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6章 三级遴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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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廷公布的三级决策制中,也仅仅是对这种体制说明。

没有关于参政资格的说明,没有对议政席位展开叙述,更没有详细阐述内阁席位的产生方式。

虽然朝臣根据这三级的职能,也有猜测,毕竟是猜测,做不得准。

官员任免是君王的权利,这一点没有异议。既然三级决策制是关乎国朝权利架构的设定,决定权自然在君王手里。

针对这一点,韩琦曾私下跟富弼嘀咕过。

“国朝现行官员擢升,虽然决断权在官家,但政事堂和六部九卿都有推荐。而这三级决策制,似乎官家有意全部收拢回去……”

这是韩琦的疑虑。

而富弼则说:“官家不可能熟悉国朝所有官员。之所以不明确参政议政,以及内阁成员,官家需要权衡。”

“内阁成员分管,官家需要避免分管衙门和内阁成员搞团团伙伙,形成朋党。内阁成员不是分管一个衙门,应该是关联性较强的多个衙门。”

“如此一来,每一位内阁成员的分管,对国朝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内阁成员又没有限定任期,倘若内阁成员分管衙门由内阁成员决定,这不是好事,对于国朝或许是灾难!”

赵曦有没有这样的考虑,肯定是有的。不过在赵曦看来,应该不存在所谓朋党的可能。拿后世来说,很少出现几个副职把书记架空的事例。

人事权决定着权威。赵曦真正用心的环节,不是内阁成员分管衙门会不会有朋党之嫌,而是用怎样的方式来统属人事权。

人的精力有限,不可能记住并熟悉太多的人。后世有理论认为最多可以记住一百五十人左右。

三级决策制,内阁十多人,议政三五十,参政几百数,别说记住,就是认清都没那么容易。

所以,最终还是得靠所谓的层层落实来确定三级决策制的人选。

这一点,就需要赵曦设定一种流程,可以延续的流程,可以确保不因君王的能力而导致大权旁落的流程。

首先是内阁成员,这必须由君王直接提名并确定。为防止后辈昏聩无能,或者偏听偏信,赵曦在君王确定内阁的基础上,增加了议政评议的环节。

也就是说,在君王将内阁成员候选人确定后,将内阁成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畅通议政评议内阁成员的通道,包括直接向君王递奏本和在内参上撰写弹本。

凡是出现异议和反对者超过议政席位数量三成者,必须搁置。

如果一个佞臣,同时被君王和七成以上的臣工看好,却最终倒行逆施,祸国殃民,那只有原因……气数已定,活该!

三级决策制中,内阁成员没有任期,但君王却可以在任何时候贬谪……

同样,君王必须对贬谪的理由公布,以获得多数议政席位的支持。这是为避免直臣蒙冤。

这算是君臣制衡吧!

其次说议政席位。议政席位,赵曦初步拟定是只针对职位而不针对人。

之所以这样决定,赵曦有将文武混用的意图。议政席位不低于三成为军伍体系,而国朝所有的议事过程,根本没有武将说话的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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