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1 / 2)

加入书签

接到敖衡电话的时候,莫安安已预料了敖衡会问什么——必然是检查的结果。

这是个很坏的消息,但一样的坏消息她今天已经重复过叁次,两次是通过电话告知夏衍仲和莫康,另一次是告知父亲。重复过叁次,再多一次便很无所谓,她既不会为此感到更加难过,也不会因此使得愁郁有所纾解。

她的预判这次不太准,敖衡听见她的声音,轻轻笑了笑:“今晚太迟了,明天去我那儿看看尼古丁吧。”他声音有点哑,像说了很多的话:“它想你了。”

“你工作还没结束么?”莫安安问。

“刚结束,现在在去机场的路上。”敖衡说,“回去还得花点时间,快的话叁个小时,慢的话……”

不待他说完,莫安安忽然问:“我能去你家吗?”

敖衡很意外:“现在?”

“嗯。”莫安安听着他像在踌躇,说:“我就问问,要是不方便就算了。”

敖衡静默了几秒:“没有不方便,去吧。”又说,“我尽量早点赶回去,你路上小心点。”

再有一个路口,莫安安就要抵达电力厂的出租房。挂下电话,她当即打左转灯,调转方向驶回来路,没有停留,一口气开去了敖衡的住处。

敖衡大约很有把握她会在某天独自回到这里,门锁仍留着莫安安的指纹,她登堂入室,顺利犹如回到自己家。只是在门“咔哒”响了一声,锁打开后,一阵空茫却席卷而来。

莫安安愣怔在地,她没想清楚这样急吼吼跑来要干什么,想见敖衡是突然起意,通过电话听见他略带疲惫的声音,她忽然怀念起敖衡身上那股干燥的烟草气味,然后就像火苗一点点侵袭一页纸那样,随即开始思念他的其他。于是便不顾一切跑来,没有停顿,未做思考——好像一旦这么做了,冲动便会消失。

就像现在这样。

莫安安手搭在门边,叁个小时很长,在这里等那么久,似乎是件蠢事。她犹豫要不要回去。这时门里传来一阵抓挠和哼咛的声音,急急的,莫安安狐疑着拉开门,看见客厅沙发旁围着一圈围栏,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正跳动着吸引她的注意力。

屋里还有尼古丁。她竟把它给忘了。

莫安安走近,叫“尼古丁”,小狗似是听懂了,止住哼唧,摇着棉花似的的一团尾巴,摇头晃脑地拿身体蹭莫安安的手背。这家伙被养得很好,摸起来肉滚滚的,贴在身上的毛发也都蓬松起来,小小的个头比初见时圆了一圈,看得出在这里它极受宠,围栏里被占了一半,散布着的尽是各式样的宠物玩具。

莫安安以前从不懂得为何养宠物的人喜欢和自己的宠物对话,明明无论讲什么它们都不会听懂,眼下被这小东西黏着,却忽而理解了这样做的乐趣,她逗着尼古丁,问:“你真的想我了吗?”

狗自然不会答,她手一下一下摸着它柔软的皮毛:“就当是有吧,被想起总是好的,不论是他,还是你。”

尼古丁被她摸得舒坦了,开始卖蠢,故意躺在垫子上,举着四只蹄爪,仰着肚皮,等莫安安来抚弄,想来敖衡平日大概也这么逗它。莫安安笑笑,心情豁然轻松起来:“小赖皮,你主人去哪了?你有没有想他?”

话匣子一旦打开,便好像收不住了。对着一只狗,莫安安也不明白自己哪来这么强烈的倾诉欲。她问尼古丁独自在家的时候会不会寂寞,问它最近乖不乖,也问它的主人有没有跟它讲过悄悄话。不管她说什么,尼古丁始终是只狗,它无法做出回应,只关注着她的手指头,两只小爪子抱着又扑又咬,最后玩累了,沉沉睡去。

莫安安就在狗窝旁,渐渐地有些犯困,便倚靠在沙发旁,也阖上了眼睛。

敖衡回到家已经很晚,遇上一丁点拥堵,叁个小时便不再够用。他开门的时候很忐忑,怕莫安安等不及已经离开,或是压根没有来,待看见一人一狗都在房里好好地睡着,一天的奔波与疲惫都抛在了脑后,不自觉地,敖衡唇角勾起一个宽慰的笑。

他走近,手指头刮刮莫安安的鼻梁,见她还毫无防备地睡着,叹了口气,轻手轻脚把人抱起来。

身体乍一下悬空,觉察出动静的莫安安睁开眼睛,含混着“嗯”了一声,带着疑问。

“是我,”敖衡低声说,“带你回房间睡,这样不舒服。”

莫安安揉揉眼睛,醒过来了些:“你回来了。”

敖衡看着她,喉结提上去:“我回来了。”

莫安安说:“我来找你。”

敖衡抱她的手紧了紧,胸膛滚烫,他轻轻把目光投在她脸上,“是想和我聊天吗?”

“不全是。”莫安安说。

走到卧室,敖衡把她放床上,人没离开,一只手支在床垫,离得很近地看她,不说话。

“我来跟你睡觉。”莫安安说。

“睡觉?”敖衡重复,仿佛不懂这词的意思。

“是睡觉,动词的那个睡觉。”

卧室的灯很柔和,打在莫安安的睫毛,于她下眼睑投出一片模糊的阴影。莫安安脸上没什么表情地说:“我想起一个人。昨天我爸讲,当年跟我妈办喜事时候去过她老家,在村头见过一个傻女人。下雨了,旁人都知道躲,那女人不知躲,在雨里傻傻淋着,后来见有人给她拿伞,她反倒用大力气去推人,把人推到泥坑里去。直到随后开席,我爸才知道那傻女人是我妈的小姑,在叁十出头忽然逐渐地成了傻子。”

敖衡这时好像明白了她要说什么,唇动了动:“……她是她。”

莫安安淡淡笑笑,用手去拆敖衡的领带:“她是她,我是我,可我却可能会变成她。以前总觉得高中毕业还是昨天的事,一眨眼,就奔叁了,结婚,工作,又离婚,过得好快好快。或许一辈子我也不会傻掉,也或许变成她只要五六年——那样的话,比那一眨眼的十年还要让人措手不及。”领带扯开了,莫安安继续逐粒解敖衡衬衫上的纽扣,由上至下,男人的锁骨露出来:“我上网查资料,他们说,得病的人会逐步失去记忆,最后连自己也忘掉,不再知道什么是痛苦。听上去不算糟,但到那个时候,人恐怕再也不会想谁,也不会想要和谁裹在一张被单里说话了。这让我突然发觉,原来连想一个人的念头也是珍贵的,可能很快,我就会变成一个在雨里推搡好心人的傻瓜,再也不懂什么是思念。”

“你别……”敖衡喉咙发堵,“不一定的。”

莫安安一口气说完,眼睛弯了弯,眼尾勾出两道亮亮的泪痕:“因为每件事都不知道还能在我记忆里存在多久,所以,好像都需要在能做的时候去做。想到你,我就来了。看见你出现,我又想,或许该和你睡觉。”

敖衡瞪着眼睛,说不出话来。安慰的话他知道,遗传概率,医学发展,但说不出来,胸口闷闷的,压了一块石头似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