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意沾染 第10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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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又是怎么回事?”明霜从包里掏出那张照片,手指摁在上面。

江如枞只看了一眼,似乎不在意,“你想问什么?”

“你看到什么,就是什么。”他说,“不可能去造假这样的照片。”

“你们为什么不管?”明霜单刀直入。

“因为不知道。”江如枞说。

“小槐的出生日期被改过,你知道吗?”

明霜记得江槐的生日,比她小几天日期,当年高中,她还拿这事情出来调笑过他,说他们是姐弟恋。

江如枞说,“其实,他原本比江千樟大。”

他的出生日期被改迟了近一年,为了和江承庭撇清关系,为了让他变成别的男人的孩子。

……

明霜回到家,她脱了外套,手指拢了拢自己的一头长发。

室内开着地暖,暖融融的,比起外头的寒潮气温不可同日而语。

江槐在办公,见到她,他停下了打字,把那份文件最后写完,随即,放了电脑。

很少见,江槐没有在书房办公,而是在客厅。

江槐在家,穿着浅灰色,质地柔软的亚麻衬衫,袖口解开了两颗,能看到微微凹下去的清瘦锁骨,袖口也挽上去了一些,明霜盯着他的右手手腕,江槐原本想去抱她,脚步顿住。

“把手伸出来。”明霜说,见他伸了左手。她说,“右手。”

江槐僵硬了一下。

他肤色极为白皙,手腕上,那陈年的,交错的疤痕,这么多年过去了,完全没有半点消退的迹象。

明霜瞥了他一眼,“怎么弄的,你自己应该也不记得了吧,你不是失忆了吗?”

他抿着唇,看着她,一句话也不说。

明霜却忽然伸出手,女人纤秀柔软的小手,轻轻抚摸而过他那处的皮肤,偶尔停下来,激起一阵酥麻。

她记得,江槐以前,受不了别人和他有肌肤接触,他有些紧张地看向她。明霜只是垂着眼,没有嫌恶,她如新雪般纤秀洁净的手指,停留在他手腕丑陋的伤痕上,轻轻抚了抚。

不用多言,有时候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动作,人身体的反应不会骗人。

他微微喘了一下,眸光水润地看着她,他受不了,明霜这么对他。

“霜霜。”他轻声反复叫着她的名字,声音里含着一点点沙哑,含而不露的尾音。

“别在那勾引我。”明霜说,“晚上的药吃了吗?”

“吃了。”他说。

“头疼好点了吗?”

江槐说,“不疼了。”

便见明霜眯起那双娇贵漂亮的猫儿眼,“江槐,你自己失忆,是不是就觉得我也是傻子,很好糊弄了?”

他摇头,亲了一下她的耳朵,把自己朝她送了送。暗示她可以继续抚摸他的手腕。

“霜霜,我不用你担心。”他说,“很快都会好。”

和她在一起,有她的爱滋润,他枯槁的心,像是被重新注入了泉水,什么都会好。

江槐喜欢照顾她,喜欢对她好。他也喜欢明霜爱她,但是并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让她顾累。

明霜第二天早早起来了,八点半,江槐还在睡,实在太少见了,明霜站在他床边,看到他的睡颜,表情有些复杂。

这么多年,似乎还是第一次。她见到江槐的睡颜,因为他永远会在她之前起来,把一切都收拾妥当。

晨曦从窗户里钻了出来。男人睫毛修长深浓,在苍白的肤色上落下一排整齐的阴影,比起醒着时,没有那么冰冷,反而显得更为柔软清丽一些。唇上被她咬破的创口还没愈合,一点点,在那薄薄的淡红的唇上格外明显。

明霜给他把窗帘拉好。

江槐很少能睡足一个安稳的觉,昨天,他吃过药,却迟迟不走,明霜最后把自己电脑搬到了他卧室,在他的书桌旁工作,后来,一转眼,见到江槐已经睡着了。他吃下的药里原本就有助眠的成分。

她撕了一张便笺,提笔写了几个字,黏在了江槐床边上。

“我工作去了,晚上会回来吃饭,记得吃药。”

抬头是她画的一只小兔子。

明霜午饭是和檀州欢茄电视台的制作人一起,带着陈鹤轩和卢思佳。

唐晨是《神州记录》的制作人,这档节目是欢茄最出名的当家节目,主要记录各地的风土人情,里头有大量航拍远景镜头,他们制作的无人机,极为适合这个节目。

而且《神州记录》名气极其大,堪称业界风向标,作为他们第一个用户,能起到很好的广告效果。

“明小姐,您好,幸会。”唐晨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收拾得很利落,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那种很精明强干的事业型男人。

明霜和他握手,随即落座。

听到明霜即将过去京大念博,唐晨呵呵直笑,“那以后,我们就是校友了,小师妹。”

原来唐晨是京大新闻系的毕业生,他和她感慨,“当年我同学大部分还是留了京州,不过,我们在檀城也有京大的校友会,以后小师妹想过来参加聚餐的话,随时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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