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第一滴血(1 / 1)
“歌声”越来越激昂宏大,长老们意象中的森林停止了扩张的步伐,在目光可及的范围之内,已经全部是森林的王国。然而这个王国还不完整,它缺少一个领袖,一个王者,一个核心,一个灵魂。
森林王国突然悸动起来,漫长的岁月和光阴孕育了一颗种子,一颗注定要成为灵魂和王者的种子。所有的植物全都努力朝向那一个方向,动物们则屏息静气的等待着,连云和风都停下了永不停歇的脚步,见证森林王者的诞生。
唐福来到圣物埋下的地方,他的左手有一道尚未凝合的伤口,那是生命树的种子离开他的手掌时划开的伤口。鲜血从伤口中滴落到地上,如同有着自己的生命一般,血滴很快的融入了大地,像是渴睡的人钻进了早已准备好的卧室。
就在精灵王的第一滴血落在生命树种子上的时候,整个精灵之森停滞了一刹那的时间。精灵之森的范围之内,无论远近,所有的精灵都停下了手上的工作,他们共同的感觉是有一道惊雷从自己的心头滚过,瞬间全身的汗毛都竖立了起来。
虔信者的感受更为强烈,包括莫斯在内的幸存的那十五个虔信者在同一时间跪了下去,那是令他们从灵魂深处感到颤栗的力量,那是精灵刻在骨髓中的信仰,而且还带有一种令他们熟悉和亲切的气息——那是神使大人,精灵族之王的气息。
他们跪在了泥泞的战场上,腐烂的殖土和树叶上,甚至敌人的面前。这些都不重要,对他们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向他们的王者和信仰表达自己的虔诚。而他们相信,这份毫无保留的虔诚必将得到神的眷顾,令他们可以跟随自己的王者,将精灵一族发扬光大。
精灵之森的植物们如同长老们在歌声中的意象里看到的一样,全部朝向一个方向,那里正是圣物种子在唐福的鲜血浇灌下即将破土而出的地方。无论是高大的常绿树,还是低矮的灌木,它们所有的枝叶无风自动,似乎激动得瑟瑟发抖。
所有达到了古树活化条件的苍老巨树,在没有接到任何命令的情况下,自动活化。它们高大巍峨的树冠颤抖着,健壮雄伟的躯体左右晃动,努力将沉重的根须从土地中挣脱出来,然后排成不太整齐的队列,一个跟着一个朝圣一般往生命泉的方向走去。
“轰隆隆”的巨大声音响彻精灵之森,那是活化古树庞大的身躯一步一步前行时发出的声音。每一声巨响都回荡在空中,如同远古的战鼓声,让听到这声音的精灵禁不住热血沸腾。而这些都不算什么,和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情相比,宛如浮云。
在精灵们几乎要瞪出眼眶的目光注视下,被称作‘森林灵魂’,也是整个精灵之森的核心,控制周边的木系生灵组成一层层的防御体系,帮助精灵抵御敌人进攻的战争树突然动了起来。在绝大多数毫不知情的精灵看来,已经在精灵之森屹立了数百年之久、并且在他们的眼中还将继续屹立下去直到永远的战争树阁下,居然动了!
战争树比所有活化古树加起来还要高大和粗壮,若非如此,精灵们也无法在它的树洞里建成一个富丽堂皇的内殿。但是被普通精灵敬畏的称作“阁下”的战争树却没有一般庞然大物那样的蠢笨,在无数精灵惊讶到呆滞的表情陪衬之下,战争树粗大的树干连着根须化成了两只巨大的腿,一步一步走向生命泉的方向。
且不提精灵之森纷纷扰扰,唐福也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刻。
从第一滴血滴落生命树种子到现在,从唐福伤口中源源不断的涌出鲜血,浇灌在栽种生命树的土地之上。看着自己的鲜血不停滴落,对唐福而言实在是种不堪忍受的折磨。他暗自嘀咕着,莫不是种下一个吸血鬼吧,怎么喝起血来没个够。转念一想又忍不住有些悲愤,姥姥的,就知道黛尼娅没这么好心,让老子一手掌控精灵之森,别是这狗屁倒灶的月神给老子布下的陷阱……
可是四位长老早早的被异象惊动,一个不落的瞪着溜圆的眼睛围了上来,这让唐福颇有骑在虎背难下的感觉。万一自己想岔了,这真是生命树发芽不可或缺的环节,这时候收手可不就是前功尽弃么……如果真能把精灵族牢牢栓在身上,变成一帮得力的打手,似乎淌点血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唐福一脸肃穆的胡思乱想,却没注意到精灵长老们眼中激动的神情,尤其是艾德林和蒙塔里两个骨灰级的老东西,他们眼中射出的已经不是目光,而是赤裸裸的炽热射线。两个几百岁的长老偶尔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见了满满的不可思议和万千感慨。
“……唯有未来的精灵之主,以自身鲜血为引,沐浴浩大神恩,方可令生命树起死回生,并使精灵不致沉沦到最绝望的境地。”
这是上一任精灵王的预言,也是精灵族最深重最无奈的梦魇。他们期待了数百年,一次次满怀希望,却又一次次失望,直至最终绝望。而幸福来得这么突然,这么令人措手不及,就在他们几乎完全放弃的时候,上天居然给他们赐下了转机。
只是这转机多少有些让人难以接受。一个外来的人类,年轻的让人嫉妒,却莫名其妙成为了神使,又摇身一变成了精灵王者,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居然就是预言中将要拯救精灵族的未来之主。
精灵之王和精灵之主,虽然仅有一字之差,却代表完全不同的意义。精灵王是精灵的统帅,在精灵族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但在精灵王之下,还有圣女、长老以及德高望重的耆宿,两者可以相互制衡,使得精灵族始终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即使精灵王想要瞎搞一气,也得有这么多人陪他一起发疯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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