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加入书签

林青莱高兴归高兴,正事是一点没忘,她往封景铄旁边瞅了瞅,问道;“你打的麻雀、逮的兔子呢?”

今一早,封景铄揣着弹弓就上山了,他根本不怕冷,整个人精力充沛到爆表。实际上,原主有些畏寒,但现在……大概这是换了一个灵魂而导致的变异。

他从树后面拿出蛇皮口袋,递给林青莱,“这是麻雀。”说完,又从雪堆里扒拉出一只鸡,一只兔子,谦虚道:“就这些。”

林青莱眼睛一亮,网络用语张口就来,“u1s1,你干的不错。”

封兴修因为体型以及体力原因,无法从崖底爬到崖顶,他只能绕远路,从另一侧拐上山。

快到大屋时,他吸了吸鼻子,是肉的味道!他当下把队长布置的任务束之高阁,吃饭才是硬道理嘛!

第11章

说起这任务来,林青莱总结了四个字——难兄难弟。

原来第十五生产队队长安排封兴修父子俩洗衣服。

第十五生产队为了在大队那边拿名次,去年弄了个烧砖窑。烧砖不仅费人,还费衣服。夏天,社员劳动布上满满都是酸汁,老远就能闻见,连狗都嫌弃;冬天,社员棉袄里裹着汗渍,人只要一动,臭味熏天,风都吹不走这折磨人的味道。

封兴修和封景铄未来几天的工作便是洗社员的衣服。

他们住在崖下一间小破屋里,破屋前面有条河,大概三米宽度。现在河已经结冰,厚厚的一层,非常结实,调皮的小孩手拉手从冰面上滑过,没有一点问题。队长让封兴修父子俩用河里的水洗衣服,在他眼里,牛棚的人嘛,就是当牲畜用的。

封兴修白胖的大手托着腮,在考虑对策,之前因为儿子被某些口号洗脑了,看不上这种行为,他还不敢这样光明正大偷懒,好在儿子雪山一日游后就成长了、懂事了。

他知道东北日用电器研究所研制出了洗衣机,不过还没有走入家庭,都是宾馆、洗衣店之类的地方在用。虽然队里给了不少肥皂,但是社员的衣服又臭又脏。封兴修感叹道:“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

林青莱回道:“手摇洗衣机行吗?”以目前的材料来看,最多能制作手摇洗衣机。当年她一个人住校时,为了方便,准确来说是因为懒,她鼓捣出了不少简易家电,除了洗衣机外,像是煮饭烧菜的小电器她都能制作出来。

封兴修瞪圆了眼睛,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真能做出来。当下快速答道:“当然行啊。”管它手摇的还是脚蹬的,只要是洗衣机就好。

从昨晚上他就看明白了,这个家是林青莱做主,而且很明显,林青莱没有林三柱那样好忽悠。

他像一只大肥猫一样打了个哈欠,心道他儿子要是能和林青莱建立革命友谊就好了。

从早晨得知有个老乡,还是个厉害的老乡后,封景铄心里贼高兴,笑得牙不见眼。“莱莱,我还需要干啥?”他把兔子皮剥完后问。

林青莱被这声“莱莱”惊到了,按上辈子的年龄算,封景铄比她小不少,但她也没阻止封景铄这么叫,毕竟现在封景铄比她大。她转头朝封景铄喊道:“把水烧开。”

因为有林三柱固定工资做保证,林青莱不打算苦着自己,她打算去趟供销社。

崖前大队只有一个供销社,供应二十多个生产队,所以东西很全,吃的、穿的、喝的,用的……都有。封景铄倒想跟着林青莱一起去,但他身份特殊,不宜出现在公共场合。

林三柱下班后,没有急着回家,而是绕到纺织厂。他蹲在大门口,脚旁边是一个大麻袋,里面装着废旧的药剂品。

纺织厂统一蓝色工装,长辫子、短头发的女职工说说笑笑从厂房里出来,冯翠华是其中一个。

同行的一位女职工指着门口的人影对冯翠华说:“哎呦,翠华,你家男人来接你了!”

冯翠华长得不错,细长眉,小圆嘴,当年想和她建立革命友谊的人不少,但她看上了林大柱。要说林大柱有啥优点,大概只有一张脸能看,浓眉大眼,浑身透着一股正直劲。

冯翠华往门口仔细瞅了瞅,“不像,我家男人没这么……”她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合适的词来。

林三柱瞟见冯翠华后,立马站起来,咧嘴朝她喊去:“大嫂!我是三柱啊。”他这一吼,职工们纷纷向他看去。

冯翠华嘴角一抽,心道林三柱来这里干啥?不会是要抢东西吧。想到这里,她紧了紧包里的发卡。

这发卡是给林青茵买的。她闺女林青茵今年十七,跟她同事的一个儿子正谈着对象。因为老林家没分家,她拿的工资得上交,这买发卡的钱是她偷偷存下来。

林三柱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的打量,他提起麻袋,长腿一迈,走到冯翠华跟前,坦坦荡荡说道:“大嫂,这天快暗了,我寻思着你怕黑,特意过来接你。”

冯翠华翻了个白眼,她啥时候怕过黑?这个林三柱,就是想让她载他回家。

老林家有一辆自行车,因为冯翠华是纺织厂女职工,一般她在骑。公社离崖前大队挺远,林三柱今天又提着麻袋,所以他想搭个顺风车。

冬天原本就冷,林三柱坐在自行车后座上,被风吹得十分凌乱,他缩了缩脖子,努力躲在冯翠华后面,样子像个鸵鸟。

快到村口的时候,冯翠华让林三柱下来,她一点都不想和林三柱扯上关系。说实话,要不是怕林三柱胡搅蛮缠,她根本不打算载他回家。

唉,她这命真苦,嫁谁不好,非得嫁到老林家。婆婆强势,男人不管事,还有不省心的兄弟妯娌捣乱。

林三柱乐乐呵呵下来,“大嫂,你这技术——我觉得比大哥好。”

当年老林家刚买自行车,林大柱几个人轮流骑车。每当有人骑车,林三柱就很自觉地坐在后车座上。别人要是摔了他,他也不恼,毕竟这种天然的伤害对他来说非常可贵。

冯翠华一听这话,嘴角抽了抽,她连招呼都没打,直接一个提跨上车,骑回老林家。

林三柱哼哼了两声,没再说话,当赶回家时,天已经黑了。

大屋里,封兴修在切兔肉,单看他这切兔肉的手法,就知道他是个讲究人。红彤彤的兔肉摆在案板上,筋络很少,细嫩无比,封兴修顺着纹路一点一点切,薄片状的肉整整齐齐,叫人欣喜。

切好的肉放在沸腾的清汤里,眨眼之间颜色变成暗红,奶白色的汤汁咕嘟咕嘟冒着泡,肉很快漂浮在上面。林青莱拿起大长筷,把兔肉夹在圆盘里。

封景铄拿出四个小碟,摆在桌板上,花生酱和辣椒面放在一旁,等一会吃肉的时候自己调。碟子、花生酱和辣椒面都是林青莱去供销社买的,除此之外,她还买了一些香料。

封兴修切完兔肉后,又把剩下的几个豆薯切成片状,拿到灶房,放到锅里煮熟。

林三柱回到家时,香味模糊了双眼。

第12章

吃饱喝足后,封兴修挨着林三柱,讲香酥鸭、说涮羊肉……林三柱咽了咽口水,明明他肚子很圆了,现在好像又饿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