵兽,灵兽性情相对平和,只要你不主动招惹它们,它们也不会想要宰了你。而且灵兽不吃人,可能是觉得难吃,和一些天材地宝比起来,两脚兽简直难以下咽。

另一类是凶兽,它们荤素不忌,没那么多讲究,有的还特喜欢吃两脚兽。在它们眼里,这些两脚兽等同于两脚羊。

最后一类则是最为稀少的禁兽,禁兽一出,群兽奔走四散。如庄知书远远见到的这头,可谓杀了小的惹来老的,只见那土蛟被成年的赤甲犀践踏至死还没多久,方圆百里大地震动,如同震怒。真如地龙翻身,地面开裂暴起,沿途如同平地起连绵矮山,只见这赶来的矮山头掀飞那些泥土,露出里头的真身,它浑身土黄色的鳞甲密布,它腹生四爪!四爪为真蛟!

这一天,有蛟龙吟,那声音似虎啸又似熊咆。它暴怒席卷向那头奔逃的成年赤甲犀,两相对比,就如巨蟒和硕鼠。

这头脱离土蛟身份已晋升为地蛟的它,猛的收缩身子,一绞,“啪”的一声,被盘绞成一团的赤甲犀如一个坚硬一点的烂番茄般,刹那被绞得粉碎。连挣扎都是多余。

庄知书从没跑这样快过,体内真气尽数调动,只为跑路。他画下来了,那幅凶残的画面他画下来了。知了山庄就是为寻这类天下异闻奇闻而生,他觉得自己变得年轻了。充满了活力,这座凶险的大陆对于知了山庄来说,简直是终极目标。

因为画那画而耽搁了片刻,庄知书觉得自己变年轻充满了活力其实是错觉,因为他此时奔跑的地面越来越高,让他觉得他快飘了起来。

他低头一看,心凉半截,他见到了地蛟的尾巴,而地蛟那庞然的身子已然拦在他身前,那硕大的头颅凑近了俯视他,如同在打量一只蝼蚁。那双眼,如天灯那般大。

庄知书不得不停下身形,他沉默的看着它,而后惨然一笑,言中不免惆怅,“天不遂人愿矣……”

他紧握握墨镇剑,后又松开,一动不动。打是肯定打不过,跑又跑不了,还能咋样,唯有认个命。只是可惜了书篓里的画卷和资料,不知道监野司的家伙往后会不会寻到这里。

地蛟的头颅离他越来越近,那双橙黄色的眼中似充满了灵智。它为何盯着他追来,便是感应到他身上的能量远比那些两脚兽强大。

它像是在嗅他,当确认这人身上沾有那头该死的小甲虫血时,它别过头,放过了它。认为他有帮助过它那可怜的小孙子,也就饶这蝼蚁一命。它那可怜的小孙子唷,从小争强好斗,它原本是带它出来寻觅宝材,可一转眼就不见它踪影。这下倒好,被别的贱类给踩踏成了一滩烂泥。它寻着赤甲犀的气味,渐行渐远,准备去将这个甲虫群统统杀光!

这便是蛮荒大陆,丛林法则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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