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2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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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这方面大概和女人买口红一样,各种色号都要来一个,讲究地快能逼死直男,什么玫瑰木的音色比枫木温暖,什么琴体的空腔会影响音色,造成延音效果不好,什么危地马拉的一种木料有些硬,但音色更亮……

所以,舞台表演应该有舞台表演专用的吉他,录音室也应该有录音室专用的吉他。甚至,弹哪首歌用哪个吉他效果好也要讲究一番。比如,在弹那首,他更喜欢用那把红色的玫瑰木吉他。

总之一句话,买!买!买!

没钱分期也要买。

詹姆斯终于弄明白,这家伙为什么明明是所有人中家境最好的一个,可最后却沦落到和他们一样穷的原因了……

这么想想,还是唱歌省钱。

暂时忽略吉他的问题。

反正当兰斯抱着吉他和巡演团队中的老前辈交流技术和音乐时,其他成员也都和别的艺人有了接触。

要知道,乐队成员们的性格绝对并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混蛋和流氓。所以,他们很快就都各自交上了一些合得来的朋友。

至此,巡演过程终于开始变得轻松愉快起来。

但这时候,已经到了巡演的后半段。

此时,行星的名气已经彻底打了出去。

因此,随着他们的旅程,越来越多行星的歌迷们都结着伴蜂拥而来,专门就为了听他们唱现场。

詹姆斯觉得那场景挺不可思议的。

尤其是巡演团队的某些工作人员出于讨好他的心思,和他讲起一些狂热歌迷们的行为时……

他特别惊讶地睁大了那双绿眼睛,冲口而出一句:“什么?开着车横跨两个城市,一路跟着我们的大巴车跑,就为了听我们在舞台上的二十分钟?疯了吧!”

此时,海边男孩组合的主唱加尼特对此就特别的羡慕嫉妒恨了。

在漫长的巡演途中,他和詹姆斯勉强算是成了酒友,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最开始的起因是加尼特之前因为兰斯和观众对骂的事被震住了,所以,用敬佩的表情和詹姆斯说你们乐队的吉他手看起来好强啊)什么的。

所以,他俩的关系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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