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7)(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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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团怪的毛发生长速度十分快,做窝根本用不完,他们还在操心怎么处理。
罗罹今天叫所有人来的目的也都达成了。
走的时候,众人还不舍地回头看了一眼屋子内,然后表情更加的坚定,黎族答应过他们,也会帮他们修建这样的屋子供他们的族人居住。
他们以后每次回到家,也能烧上壁炉,和家人围在一起,喝上暖和的肉汤。
众人走后,罗罹跑去他的玻璃房看他新撒的种子了,好多都已经发芽了。
鲑鱼和负屃正在解决锅里面熬的肉汤。
鲑鱼是一点食物都不会浪费的,他觉得只要有他鲑鱼在,再多的食物他都能塞得进他的小肚皮。
负屃是觉得肉汤好喝,停不下来。
城池的修建,又发生了一些变化。
首先,就是天空中到处都是一队队长着翅膀,飞翔在每一个角落的铜雀古族的人,有他们在,任何人都不可能毫无征兆地靠近他们这里,大规模的靠近就更不可能。
的确是巡逻的好手。
还有就是,夜晚,原本只是通灵古族那里通亮一片,现在变成了整个大峡谷周围亮成了一圈子。
从高空看,漂亮得不像话。
罗罹还做了一个网子,天天晚上带着鲑鱼去捉萤虫,晚上,这里不再是漆黑一片,开始有了笑声。
而且,越来越多的部落人开始穿上了毛衣,当然数量还不够,因为浊血古族提供的材料也是有限的。
但首先让各部落最不抗寒的孩子穿上毛衣肯定是没问题的。
以后,毛衣也会成为这座城池最独特的东西。
还有就是,罗罹答应过将各族对城池的贡献记录下来。
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以前都是用焦炭在兽皮上写些文字和画些图。
但这有一个特别重大的问题。
写上去的字模糊不说,它保持不了多久。
以前随便写写也还能讲究,但现在要用来记录各族的贡献,就必须要求保存极长的时间,甚至能永久保存就好了。
所以罗罹在所有人眼中,又开始做奇奇怪怪的事情了。
第33章 满城尽是小汽车
城墙内。
一个个颜色绚丽的小家伙在到处跑。
因为身上的毛衣,让他们和冬天的冷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鲑鱼提着个小篮子去玻璃房里面掐蒜苗和葱,加了最新鲜的蒜苗和葱的汤,成了鲑鱼最喜欢的东西,他现在都知道一碗汤加多少颗葱花才是最好喝的。
罗罹忙碌了一天,现在已入夜色,不过外面并不黑暗,反而十分明亮,那些到处飞舞的萤虫,轻轻伸手就能抓到。
原本入夜就会休息的孩子,现在也有了夜生活。
一只只小手,将天空的萤虫捧在手心,光芒从手缝里面透出来,脸上笑得特别夸张。
然后一边奔跑着将手里的萤虫放开,又去抓下一只。
他们已经知道,通灵古族的萤虫会在夜晚为他们的城市提供照明,是功臣,所以不会伤害。
通灵古族的萤虫因为长期和部落生活在了一起,一点也不怕生。
哪怕有人跑去抓它们,都依旧自由自在的飞舞着,等从孩子们的手心飞出,又开始原来的轨迹。
罗罹伸出手掌,有萤虫会自行停留在他的手掌上,实在太美了,美得跟童话一样,萤虫的光,似乎能照进每个人的心窝。
这座城池虽然连初具规模都算不上,但已经有了它的基调,对住在城里的人来说,它是温馨的。
不过现在,那些萤虫远远的避开了罗罹,因为罗罹在熬一锅散发着异常古怪味道的东西。
已经熬了好几天了,从早到晚。
没敢在屋子里面熬,罗罹选择了一块空地,至少味道能消散得快一些。
连天空巡逻的铜雀古族都选择性的避开了这里的上空,时不时还嘀咕上两句,黎族怎么跟毒囊古族一样了,这是在释放什么毒吧?
