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故事的开始1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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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及伤心事,念初今儿也提早下班,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店里文两条花臂打碟的姑娘来关心:“生病了?”

念初焉头搭脑地嗯了声。

回家要倒两趟地铁,念初的家在一个很老的小区里,B城房价已经涨到了天价,她庆幸父母给她留下了可以挡风遮雨的一块小天地,叫她为钱犯愁的时候少了一份对流浪的担忧。

家里给她留着小灯,黄澄澄的灯光从玻璃窗透出来,像她小时候最爱吃的煎鸡蛋,那鸡蛋也不知道怎么煎的,外面一圈焦脆,中间却是流黄芯儿,咬一口汁水在嘴里炸开,带着鸡蛋黄醇厚的香味。

她试过无数次,却做不出一样的味道。

那时候,要是多吃几次就好了。

再也吃不着了。

念初仰头望着灯,红了眼眶。

***

念初的脆弱只维持五分钟,她只允许五分钟,第二天起来又是一条好汉。

清晨的地铁能把人挤成咸鱼罐头,她戴着耳机听《智取威虎山》,在公司楼下给所有人买三明治,上楼泡咖啡,每个格子间走一遭,到了刘记者那儿特别停了停:“刘老师,这是您的全素三明治,我让店里用全麦吐司做的。”

没明说我知道你在减肥,需要减肥的女人都不喜欢别人评价她的身材。

晚上聚餐,选在主编亲戚开的饭店,既照顾了亲戚生意又能拿回扣,何乐不为。气氛很好,念初坐在桌子的最尾端,只夹手边的素菜,主编朝她招招手:“坐这儿来。”

“唉。”念初端着酒杯半秒都没犹豫,越过刘记者坐在了主编身边,她头一回参加社里聚餐就刻意展露了自己的酒量,不像别的姑娘捂着杯子不肯喝,为的就是脱颖而出,给领导留个好印象,这招虽笨,却是她为数不多的能做的。那天没留底,真喝醉了,往后三天都反胃吃不下东西。不过真让领导记住了,每回喝酒都不能少她。

喝了酒就好借口动手动脚,念初坐在几个大佬中间,一会儿被揽肩膀一会儿被摸摸腿,她忍着,强笑着敬了一杯又一杯。她这样其他人看不上,低头说她坏话,她虽然隔得远但能猜到别人说她什么,不在意,她不在意。

夜深了一伙人从饭店出来,刘副主编最晚走,代驾把车开过来,他话都说不利索,拉着念初往车上拖:“来来来坐我的车,我们再好好聊聊。”

念初哼哼哈哈地把人先扶上车,下一秒滑不留手地闪开,捂着肚皮苦着脸:“哎哟主编我肚子疼,您先走,我去上个厕所。”

说完撒丫子跑了,躲在屋檐底下等车开走才出去,脸上半点痛苦没有,戴上耳机听早晨没听完的《智取威虎山》,搭地铁回家。

这个点的地铁依旧很多人,念初挤在角落里,随着节奏摇头晃脑,嘴巴张张合合,无声地跟着唱,唱到最后扬起笑——

“不管是水里走火里钻,粉身碎骨也心甘,纵有千难与万险,扫平那威虎山我一马当先。”

南春碎碎念:

我们阿初是个心大的孩子,摸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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