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六章愿作闲云野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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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家、林家、升家都陷入痛苦中的时候,林溪的记忆却仍旧一片空白,虽然每每感觉有记忆要突破困境绝地重生的时候,总是被一些不知是什么的东西压回去。
而在这段时间里,她跟慕容元坤可谓是相敬如宾,慕容元坤也没有在她失忆的这段时间里,强迫自己做过什么,但对自己的关爱,倒是丝毫未减,弄得她心底里也是暖暖的。
白天的时候,林溪闲不住,便在茅屋周边挖些草药什么的卖钱,说来也奇怪,虽然对于人和事她忘的差不多了,可这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和理论常识什么的,她倒是都一清二楚的。
好像她以前跟草药有过什么交集似的,但当她看到草药,心里便会记起那是什么,价格如何之类的。
然后,她将草药挖出来,兴奋的交给慕容元坤,让他拿出去卖。
可慕容元坤以出去会被人发现为由,不能出谷,所以林溪没有办法,之好将这些东西,混同慕容元坤打回来的野味一起煮了。
她自然不会知道,那些珍贵的药材,都是慕容元坤让人特意为她种的,而那些野味也都是风影去深山里打的,而他不过是走过过场一样。
即便如此,慕容元坤都觉得幸福的不得了,每日跟林溪粗茶淡饭,吃着林溪亲自做的饭菜,他终于有些理解,为何便会会弃了官道而选择陪在林溪的身边了。
原来,这种平平淡淡的幸福,竟是他这个做太子都不曾感受过的。
慕容元坤隐身在茅屋不远处的树干上,一边看着林溪在院子里洗衣服,一边等着风影给他送来猎物和青菜。
林溪如今穿着一身粉色的棉布长裙,是普通农户穿的那种简约干练式样,上面平平无奇的绣着几朵不知名的野花,腰间也是用大红色的绸缎做的腰带,随意的系了一个蝴蝶结在上面。
明明是这么普通这么不起眼的衣服,为何穿在林溪的身上,就比那些锦罗绸缎、金丝银线做成的官袍还要好看。
而且,她洗衣服的样子,也是可爱极了,纤细的手指轻轻揉搓着衣服,用力时,眉头也会跟着用力挤成一个小川子,慕容元坤竟看的有些失了神。
不一会儿,负责打野的风影,手里拿着一个打死的山鸡和野山羊回来了。
慕容元坤见状,立刻飞身下来,将东西接了过来:“明日记得带些水果青菜,小溪爱吃那个。”
“殿下,离一个月只有七天的时间了,皇上问您准备好了没有?”
风影自小跟着慕容元坤,从未见过如此幸福安逸的太子,虽然他希望太子一直如此幸福下去,但是他心中亦是明白,既然他是东汉的太子,肩负着兴盛东汉的使命,那么他就注定无法拥有这些幸福。
闻言,刚刚嘴角还在上翘的慕容元坤,脸色刷的一下便黑了下来。
是啊,时间为何过的如此之快。
他跟林溪在一起的这些日子,真切的感受到了什么是时间如梭、白朐过隙,他才刚开始感受什么是幸福,一个月的时间便到了。
之前,他本就想感受一下跟林溪在一起的日子,或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得到了,也就就没有那么喜欢和珍视了。
可他发现自己错了,林溪的身上是真的有种魔力的,越是跟她接触,你就会越情不自禁的陷入进去,无法自拔。
他真的有一瞬间想过,就这么跟林溪在一起吧,不去管东汉的兴盛,不用去履行一个做太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就这么跟林溪闲云野鹤一辈子。
可理智告诉他,现实没有这么简单,如果父皇自己自己被一个女人乱了心神,他一定会不计手段的杀了林溪。
所以,为了林溪的安全,他也必须去做那些如今他并不想做的事情。
“阎老怪走了吗?”
他一脸严肃的问着,他希望听到是是阎老怪并未离开,那么他就有借口在推脱几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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