那些玩耍的孩子,也远远地皱着小眉毛看着,他们不靠近,因为他们现在身上穿的他们最喜欢的毛衣,靠近了会留下奇怪味道。
夜晚,这些孩子自己会找到适合他们自己的娱乐。
比如,有些孩子找了一块还没有开发的空地,在那里打架,或许也不叫打架,这是部落的习惯,是为了他们以后碰到外族人知道怎么争斗生存。
他们将毛衣一脱,仔细的收敛起来,然后就能跑去干一架。
鲑鱼小脸红红地往罗罹这边跑,刚才我差点就打赢了,可是他们用眼睛射我。
虽然这里马上就会拥有属于不同时代的文明,但部落的野性也不能丢,不然出了城墙没办法生存。
罗罹锅里面熬了几天的东西,是一块块树皮和木灰,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比如一些藤条的茎皮等等,这一大锅看上去可不太美观。
他根据电脑中查到的资料正在一点一点的尝试。
这一锅算是比较成功的,锅里面的浆糊和电脑里面描述的几乎一致。
罗罹在用最古老的方法做纸张,也就是电脑上说的手工造纸,土法造纸,他自己也没有真正见过纸张,但看电脑里面,雪白的纸张上写下一个个文字,的确比兽皮要好得多。
罗罹开始进行下一步了,洗桨。
就是将这锅浆糊里面的杂质去除掉。
这几天这个过程他也不是第一次了,还算轻车熟路。
今晚他要做的也就是洗桨这一步。
别看似乎十分容易,其实不是这样的,比如煮桨的前面就有其他步骤,比如侵料,将不同的原料木材浸泡起来,不同的原料侵泡的时间还不同,最少的也要四五天。
罗罹前几次失败,就是因为浸泡的程度没有把握好,导致熬出来的浆糊没有达标。
不过他也当练手了,没达标的浆糊他也没有扔,直接操作下一步,就当学习。
罗罹将洗出来的纸浆盛了出来,等明天白天太阳出来的时候,进行晒浆。
工艺是十分繁杂的,一整个流程怎么也得一个月左右。
罗罹在一天一天研究纸张的同时,也在研究笔,毕竟有了纸张没有笔也没用。
罗罹原本是准备研究研究铅笔,结果他发现工艺有些复杂,光是笔芯的石墨,也得去城外面寻找,而城外现在实在不太平。
罗罹彻底改变注意,是无意间看到了通灵古族抱着的他们的伴生凶兽白玉蜗牛。
如同玉石一样白净的蜗牛,吐出来的口水却是漆黑得如同墨水一样。
沾在哪里,哪里就是一块黑,洗都洗不掉。
当时鲑鱼气得泪巴巴的,拿着个兽皮帕子,打了一盆水,在那里翘着屁股洗了一天,将他们城堡的街道都弄脏了。
还好的是,白玉蜗牛吐口水,只会在它们兴奋得忍不住的时候,不然那特别难洗的墨迹怕是一大灾难。
罗罹当时就上了心,洗都洗不掉,颜色又这么漆黑,这不就是最上好的墨水?
罗罹又找来铜雀古族的学生,让他们带了些成年青铜鸟的羽毛来。
小青铜鸟的羽毛如同铁钉,成年青铜鸟的羽毛就和钢笔一样粗了,手感依旧如同金属,甚至更加坚硬。
罗罹又找了些野兽的毛发做成笔芯,这野兽是部落狩猎带回来的,有些像狼,但体型大了很多,这样的猎物平时比较少见,抬回来的时候引起了不少人围观,罗罹就是看稀奇的其中一个。
正好用上了。
做出来的成品,说它是钢笔,它又不是,仅仅大大的金属笔杆有些像钢笔。
说它是毛笔,也不是,但笔芯的原理和毛笔是一样的,比如罗罹手上这只,还是狼嚎的?
罗罹称它为青铜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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