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1 / 2)
王平顺他母亲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泼妇。
泼,但不精,馋而且懒。她的泼只是为着宣泄满腔的不快,这不快也许来自身边人对她的鄙夷,也许来自自己愚昧的心性,也许来自年年岁岁除却农活与锅灶便无所事事的烦闷。
她的性情,用土话说叫“一阵子一阵子”的。
有时你会觉得她特别通情达理,你去她家借个簸箕,她不仅要将簸箕借给你——嫂子你家是不是还缺蒸笼?也拿去。刚做了点棒子饼,拿去给孙子吃,嗨,街里街坊,不碍事!有时你会觉得她简直难呛得过分,哪家几年前短了她几粒米,几块布头,几个馍馍,她记得一清二楚;谁在她家门前拔了几棵草喂羊——尽管那几棵草显然就是自己从石头缝里钻出来、不认主的——她也要叉腰站在房顶上骂好半天。
人们对她的印象就是:揣着袖子,笑嘻嘻的,捋着半白的头发(她有点少白头)神秘兮兮地将手拢在嘴边,仿佛她知道宇宙间一切秘密似的;她的眼睛在笑意过后变得非常严肃,声调也压得很低:“嫂子,我跟你说呀——”她用这般议员讨论政治大事的神情去讨论谁家占了谁几分地、谁媳妇在外面偷汉子、谁家小子发了财,藏着掖着不让村里人知道。
王平顺打记事起就知道自己母亲是饱受身边人鄙夷的,这种鄙夷几乎约定俗成,甚至不是出于道德羞辱。就只是因为她蠢,她管不住嘴,她拖着肥胖身子到处晃悠,她挑拨离间,不辨好坏是非。
王平顺的父亲是东北一个财主的小妾生的儿子,小时候很聪明,私塾先生说这将来一定是做大官的。他同他那苦命的母亲一起留在这边。后来战乱,财主死在逃亡路上,主母把持家务,命令小妾将香火送回去,于是王平顺的父亲回了祖籍。本家那边不好过,弟兄们嫉妒他的机灵,主母更视他如眼中钉,再后来,听这家的佣人说,主母手底下的人活生生将小少爷打傻了。
傻子不能留在本家,“有辱门楣”,于是又送回华北,他亲生母亲,也就是王平顺的奶奶这儿。
奶奶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可再精明也不敢去跟一个有些底蕴的家族抗衡,于是索性一咬牙在中原扎了根,自己折腾买卖,也不找男人。好折腾歹折腾给儿子讨了个媳妇——当然是没人要的。这个媳妇就是王平顺他母亲。
这样的家庭是很受人笑话的,王平顺他奶奶精明,人家在背地里也只说她精明,势力,不说她好。于是王平顺打记事起,一直受着村人半嘲笑半同情的目光,有的人逗他:“平顺儿,你娘在家干嘛呢?又打你爹了没?你奶跟你娘又吵架了没?”
王平顺上学不怎么聪明,小学没上完就在村里乱跑,给富人家打零工。
到他十叁岁的时候,他奶奶终于对他母亲忍无可忍,一纸休书将他母亲休了。
他母亲在门口骂了半天,拖着他又嫁了人。
嫁了个老光棍,老实,木讷,近乎蠢,讨不到媳妇是因为穷。
这天下雨,王平顺顶着块塑料布趟着雨跑回家,今天干活儿多,他好饿,他想吃娘贴的饼子。
他气喘吁吁跑回家,推开屋门,家里那盏不怎么亮的灯竟然亮着,后爹和娘看起来都挺高兴,虽然他们都没给过他好脸色,但他们此刻看起来挺高兴。
他也就放下了心,至少今天不用挨打了。
可他后爹见到他之后很快地板起脸来,那双木讷的、老实的眼睛看着他,说:“正要跟你说呢,家里有闲人没闲饭。这么大,该出去挣钱了。”
他娘靠在炕上笑嘻嘻地:“顺儿,去挣钱呀,你要有弟弟了,挣钱养弟弟呀。”
王平顺十四岁时到砖窑上干活。
十四岁,身子骨还细弱,但得在冲天的热浪中将一车车砖从砖窑拉到砖垛去。衣服没个干的时候——除非离了砖窑。离了砖窑,衣服也就干了,但衣服上很快结一层汗碱,再流汗再结,没个完。
