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或不见,舔狗之诗1(2 / 2)

加入书签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寂静欢喜】

“这首诗真的是太好了,虽然我非常不喜欢刚才李战的那首诗,也不明白那首诗的两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这首诗我是完全的看懂了,真的是非常的喜欢!”

“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这首诗完全写出了我内心的真实情感,小微不管你是见还是不见我,我都会一直的默默的在你身后等着你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从这首诗中嗅到了一股浓浓的舔狗的味道!”

“不懂就不要说好不好,我看完这首诗的时候,真的是被他所表达的那种感情给感动哭了,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伟大的爱情,你不爱我可以,但是你不能阻止我爱你啊!”

“就是一个垃圾小鲜肉又写的一首舔狗之诗,真的是受不了了!”

“没文化就算了,还非要表现出来自己没文化,我真是服了你了,动不动就把舔狗挂在嘴上,像你这种人永远都不会理解真正的爱情!”

……

……

周敏这个时候看到自己的手机,发现刚才那个叫做李战的明星竟然又发了一篇微博,竟然还是写了一首诗,看完之后周敏也忍不住的深深的被这首诗中所表达的那种爱情给感动了。

特别是在看到那一句“你跟,或者不跟我,我的手就在你手里,不舍不弃!”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痴情的人呀?

你见,或不见我;你念,或不念我;你爱,或不爱我;你跟,或不跟我,我一直都在,在你身后默默地等待。

相爱不需要理由,甚至无需你的允许,正如你没有权利,阻止我的身体和灵魂,成为你生命之外的延拓!

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你不能阻止我爱你,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可以在原地默默的等待。

就算这一切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这对于爱情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执着呀?

这个世界上难道还真的存在这么伟大的爱情吗?

这样的爱情在以前的时代可能非常的常见,但是在如今这种物欲横流的时代,真正的爱情基本上已经快要绝迹了。

也许这种行为在古代会被人们看作一种痴情的表现,但是在现在这个时代,只会被人看作一种舔狗的行为。

或许是时代变了,也或许是人变了。

对于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时代,人们有着各自不同的看法。

周立群这个时候正拿着一只钢笔在纸上反复地写着那句话——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

但是在这个时候,他却听到了一阵轻微的抽泣的声音,周立群这个时候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孙女正在看着手机,然后竟然小声的哭了起来。

周立群这个时候看到自己孙女哭泣的样子,不仅非常的心疼,一脸关心的问道:“小敏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哭了?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告诉爷爷,爷爷去帮你报仇,我倒要看看到底是谁这么大胆,竟然敢欺负我周立群的孙女!”

周敏这个时候听到自己爷爷的话,突然忍不住的笑了出来:“爷爷,这可是你说的啊,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你要为我报仇,那我现在就告诉你,刚才欺负我并且把我弄哭的那个人,就是那个明星李战,也就是刚刚写出这首诗的人!”

“爷爷你可不能说话不算话,你刚才都已经说了要替我报仇的,现在赶紧去把这个李战给爆打一顿,就是因为他害我哭得这么惨!”

周立群这个时候听到自己孙女的话,忍不住的尴尬地咳嗽了起来。

自己的这个孙女也太暴力了吧,怎么动不动就要把别人给暴打一顿。

他实在是没有想到,把自己孙女弄哭的那个人竟然是写出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去寻找光明”的这首诗的人。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