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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藻想,章洵叫自己把他写的歌翻译成英文还挺有先见之明,不然那些词儿唱出来必然要遭批。

只是她还是低估了年轻人的气性,章洵一出场便惊艳四座——白色眼妆像倒着的翅膀,脸上贴着钻,涂着艳红的唇膏,绸缎质感的青绿长裙,美艳绝伦。水亮的双眼尤为出彩,曲子变成英文之后听起来极为深艳。肢体动作没有半点儿忸怩做作,转胯扭腰之间极为自然,怕是女人也不及的性感。清醇略微低沉的嗓音和浓艳的曲调对比之下反而互补,不腻不俗。

大家是如何对待特立独行地有些离经叛道的人?唾骂,离弃,或者偏爱。

章洵只得到了一种,偏爱。

也许是因为音乐天然有着强大的感染力,也许是章洵全情投入的表演和优秀的创作,总之他成为了新一代的偶像。

“谢谢你。”章洵找到元藻。

“是你自己写的好,你真的很优秀。”舞台下的他又变得平静,“公司有一个庆功会,你可以来吗?”

“我去不合适吧,”元藻觉得他的意图很明显了,他虽有无穷魅力,但她无意和小孩子搅在一起,太过吵闹。

“你现在在做什么工作?”他问,

“家庭妇女。”她答。

“我喜欢你。”他说,

我不喜欢你,这句话她说不出口,他没什么可不喜欢的,可章洵并未让她心动。

“马上你就不喜欢了。”

“喜欢上你的确是一瞬间的事情,但它会持续很久。”章洵看着她的眼睛,面前的人是清丽的,在他的环境里并不出挑,但他敏锐地感受到她身上那股温柔如水的包容,不是强大对弱小的包容,是我愿意,我想要给你怀抱,即使你是参天大树我是渺茫无名的小草,只要你需要怀抱,我便给你。一种最有力量的爱,他需要这样的爱。

她还是没答应,她深知像他们那样耀眼的人的本质——吸收爱的怪兽。他们散发魅力吸引人成为他们的信徒,激发他们的生命力,叫他们献出爱,热情,以此滋养自己。像他们这样的人是不会去爱的,爱是给予,将我的热和希望献给你,一旦爱上,他们立马就会失去所向披靡的气势和星光,由金光神像变成泥土坯子。他们每一个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自觉,章洵的自觉只会多不会少。

她年纪也不小,拿不出多余的生命去白白泼洒了。况且她也是个俗人,拿出去,是要回报的。

——作者有话说:第一次写作就得到大家的喜爱真的给我很大的支持,但其实这本书我是写另一本书的过程中突发奇想,想着随便写写当做休息,换换脑子。所以写到7章就不知道咋写了,后面的都是在强写,结果把自己写吐了。还妄想写歌体现章洵的厉害,但写歌真的门槛有点高啊,憋了好久憋不出来。倒是想出了下下本书的大纲。这章也是强写,我真的快干了……

所以后面我估计会想好具体的情节走向,写到快结束才会更新,这本书也不会太多的,十几章就结束吧,毕竟有真正想写的。最重要的是,我要出去打工了,上了班可能心情会有很大起伏,时间也不够,更新就更难了。随缘吧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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