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6(1 / 2)
因为这一天是他职业生涯的起点。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
十年前的这个时期,和他同一个阶层、又不打算继续上学的孩子多数都会选择进工厂,因为这是流行,也因为伯明翰这边有一堆的工厂,什么柴油机、喷气发动机、冶金、化学、食品和纺织等各种各样的工业部门,到处都是。
但不得不说,老约翰是一个相对聪明的人。
他自己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却并没有盲目跟随社会潮流,把两个儿子也统统送进工厂子承父业,反而有着自己的一套逻辑:“与其进工厂当工人,不如去当学徒工,学点儿手艺。工人可以被辞退,可手艺一旦学会了就是自己的,能受用一辈子。“
时至今日,詹姆斯对自家老爹的说法依然会赞同地点头:“没错。”
老约翰于是高高兴兴地指着报纸上的招工专栏,列出了几个可供选择的工作,大概就是:水管工、屠宰场杀鸡工,建筑工地电焊工……
重来一回,詹姆斯听着那些狗屎一般的工作,再一次觉得成为汽修工的自己是无比明智的。
但考虑到那个巨肌天使关于天赋命运的说法,他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我能都不选吗?”
“可以,那你想干什么?”
“呃,有人说我唱歌挺好听的。”
“……所以?”
“我能不能去唱歌?”
屋子里一下子安静了。
老爹和老哥都近乎茫然地看着他。
然后,林德疑惑地提出了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唱歌也是一份工作吗?哪里招聘?周薪给多少?每天工作多少小时?有假期吗?”
好问题!
詹姆斯挺想现在就去天堂问问上帝的。
把唱歌当职业这种事根本就是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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