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一将功成万骨枯(1 / 2)
一代惊才绝艳的名相重生在他金榜题名那日。
“这般绝色,做官可惜了。”
上辈子因为这句话,傅永一怒之下截胡了杜北宸的太子之路,彼此厌恶至死。
这次,他眼神暗沉,只勾唇一笑:“殿下莫不是要自荐枕席?”
宁云匡拦在叶锦苏的面前,一路奔袭,过快的速度让他的脸色潮红,语气不稳:“你这是做什么!”
“我去找他。”叶锦苏看着他,语调平缓却坚定。
她的眼里很平静,不是气血上头一时冲动,不是脑子不清混沌做的决定。
她是真的要这么做。
宁云匡握紧手里的缰绳,转头重重叹了一口气,忍不住朝她吼:“两个月了,你接受事实吧,十六弟已经回不来了!”
“所以我去带他回来,”叶锦苏看着他,眉目覆上一层疏离的霜,她拔出腰间的剑,指向面前的人,“我去把他的尸体带回来。”
宁云匡神色忽然变得痛苦,他低下头,狠狠暗骂了一声。
“别拦着我,就算找不到他,我自己也能回来。”叶锦苏看着她,牵马开始绕过宁云匡。
宁云匡站在原地没动,反而是死死握紧了拳头。
叶锦苏看着前面的道路,驾的一声加快了速度。
舒氏匆匆赶到城门口,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画面。宁云匡正一个人孤零零的骑马在站那里,而叶锦苏已经不见了踪迹。
一个月的路程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长,叶锦苏到淮平的时候还尚未觉得自己过了一个月。她赶了一个月的路,不是在路上就是在规划路线。
看过了这一路的山水,见过不少人家。
唯独觉得心那里空落落的。
偶尔她想起宁云敛的时候觉得时间过的格外快,偶尔设想他真是已经死了的时候,又觉得时间过得格外缓慢。
所幸最好还是安然到了淮平。
这里刚经历过战火,百废待兴。
叶锦苏找了处客栈落脚,小二一眼就看出叶锦苏是外地人了。只是他们这个破地方,刚打完战,大家急着走才是,没想到还有外地人过来。
“这位小哥可是来寻亲戚的?”小二哥见叶锦苏衣着不凡,套近乎的和叶锦苏攀谈起来。
叶锦苏换了副男装,只一副白面书生的模样,在这门可罗雀的小店里是挺扎眼。
叶锦苏没回答,只是问:“淮平之战的交战处往哪路走?”
小二楞了一下,算算现在也就只打完战几个月,居然有人要去那里走一趟?
莫不是有亲人在战场上,寻尸去了?
小二看着叶锦苏唇红齿白的模样,有些犹豫的劝道:“客官,你有所不知。这战才打了没多久,尸体全部横布在那里,模样实在惨烈。”
“客官还是不要去了的好。”
那里陈布着无数的尸体,几个月来任其腐烂,臭气熏天。有人组织上去焚过埋过一遍,可那么大一片位置,几十万人的尸体,哪里清理的干净。
如今那里还是遍地的残肢断臂,到处都有内脏器官腐烂。
没人愿意往那去。
“无事,你只管告诉我往哪条路走就是了。”叶锦苏并没有多说,神色也并没有太多变化,只是重复了一边问题。
小二无奈,只能给他指了条路:“从那直走,翻过一座山,就到了交战的地方了。”
叶锦苏点点头,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桌上,就向着那方向去了。
她总归能看一看,他厮杀过地方了。
只是还未翻过那座山,叶锦苏只是站在山顶,便能看见山脚下的平原里,万里残垣。旗帜刀剑随处散落,土地备鲜血泡的鲜红,三个月来都还未褪色。
无数不同衣服的尸体不断交叠,各自腐烂生蛆,大片的尸蝇盘旋于空。
骷髅随处可见,眼球随处滚动。
腐臭味直冲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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