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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以为,少年人的恋爱,就该是热烈的、繁华的。如盛夏绽放的玫瑰,散发迷人芬芳;如天空炸裂的烟火,绽放夺目绚烂。
但现实,却总是一遍一遍的用皮鞭和钢刀告诉我,在生活里,在穷人的生活里,那些浪漫不过都只是一厢情愿的爱丽丝梦境,身不由己的悲哀,才是生活最最原始的模样。
绽放的玫瑰虽美,但也总有凋零的时候;炸裂的烟火虽绚烂,却也不过片刻梦幻,转瞬也就成了灰烬。而我们的爱情,也在那场与贫困的交锋中,掉进了无底的深渊。
我输怕了,也穷怕了。嘈杂吵闹的病房,我竟给不起她哪怕片刻的安宁?医院催缴欠费,手里最后的一点钱都砸进了医院也不够继续在医院待下去。带着夜心回去那个阴暗潮湿的‘家’么?以她的身体,怎么受得住?所以,我屈服了。在那个女人再次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想好的时候,那一次,我选择了答应。
就那样,我有了钱,有了资源,有了更多的机会和舞台。请人把夜心安顿好之后,我整理好行礼,彻底离开了那个住了几年的‘家’。
我又开始慢慢‘红起来’了。跑通告、赶场子拍戏,每天都很忙,忙着工作,忙着,应付我的‘新女友。她不像夜心,总是默默的什么都替我想好、打点好。夜心不会大半夜睡不着,喊我陪她一起去蹦迪;不会当着众人的面像使唤奴才一样,让我蹲下身替她换鞋子;不会一个不高兴就把包直接狠狠地扔我脸上,或是一巴掌直接呼过来。这么多年,夜心从来不曾打过我一个巴掌;而那个女人,三天两头就要耍耍大小姐脾气,还特别喜欢人前人后的讲她又为我招来了多少的资源和机会,替我的事业又增添了多少的助益。
我恨透了那样的委曲求全,恨透了那样无能的自己。可我,既然选择离开夜心,那么成功,也就成了我唯一可以选择的路。所以,除了忍耐,我别无选择。
那个女人在一天夜里,突然找上门劈头盖脸的打了我一顿,然后勾着我的脖子说:“许天青,我知道你心里没我!可我这个人,就是有个毛病,越是不属于我的东西,我就越想得到!不管是洋娃娃还是人,我看上的,就必须是我的。就算不喜欢了,我也会死死攥在自己的手里,看着它一点一点的腐烂,也绝对不会拱手让给他人。你,就是我的洋娃娃,是只能属于我的洋娃娃。许天青,咱们结婚吧!一个月后订婚,一年后结婚。我会把你打造成顶级巨星,我一定会!但你,你可以不爱我,但是,你必须要留在我的身边。我不管你的心里真正爱着的到底是谁?可陪在你身边的,只能是我!这辈子,都只能是我!你最好别想逃,否则,那个夜心,我当初怎么救她的,我就能还让她怎么死。”
因为最后那句话,我终于还是妥协了!握紧的拳头,指甲将手心掐出了血。如果不是夜心,是谁?也就没什么重要的了。如果跟那个女人结婚,能够让我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又为什么不呢?
一个月后,盛大的订婚现场,我把曾经给她的承诺,对着另外一女人说出了口。
她终究还是来了,穿着自己当初设计的订婚纱裙,袅袅娜娜的走了进来。许久不见,她的身上没了曾经的寒酸窘迫,脸上也恢复了血色健康,带着端庄得体的笑意,美得不似人间俗物。
她笑着,一步一步的向我走了过来,手里,却捧着祭祀用的菊花。
她说:
“天青,今天,我是来为‘我们’送殡的。从今以后,我和你,就不再是我们了!我,祝你们幸福百年、白头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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