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3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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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ckyou!”

早知道会这样,混蛋哥哥!

詹姆斯没注意到林德一瞬间不怎么高兴的别扭表情,也忘记了当年自己评价兰斯的照片时,也曾用过‘很娘’这样的形容词,反而在心里埋怨哥哥不说好话。

然后,他没有在家里多停留,很快就又兴冲冲地跑出去找兰斯了。

这种表现毫无疑问带给了林德一种“弟弟彻底不再属于我”的强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现在只有唱歌、乐队、表演、俱乐部、新交的好朋友兰斯。

尤其是最后一项。

在剥离学霸和学渣的光环,在彻底熟悉并打开心扉后,性格截然不同的他们无比惊奇地发现,彼此在音乐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鸣。

他们在一起听唱片时,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语交流。只要听到好的地方,他们立刻会抬起头对视一眼,毫无疑问,总能从对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赞赏目光;而听到不好的地方,又几乎会在同时咒骂出声,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这种一致又间接促进了两个人在舞台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场乱跑,开始频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边蹦蹦跳跳,转来转去,一会儿要把金毛脑袋靠过去,一会儿又要伸手去搂肩膀,一会儿出现在左边,一会儿出现在右边,一会儿又在后头蹦蹦蹦……可以说是极其制杖,闹得人阵阵眼晕。

但那场面却又十分不科学的美妙,总能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兰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时,深黑的发色会让他在气质上显得有几分高冷,像是生在悬崖边的凌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险又有距离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发的主唱却截然相反,他在把过多又乱糟糟的头发梳理好后,完整地露出了一双精灵般的绿眼睛,每每毫无形象,肆无忌惮咧着大嘴,呲着两颗虎牙大笑的样子,可以说十分可亲可爱,毫无一点儿架子和距离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轻而易举地触摸到他、拥抱到他,甚至轻轻亲吻到他……

后者的亲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里散发出的冷淡。

当他们在碰触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边会出现一抹冰雪初融的浅笑,手指拨动,电吉他发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鸣叫;看起来闹腾的家伙,绿眼睛也会流露出一抹温柔,低音唱得千回百转。

这就像是把铝丝放到空气中点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学反应!

只要他们对视、微笑、脑袋凑在一起低声说几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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