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气这么小,是没吃饭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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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凝着一股死寂,林琛愣在原地,肖媛已经优雅地坐下,拿起一个苹果慢悠悠地削着,“选择我可是给了你的,要兄弟还是要前任,全在你一念之间。”

染着血的长鞭被扔到林琛的脚下,他的身体像被注入千斤铁,僵硬到动不了。

“五、四、三、二……”肖媛兴致盎然地倒数。

林琛看向笼中一身血的花瑶的,她的背上三道触目惊心的血痕,脸上一片脏兮兮,唇间染着血,仿佛一朵随时可能飘零的蒲公英,风一吹就能随风飘散,这状态根本就承受不住鞭打。

花瑶低着头,双眸闭上,像在养神,双手交叠,将指间的戒指捂住。

“怎么,下不了手?”肖媛将苹果切开,刀尖叉起一块,小口小口地吃着,“那我帮你选。”

“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更何况是已经分手多年的前任呢,是人都不会选择前任吧。”她扬手,做一个动作,“把顾晴扔到恶犬窝里。”

黑衣人得指令,拎着倒在地上的顾晴往狗窝提过去,匍匐在地的顾晴呀呀地叫住,脸上糊着血,听得犬吠声,瞳孔猛地收缩,发出尖锐的叫声,大口大口的血从嘴里吐出,将叫声堵住。

顾晴最是怕犬,小时候她曾经被邻居家的宠物狗咬过脚踝,留下可怕的阴影,以至于长大后,她每每看到狗就寒毛倒立。

林琛和顾晴是青葱校园的爱侣,她的一切,他总是记得那么清楚。

“……阿琛。”顾晴难受地唤着他的名字,如同蝼蚁那般被黑衣人提着,她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他的身上,忽而热泪盈眶,千言万语都哽咽在喉咙间。

她许久没有这样唤他了。

校园时期,顾晴总喜欢追在林琛的身后,一口一个‘阿琛’。

那时的时光很美好,连盛夏燥热的风都是透着甜味的。

林琛第一次恋爱,就已经找到今生今世想要携手共度余生的人。

他是真的爱顾晴,他的目光会情不自禁地为她停留,他的情绪会随着她的一颦一笑转换,他的注意力全部被她牵着走。

林琛总记得他二十岁生日时,顾晴把自己装进大礼盒里,穿得一身美丽精致的公主裙。

她说,她是他的生日礼物。

“阿琛,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一辈子对我好,不对哦……你要永永远远对我好,是永远。”

他将甜美纯良的她抱在怀里,宠溺地吻过她的发,深情地说好。

那一晚,是林琛这一生最难忘的回忆。

他们肆无忌惮地拥吻,一发不可收拾,最后到了一切都水到渠成。

那一晚,顾晴第一次哭得眼角发红,委屈地皱着眉,十指在林琛的背上抓出清晰可见的红痕。

林琛额头渗出细密的汗,一遍又一遍地亲着顾晴汗津津的脸,染火的嗓音全是低哄。

那一晚,顾晴哭了一夜,最后在林琛的怀里娇弱地睡过去。

林琛一直保持着清醒,一夜无眠,将怀中眼角还带着泪的顾晴宝贝地抱在怀中,爱不释手,心底暗下决定,他以后一定一定要把她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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