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319(1 / 2)
鼓手鲍德温成熟稳重,经历的事情多,看事情透彻,是团队中最稳的一环。
只有贝斯手西奥……
其实,他本质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这孩子的人生充满了一种偶然性。
他最初玩摇滚并不是爱音乐,而是为了装逼。
想想,多酷炫啊!
给自己搞个莫西干头,抱着把吉他(那会儿还没改行),浑身挂满金属饰品,再给鼻子、耳朵钻几个眼,挂上环,来个烟熏妆,画得像鬼一样,穿着紧身的皮衣皮裤,走在大街上人人侧目。自我感觉良好,出尽风头!
之后玩着玩着,才慢慢入了门。
刚好因为家里有个废旧车库,就被鲍德温带着人找过来,加入了乐队。虽然因为吉他手有兰斯了,自己只能改行去弹贝斯,但也无所谓,关键是要酷!
乐队早期,四个人想法也不一样。
鲍德温想成为真正专业的音乐人,职业的鼓手;兰斯完全是精英思维,要搞就必须最好,要出名、要有钱、要成为英国第一好的乐队;詹姆斯没想那么多,就是赚够能养活自己的钱。
而没什么存在感的西奥更简单:“我就是不想去正儿八经地工作,也不想去上学。参加了乐队,我就能和爸爸妈妈们说,行啦,不用你们帮我找学校找工作了,我现在手里有活儿!”
他就是这么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如同熊孩子,喜欢依赖人,喜欢有归属感,让他单干绝对受不了,不是自己作死,就是一辈子出不了头,属于只能混乐队,被大家带着走的类型。
所以,心智不成熟到谈个恋爱被女人甩了,也能要死要活地闹成现在这个狗屎样子。
詹姆斯有时其实会把他当弟弟看。
尽管按照表面年龄而言,西奥比他还大三岁。
但兄弟情义肯定是早就有了。
而一旦作兄弟,总是要互相援救的。
这就好比,当年他被坏狗追得满大街逃跑,上天无路、下地无门时,林德会从天而降地把狗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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