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温情,亲人相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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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月盈搬一张杌子给常氏坐下,她顺势坐在床边,柔声细语道:“姐姐,你嫁进将军府五六年,不曾为将军生下过一儿半女。老夫人对你很有意见,三番两次交代将军给你一封休书,将军念着旧情没有做绝情的事儿,长久下去,说不定哪一天,将军被老夫人说动休了你。沈大哥在京城,有他给你撑腰,老夫人万万不敢提这句话。”

常氏再接再厉道:“遇儿将要三十岁,他孤身一人在外还未娶妻,不知道还以为我照顾他不尽心,刻意不为他商定亲事。后娘难为,我也有自个的苦处,希望你们兄妹俩幸福。”

沈晚君压制住喉咙的痒意,面容冷清,“你们着急让我哥哥回京,是要给他请封世子吗?”

这一句话,让常氏变了脸色。

沈晚君清凌凌的眼睛里布满冷意,若当真为她好,又怎么会将她的亲侄女送给韩朔做妾?

这几句话里,只有老夫人劝韩朔休她是真的。

常月盈肚子争气,进门四年,为韩朔生下一儿一女,在将军府的地位不低,能在老夫人跟前说上话。

可常月盈输就输在出身太低,想她腾位置,又没办法被扶正。

她走了,还有老夫人的外甥女压在常月盈头上。

与那位相比,她无儿无女,对常月盈有利。

“哥哥是嫡长子,他请封世子名正言顺,父亲给他谋求一个缺位理所应当。”沈晚君忍不住,掩嘴咳嗽几声,“我会将这件事去信给哥哥说。”

常氏给威远侯生下二女一子,她早就盯上爵位,怎么会叫沈遇给夺去?

她心下一急,当即说道:“阿晚,你恐怕不知道,侯爷着急让阿遇进京,是听见风声,他在外娶了一个乡下出身的野丫头,这般低贱的身份怎么配得上他?父子俩虽然有隔阂,亲父子哪有隔夜仇?老爷叮嘱我为他张罗一门亲事,门第比不上咱们侯府,比他找的那个要好上太多。”

常氏拉着沈晚君的手,语重心长道:“阿遇娶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连累你在外也抬不起来,让旁人笑话。”

沈晚君宛若一潭死水的眼睛,听见沈遇娶亲时,亮若星辰,心里的欢喜让她清冷疏淡的面容拢上暖色,“夫人,你的出身并不多光彩,也能嫁给我的父亲,旁人为何就不许了?”

这句话,一点面子都不给常氏留。

常家祖上是书香门第,后来子孙没甚出息,家族衰败,家里穷困潦倒,死守着书香门第的名声罢了。就算到如今,常家的兄弟也都是烂泥扶不上墙。

沈晚君曾经很费解,她势利眼的父亲,为何将常氏娶进门。

“当初我母亲仙逝,外祖父一家身陷囹圄,父亲不愿出手相救,恨不能与我们兄妹俩撇清关系,哥哥与他断绝关系,婚事哪里轮得到你做主?给你几分薄面,蹬鼻子上脸。”沈晚君看着常氏瞬息万变的脸色,嘴角一压,“含绿,送客。”

常氏受辱,眼中冒着火星子,后槽牙几乎咬碎。

她霍然站起身,匆匆走出屋子。

常月盈紧随着出来,“姑母,她这一张嘴向来气人,您别往心里去。”

“她嘴皮子再利索也下不了蛋,除了在我面前逞威风,她还能在谁面前嘚瑟?”常氏冷哼一声,“沈遇和侯爷断绝父子关系,这一层血脉还在,他只要是侯府的人,婚事就由我做主。”

“姑母,您打算说哪家的姑娘给他?”

常氏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沈晚君说得对,沈遇的婚事,该由凌楚岚做主。她在世的时候,不是为沈遇定下一门亲事?正好贺姑娘和离回府,他们再续前缘,沈遇指不定多感激我。”她理了理袖摆,‘哎呀’一声,“继母做到我这个份儿上,也是仁至义尽了。”

常月盈得知是贺家大姑娘,心里松一口气。贺家许了好处给常氏,只要她撮合沈遇与贺大姑娘,就给她爹谋一个油水多的肥差事。常氏出身低,是常氏心里的痛,因此才会帮扶兄弟出人头地。

受益的是她爹,常月盈殷勤的搀扶住常氏,“姑母,您去我院里坐一坐。”

常氏点头应下。

含绿望着两个人走远的身影,气得挥舞着拳头,恨不得打她们两拳解恨。

她走进内室,面色一变,“小姐,您怎得下床了?赶紧上床去躺着。”

沈晚君笑容清浅,握住含绿的手,语气难掩喜悦之色,“绿儿,哥哥娶妻了,他身边有知冷暖的人,母亲知道一定会很高兴。可惜,我不知道嫂嫂长什么模样。”

含绿愣住了,眼圈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记不得小姐多久不曾这般高兴了!

