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臂云光蚁(1 / 1)
石矶和乌云仙见教导人族可积累些功德,皆是心动,便想起自己升仙岛上得一众徒弟,石矶要乌云仙继续呆在人族帮助人族,自己则赶回升仙岛。一路风驰电掣,将流光遁地术发挥到极致,不过几日便以道升仙岛,石矶发现,自己进入大罗金仙后,赶路的速度越来越快,以前自己的的流光遁地术一遁也就三四万里,如今却是一遁九万里,比那金翅大鹏雕也毫不逊色,自己的驾云速度也提升不少,让石矶振奋的是自己体内原本灰蒙蒙的漩涡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缩小版的石矶,石矶知道那是自己的元婴,紫府所在。听乌云仙说,他的紫府在成就地仙之时就已成就,这让石矶一直担心自己的情况,也一直没有对别人提起过,如今紫府出现,石矶自然高兴,只是紫府当中得元婴却是灰色小人,石矶一阵苦笑。在元婴周围仍然有灰色细丝游走,石矶却也顾不得那么多。
待回到升仙岛,石矶先将遂木移植在缥缈峰之上,有敲响玉钟召集众门人。这玉钟乃是石矶与乌云仙仿制金鳌岛上得玉磬所炼,均是召集门人所用。不管身在何处,只要这玉磬响起,升仙岛上众位门人都能听到。
石矶盘坐在升仙殿云坐之上,身后白翎和青松站立两边。不多时,只见在火灵带领下,升仙岛二十三个门人全部到齐,躬身向石矶行礼。石矶见众人如此,欣慰一笑道:“这些年,为师与你师伯在岛外却是教导那人族,而那人族却是人数众多,我与你师伯却是教导不过来,思及你等不曾有历练,此次为师带领你等前去那人族体验人族生活,也好历练一番。”
众弟子早在岛上呆的发闷,要不是石矶出岛之前禁令诸人在自己和乌云仙未回来之前不得出岛,早就出去了。
一众弟子听石矶要带众人出岛,早就高兴的无以复加,最为激动的当属悟道了,他本是猿类,天生跳脱,那还会不高兴。
石矶吩咐好两童子看好升仙岛,带着一众门人浩浩荡荡的前往人族,同时在前往人族的途中不停教导二十三人,收集那天才地宝决不能留情,若是让截教其他人见到了石矶这般教导弟子,定然会将石矶骂个狗血淋透,石矶却是不以为意,美其言曰:“勿以善小而不为。”之说。
也幸好这是自己的弟子和师侄,要不然定然被鄙视死。石矶见众人连连点头,知道二十几人把自己的话都记住了,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这次却是花了石矶一个月功夫才将二十几人带到人族,和乌云仙会面之后,两人吩咐二十几人一通后,遣众人在人族当中帮助人族,又将众人引荐给燧人氏,众人见了燧人氏均是大惊,不想自己师弟和自己师傅修为相同,将石矶弄的大为面子,待众人见礼后,才与乌云仙闭关而去,毕竟两人刚刚才入大罗之境。此次闭关也好稳固修为。
待一年后,石矶与乌云仙纷纷出关来,两人又继续在人族之中帮助人族,或是开坛讲道,不光是两人弟子前来听讲,许多人族也有听讲者。也有很多人族学到了一些法术,时常行走在各个部落。
在石矶以及一众弟子的帮助下,人族的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改观,人族更加兴盛。石矶和乌云仙看到人族发展均是欣慰不已,众位弟子也是历练的越发稳重。水灵更是在人族突破到了真仙之境。
这一日,石矶盘坐打坐,一人族少年跌跌撞撞跑了过来,口呼:“仙师救命。”
石矶大惊,忙上前问清缘由,原来是十几个人族出外打猎,遇到妖怪,那妖怪厉害非凡,那十几人见不敌,便纷纷退回部落,不想那妖怪追进部落,人族一时间死伤惨重。
石矶听后勃然大怒,自己守护人族几十年,虽然人族也有大规模死伤,但那向这次,妖怪竟然闯进人族部落当中作恶,石矶怎么能不怒,心想那妖怪也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了。怒归怒,但还是忙驾起云团,让那少年指明方向,急行而去。此时乌云仙和众多弟子不在,石矶也只好前去搭救。
待石矶行至那部落,见一三丈大小的巨型蚂蚁在人群中四处做乱,只是那巨型蚂蚁生有八臂,通体雪白,生有三目,端是神异,却是洪荒异种。石矶却是认得,这巨蚁名曰八臂云光蚁。石矶虽然知道,但并不知道这巨蚁有何本事。
石矶见人族伤亡惨重,顿时大怒,运用法力道:“孽畜,竟然还不停下。”
那巨型蚂蚁听有人呼喝,也是大怒,抬头望去,见一道人站于云团之上,双目通红的看着自己,却也不惧,撇开一众人族向石矶冲来,石矶不惊反喜,将乾坤尺取出,挥手向那巨型蚂蚁击去,那巨型蚂蚁不闪不避直直迎上,只听“轰隆”一声,那巨型蚂蚁却是顿了顿身形,毫无半点伤害。
石矶见状,也是一阵惊疑,他手中得乾坤尺可是先天法宝,刚刚含怒一击却是被这巨型蚂蚁挡下,却是没有被打杀。
不过那巨型蚂蚁受了石矶一尺,却是盯着石矶缓缓向后退去,显然刚才石矶一尺,它也不好受,石矶见状大吼一声:“孽障,往哪里去,还不伏诛更待何时?”
那八臂白色蚂蚁却是不管不顾,转身就跑,只见一道白光闪过,那还有那白色巨蚁的踪影。
石矶也被这白色巨蚁的速度所惊,更是感叹那巨蚁也是机灵。转身见部落上下伤员众多,却是也顾不得那巨蚁,拿出一玉瓶,取出一滴七彩灵液,单指一弹,只见天空之中顿时下起了七彩雾雨,稍时,真个部落那还有哀嚎之声,除却那死去的几十人外,其余人等早就完好如初,石矶见状,吩咐部落中学了道法的人族守护部落,这才驾云向那白色巨蚁追了过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