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七章 交情(1 / 2)
“兄弟,真的只要70亿美金就行?”
普罗米修斯有些不确信的问道。
能够让魔影亲自开口求人办事,在他看来,怎么说也得百亿美金起步,少了掉价。
“对,就70亿,而且不需要你汇款给我,现在情况比较紧急,你立刻……”
“我明白了,我这就去办。”
“多谢了。”
“嘿,好兄弟不言谢。”
普罗米修斯咧嘴一笑,随后屁颠屁颠的就打开休息室里拥有40寸液晶显示屏的超级电脑,开始操作起来。
一边操作,一边和林轩说着牛逼,拉着家常,根本不怕操作出现错误。
因为在他看来,即便是不小心操作错误,也不过是多花一点钱而已。
和钱相比,他显然更愿意和林轩多聊会天,拉近一下彼此间的距离。
“兄弟,你现在在哪工作呢?”普罗米修斯随口问道。
“圆融集团。”林轩道,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他显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难怪了,你让我以高出两倍的价格购入这家集团被人强制购买的股票。”普罗米修斯恍然,旋即接着道:“这么说来,你是这家集团的董事长了?”
“呃……不是。”林轩尴尬了一下,道。
“那是总裁?”
“也不是?”
“那是什么?”普罗米修斯不禁好奇的瞪大眼睛,这林轩既不是集团董事,也不是集团总裁,那集团的存亡和他有什么关联,没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吧,集团倒闭的话,大不了换一家就是。
他相信,以魔影的水平,国内随随便便就能找到一份月薪至少过千万的工作。
“后勤部职员。”林轩道。
“什么?!我没听错吧?!”
坐在电脑桌前正操控着电脑的普罗米修斯,在听到林轩的回答以后,险些没惊讶得把鼠标都丢出来,幸亏他定力惊人。
“兄弟,那个……你是不是遇到什么困境了?如果有麻烦,随时跟哥们我说一声,我立刻派私人飞机把你接到我集团里来,月薪千万……不对,一个亿!你看成不?”普罗米修斯豪爽的道。
在他看来,一年花十二个亿把林轩留在身边,绝对是物超所值。
毕竟林轩的身手,他是亲眼目睹过的,能够将他从血蝠族手里拯救出来的,岂会是等闲之辈!
让这样的大人物做后勤部部长,绝对是屈才。
“死胖子,我现在过得挺滋润,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林轩笑了笑说道,对于普罗米修斯的盛情邀请,他也是颇为感动。
毕竟这年头痛打落水狗的人,远比雪中送炭的人要少上几千几万倍。
当然,用落水狗来形容林轩显然不恰当,因为他是自愿留在圆融集团,留在叶欣雨身边。
但普罗米修斯并不知晓实情,在他看来,林轩是落魄了才只好做一个集团的后勤部职员。
心里颇为感动的林轩,表示关心的问道:“这两年来,血蝠族还有找过你麻烦吗?”
“没有。”说起这事,普罗米修斯便对林轩充满无限感激:“兄弟,要不是当年你出手相救,恐怕我早就死在那群吸血狂魔手里。”
当然,他为了搜寻矿山,带着一票手下来到深山老林里,却不慎涉足血蝠族的领地。
那一天傍晚,可以说是普罗米修斯人生中经历过的最绝望的时刻。
十几名长着僵尸脸,背后似乎生着黑色翅膀的男人,将他的手下一个个残忍杀害,吸干了他们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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