失去第一个孩子后,小姐便再也没有笑脸,只有收到大少爷的书信,方才会展露欢颜。

沈晚君打开箱笼,拿出压箱底的一个小匣子,打开小锁片,里面装着两只碧玉手镯,她握着一只玉镯,入手触感沁凉,手感细润滑腻,是祖传的玉镯子。

她递给含绿,“你送去凌家,将哥哥成亲的事情告诉外祖父。父亲突然惦记哥哥的亲事,只怕另有图谋,让外祖父盯着他。”

“是!”含绿捧着盒子离开。

沈晚君听到关门声,捂着嘴,纤弱的身子靠在桌沿,撕心裂肺的咳嗽。

口中涌出铁锈味,她看着自己手心沾着血,镇定的去净室洗净。

——

两天转瞬即过。

白薇要去京城的事情,早前与江氏、白启复说了。

她临走前,教江氏新做几道点心,以免她耽误归期,点心铺子的糕点来不及上新。

江氏担心他们赶路,吃不好,做了一包干粮给他们路上吃。

她知道沈遇不是孤儿,心中大吃一惊,而后听说在京城,又忍不住犯愁,担心沈遇家门第高,白薇配不上,会吃亏。

白薇去京城见沈遇的亲人,江氏切切实实体会到女儿出嫁的滋味。之前住在一起,倒是没有什么感觉。

江氏不舍的将白薇与沈遇送到村口。

乡邻瞧见了,友善的问道:“哟,薇丫头,你这是要出远门?”

江氏道:“是啊,这丫头去窜亲戚。”

乡邻笑了笑,没有再多问。

“京城不比咱们这小地方,你脾气收敛着点。”江氏偷偷瞥一眼沈遇,拉着白薇说几句悄悄话,“咱们都是没咋见过世面的人,娘特地打听了,京城里都是贵妇人,全是做官的。不懂的地方,咱们就花钱请人教教规矩。”

白薇不禁失笑,江氏是猜测沈遇家世不凡,害怕她闹出笑话,给沈遇丢脸,被人看轻了。

真是可爱的小老太太。

她前脚一请人,只怕后脚就会传遍京城。

江氏往白薇手里塞一把银票,“留着防身,想买啥,别省着。”

“娘,我有银子。”白薇将银票塞进她袖子内袋里,手指抚过江氏霜白的鬓发,小老太太已经上了年纪,处处省着花,对她很舍得。她往前倾,将江氏抱进怀里,“娘,我给你从京城带礼物。小老太太最时兴的衣裳首饰。”

“娘这皮糙肉厚的,还打扮啥啊。”江氏摸着自己的脸,心里却很高兴。

“行啦,您回去吧,我和阿遇赶路。”白薇从江氏手里拎过点心包袱,转身上了马车,挥一挥手,钻进马车。

“娘,我们先走了。”沈遇给江氏道别。

“诶,你们路上保重。”江氏追着马车走了一小段路,直到看不见马车的踪影,这才收回视线回家。进厨房,准备中午要做的菜,嘴里哼着小曲儿,手里抓着一把小青菜,虚虚抬起手来,假装有人扶着,昂首挺胸踩着小步子,学着镇上富太太的走路姿势。腰身屁股扭动起来,江氏自个忍不住乐了。

白离站在门口,看着他娘矫揉造作的走着鬼步,一脸惊悚。

“娘……”

江氏吓一跳,扭头瞧见是白离,拍了拍胸脯,“你走路咋没声儿?”

“娘,你在干啥?”白离受了惊吓,手背贴在江氏脑门上。“没发烧啊。”

江氏‘啪’地拍掉白离的手,“你姐去京城,她要给我带时兴的衣裳和首饰,我先学学太太们走路。别到时候像猴子穿衣裳,不伦不类的,让人笑话我。”

白离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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