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案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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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古晨便将第五起案子的案卷资料带来了。

根据案卷资料上所述,十年前,在城西的老电影院里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被告白冶刚过完十八周岁的生日,无业,与女友林星在吃过晚餐后,前去电影院看午夜场电影。在电影播放完,工作人员前去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死者坐在原位上一动不动身上全是血迹。

而被告白冶手里握着刀子,身上也满是血迹地站在一旁。

但是,白冶口口声声称自己并未杀人。只不过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就发现手里握着刀子,身上的衣服也是血,他很惊讶想要问林星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发现人已经死了。

按道理来说,一般在这种情况之下,检.察院会安排相关的心理医生对被告进行精神检测,查验是否有梦游症等其他的症状。

可,就在检查的时候,电影院的播放人员声称自己看到了全部的经过。

在这位证人的描述下,案发过程是这样的。

他看到了死者与被告进行了争执,但是因为这对情侣经常过来看电影,便也就没有当做一回事,认为是普通的争吵。

后来,当电影快要放完的时候,死者用刀子朝被告刺了过去。被告出于防卫,不慎将死者刺死。

正是因为有此人的证词,白冶才免除一死,被判无期徒刑,后改判有期徒刑三十年。

按道理来说,这已经是宽大处理了。可是,白冶却死活不认罪,非要不断地来回上诉,如此一来便来来回回地折腾了有十年之久。

“你说,这人也真是的,这么认死理干嘛。”古晨抽了一口烟,很是无奈地说道,“就算他自己说的是真的,但是有证人在,而他又没有有力的证据。只能认栽,三十年算少的了。他要是表现好一点,没准也会减刑个十年八年,但是,非要这么折腾。唉,何必呢?”

“这不是何必和认死理的事情。”我叹息一口气道,“这是关乎自己前程的事情。我看过白冶的相关资料,这个人上学的时候确实是调皮捣蛋,因此没能考上高中,在职高念了三年毕业出来去打工。别看他吊儿郎当的,但在当时的汽修厂里,他已经算的上是一把好手,除非是飞机大炮,其他的,就没有他修不好的车子。”

“而根据他的邻居以及他父亲的证词,白冶每次发了工资,第一时间就送回家。只给自己留上一千块钱零用,所以,单从这方面来看,他倒也不是一个坏人。”我补充道,“你再看看死者家庭的证词,女方跟被告同岁,两人本来计划一满二十周岁就结婚。当时,已经举行了订婚礼。白冶还给人家十万多的礼金,据说是他自己打借条借来的,而且还保证不让死者来还。在当时,十万多的礼金已经是不少了,再加上他态度诚恳。这也是,为什么死者家里也不愿意相信他是真凶的原因。”

“有对饮料进行药物检测吗?”我想了想问道。

古晨大约是想到我会这么问,提示我把报告单往后翻,那里有关于药物检测的结果。

看着上面显示的无,我只觉得奇怪。

这其中若说当真都是假的,那么必然会有一些漏洞在里面。可若说都是真的,却又看着太假。谁会杀了人还傻乎乎地站在原地,而且,证人就是播放电影的人。那么,死者在被杀的时候,不论有没有人,按理来说都会本能的进行呼救。

证人在看到后,要么立即报警,要么立马前往现场阻止,再不济通知保安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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