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精灵(2 / 2)
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这只骷髅手里居然紧紧攥住了一只翅膀,而翅膀长在有着两只尖尖耳朵、面容娇美的不似人类的生物身上。
唐福又被狠狠震撼了一把,他自动忽略了由几节枯骨组成的骷髅之手,因为那个有着尖尖耳朵和翅膀的生物显然更有吸引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精灵?在兰德大陆上存在着很多传说,那些诸如诸神的黄昏、神和巨人的战争以及魔法帝国之类的传奇故事总是在每一个酒馆和冒险家乐园中被一再说起,作为混乱之城希玛的资深生存者唐福自然对这些传说耳熟能详。可是传说是一回事,看到传说中的事物活生生的出现在你眼前却是另一回事。
传说中,精灵自诩为神选择的种族,所以其他种族认为精灵很高傲,精灵则认为其他的种族很粗野。精灵总是乐于在一些人类不能理解的事情花费大量的时间,比如聆听溪中的潺潺流水,林中的啾啾鸟鸣,风吹过的沙沙叶响……
对精灵来说,生命的意义在于慢慢地发现美好的地方,并且充分享受这一过程。而且作为造物主的宠儿,精灵的寿命很长,一般都能活好几百岁,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总是不慌不忙的原因。
最让唐福感兴趣的是,据说精灵天生对魔法敏感,比其他种族更容易掌握魔法之理,而且他们还有无穷的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魔法,这大概也是精灵唯一一件比较严肃的事了。
“如果你再看下去,我真的可能要死了。”这个被骷髅之手困住的精灵显然是一名女性,她美丽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眼泪汪汪的看着唐福说道。从她身上的伤痕来看,在被困之前,显然她已经经历过一场残酷的战斗。而且骷髅之手并不是仅仅困住精灵,而是使劲将精灵往土里拉拽,精灵身上闪过一波又一波的魔法波动的光晕,看样子是在以某种魔法与骷髅之手抗衡,可是顾此失彼,虽然勉强稳住身体,但攥在骷髅之手中的翅膀却出现了巨大的撕裂伤痕,如果没有其他帮助的话,那只翅膀早晚得被撕下来。
唐福也不废话,一抬手,淡蓝色的光芒一闪而过,在晴空万里的草原上极易被忽略,可是精灵身上的伤口却渐渐停止了流血,有些细小的伤口甚至以令人瞠目的速度开始愈合。精灵果然是天然的魔法契合体质,对魔法元素有着先天的亲和力,这体现在魔法使用上,一方面他们比其他种族更容易学习魔法,另一方面对他们使用伤害性的魔法,其伤害会被削弱,而对他们使用辅助性的魔法,其辅助性则会被加强。真是让人嫉妒的神之骄子啊。
精灵对唐福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容,随即又被痛楚的表情掩盖——她的翅膀还在骷髅手中呢。唐福一不做二不休,扬手一个火球狠狠击向骷髅之手。
出乎意料的是,骷髅之手上腾起了一片黑色的雾气,将火球包裹其中,火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消融,等到黑雾散去,拳头大的火球也只剩指甲盖那么一点大,碰到骷髅之手上,爆出星星点点的火星,消散无形。
唐福‘咦’了一声,没想到这么丑陋的骷髅手居然还有反击能力。幸好他一贯秉持小心的原则,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冲上去和它硬撼,否则被不知道性质的黑雾包裹其中,逐渐消散的就不是火球,而是他的肉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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