肩膀被绳子勒得起泡,老板的女人看这么小的孩子怪可怜,给他在肩上围一条毛巾,这样可以让皮肉少受一些苦。可这压根没什么用,这点善心度不了苦难人。刚开始拉砖的时候勒得皮肉疼,睡一觉之后,整个肩、脖子就跟不是自己的了似的;再后来肩膀上磨出两道厚厚的茧,适应了这个压力,骨头也有点变形了。
但也有好事。
砖窑里不全是力气活儿,砖厂里也有女工,填订单的看厂房的,进砖厂左拐,第一排宿舍就是给女工住的。有个女孩叫艳芬,是邻村的,她居然有个收音机,大伙儿歇工时都来她宿舍听收音机。
那个时候收音机叫“匣子”,王平顺很爱听匣子,尤其爱听新闻。
他那时候比一般人爱耍点小聪明,经常装肚子疼,偷偷溜到她宿舍来听匣子。艳芬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后来跟他熟了,就说:“我不关窗户了,你要听匣子,从窗户钻进去,捯开我被子,匣子就裹在被子里。”
有时候他跟艳芬一起听匣子,两个人听得哈哈大笑,好像一点儿都不累了,身上的骨头好像一下子轻松了。有一回他突然看着艳芬,看她红艳艳的嘴唇与明亮的眼睛,他想——我将来娶媳妇,就要娶艳芬这样的。
拉了两年砖,这中间他多了个弟弟,爹娘很宠弟弟,拿弟弟跟宝儿似的。
十六岁,他跟着村里人到大城市打工。
一开始刮腻子,后来干木匠,都不太顺心,过年时没挣着钱不敢回家,别人回不了家的都收到了家里来信,有的还寄了点熏肉;他呢,他啥都没有,一个人闷到街边去抽烟。
十八岁那年过年他回去了,弟弟让爹娘惯得无法无天,指着他大喊“肏你娘的”,他在家里像个外人,他在家里待不住。他在村里乱遛跶,不知怎么的就遛跶到邻村去,他在村口看见个女人,挺着大肚子,穿一身红衣裳,跟在一个男人身后慢慢地走,那女人跟艳芬长得很像。
他在村口立了一会儿,去找熟人打牌了。
二十岁的时候他学会了开车,在出租车公司学了两年,觉得太黑,不肯干。又晃荡了两叁年,有人给他介绍开长途。
二十二岁的时候他过年回家,有人给他说媒。对方比他大叁岁,媒人说,女大叁,抱金砖呀。见了面,那女人倒是长得很年轻,讲话也很斯文,就是看起来身体不太好,跟朵纸花一样。女人没什么意见,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就点点头说:“我都行,离了家就行。”
他们结婚了。
女人确实念过书,性情也跟村里一般女人不一样,因此时时有些瞧不起他。说实话,他跟捡到宝儿似的,虽然这女人不是他理想中的艳芬——他老婆身子太弱,说话太刻薄,也不爱笑。可是她真好啊,她聪明,懂得多,在什么事儿上她一点拨,他就觉得顺堂了。
他结婚后生活艰难了一段时期,老婆是个能吃苦的人(尽管有时候身子骨受不住),肯跟着他跑长途。年轻不懂这行水深,油费克扣等一并减下来,余到手里剩不下几个钱。他一咬牙,自己的女人不能跟着受罪,于是将老婆劝在老家,自己在外头放开手脚摸爬滚打,混了几年,在同村年轻人里挣得最多,他把家里(当然是和老婆的小家)重新装修了。
这时候爹娘好像一下子发现了他这个宝贝儿子,好像从土坑里发现一块鸽子血一样。他娘逢人就说:“我们顺儿可能耐,脖子上挂个大手机!要买楼啦,要往北京买楼!”
他缺家庭那点温暖,因此爹娘一招手,他就哈巴狗儿似的往家滚。
他娘说,顺儿,不能有了媳妇忘了娘啊。
他爹说,你弟上学靠你了,让他们知道他哥多么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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