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五七章 与你一坛酒,你我共饮之4000字(2 / 2)
被李典吸引了注意的吕布察觉到了危险,急忙回身躲避,可还是慢了半拍,带着强大杀伤力的箭簇穿透了臂甲,‘嗤’的一声,射进了左臂。
若是方才再慢上半点,这支箭矢很有可能会要了吕布性命。
受了暗算的吕布闷哼一声。
正所谓,趁他病,要他命!
未能射杀吕布,暴露出位置的曹仁起身冲出,提着短刀杀向吕布,在距离吕布五步外的地方一跃而起,脸庞上充满愤怒与狰狞,口中暴喝:“给我~死~来!”
如此近的距离,吕布右手还捂着受伤的左臂,此时再想去拿画戟,已然是来不及了。
不得不说,曹仁选了个最好的时机。
可吕布又岂是寻常的泛泛之辈,千钧一发之际,他握住露在手臂外面的箭杆,猛地拔了出来。
嘶~
就连一旁的李典都跟着倒吸口气,仿佛感同身受。
巨大的疼痛令吕布当场咆哮着嘶吼了起来,锋利的箭簇上还带有生鲜的血肉,飞跃在半空中的曹仁眼神中变得惊骇无比。
吕布可不会给他机会,握住箭杆的右手扬起,然后猛地挥刺过去。
噗嗤!
锋利的箭簇破开一层层的血肉,从曹仁左边脖颈直接贯穿,至右边冒出箭尖。
一箭贯喉。
扑通!
腾空的曹仁重重摔在了地上,双手死死捂着脖子两旁流血不止的地方,从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枯干声响,眼眸中的神采渐渐灰暗下去,了无生息。
曹仁将军!
李典惊呼出声,可当吕布回眸看向他时,李典连上前拼死一搏的勇气都消失殆尽,只顾在山野间夺路逃跑。
这家伙倒是聪明,知道大路上跑不过赤菟,所以选择往山上逃走。
吕布捂着受伤的手臂翻身滑下马背,也不追赶,默默提握起画戟,往李典逃离的方向瞄了瞄,然后右臂后张,在深吸完一口气后,低喝一声‘着’,猛地抛射而出。
正顾着逃跑的李典无暇顾及后方,那杆带着劲风的画戟直接穿透了他的右边胸膛,将他钉在了一颗很大的古树上面。
看起来极具视觉冲击!
胸骨碎裂的李典紧贴着树干,只觉头皮都快要炸开。
他根本不敢挣扎,稍有动弹便是锥心刺骨的剧痛。
除此之外,他还清晰无比的感觉到,体内的血液正在不断流失,照此下去,过不了半柱香的功夫,他就会活活血水流干而死。
在此之前,李典自认为不惧死亡,也作好了在战场上随时牺牲的准备。
死,有何可惧?
然而当血液从身体里汨汨流出的时候,李典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时间里,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
死神一步步向他走来,看不见它,却能够感受得到它正在慢慢靠拢。
都说杀人不过头点地,可这种等待死亡的滋味,让李典几乎崩溃的同时,又感到毛骨悚然,充满了绝望。
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已经是越发的虚弱,昏昏沉沉的脑海里,他听到了一个从心底呼喊出的声音:我不想死!
这个念头一经出来,就好似洪水猛兽,再也阻拦不住。
“大司马,请您放我一条生路,末将愿降!”坚持不住的李典用所剩的最后气力朝吕布大声喊着。
吕布从曹仁身上扯下布巾,简单的包扎了左臂处的箭创,然后在道路旁边缓缓坐了下来,背对着李典。
听到李典主动投诚,吕布头也不回,充耳不闻。在他那张神俊的面庞上,不仅没有丝丝喜悦,反而还透着一缕悲伤。
你投降又有何用,难道木生还能重新再醒过来?
既然不能,那你和曹仁便下地狱恕罪去吧!
长时间的奔波与追逐厮杀,吕布有些累了,背靠在一块大石上,脑袋仰靠过去,轻轻合上双眼,任凭李典如何呼唤,他也不愿回头。
渐渐地,李典声音小了下去,未过多久,体内的血液流干,脸旁浮现出见了鬼的惊恐模样,被钉死在大树干上。
不知过了多久,休憩中的吕布被阵阵马蹄声扰醒。
狼骑营顺着蹄印追赶而至,见到吕布左臂受伤,所有将士全都下马跪地请罚:“我等护卫不力,请主公责罚!”
吕布摆了摆手,从旁边站了起来,示意他们不必自责。毕竟是因为自己大意,才导致中了暗箭,这与他人无关。
随后,吕布命人捎上曹仁、李典的尸体,一同返回了陈留。
陈留郡内,身为郡守的张邈正忙活着稳定城内治安,又是带人救火,又是剿灭曹军余党,忙得不可开交。
见到吕布回来,张邈主动迎上前去,关心问着:“大司马,你没事儿吧?”
吕布微微摇头,简单询问了一番城内情况,得知郡守府被一把大火烧了干净,只说了声今后辛苦孟卓,便带着自己的人去了临时驻营。
医郎为吕布诊治了伤口,幸得箭头没有淬毒,所以不算严重,只需好生休养两月即可。
吕布‘嗯’了一声,让医郎退下,随后招来陈卫,也没有多余的吩咐,只是下了一道命令,将擒获的所有曹军将士,全部处死。
陈卫点头,领命退出帐外。
随后,吕布书写奏章呈报朝廷,追谥魏木生为平东将军,武都侯。
翌日,郡城内的街道上,号声奏响哀乐,到处都是素白一片。
城内的官员将士全部换上了素服,百姓们也都立于街道两旁默默相送。
队伍中间,吕布身披缟素,右手扶着棺木,亲自为魏木生送行。
古人死亡,讲究落叶归根,实在没办法才会埋骨他乡。
吕布安排了一小队人马护送魏木生上路,又写了书信,让人交到严信手中,由他主持,对魏木生进行风光大葬。
送出城郊,望着渐行渐远消失于视野的送葬队伍,吕布深吸口气,心中立下誓言。
以后的天下,我一定会打下来,到时候与你一坛酒,你我共饮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