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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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已经老了, 看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亲信终日奔波看起来比实际年纪大,这没什么。可是意气风发像是三十多岁就麻烦了, 被皇帝觉得碍眼的亲信还有好日子过吗?

宫钧当了十几年的官,慢慢升到现在这个位置。

他做锦衣卫副指挥使有五年了,比哪一任指挥使、副指挥使都长命。

宫钧不会让自己太无能,但也不会表现得太能干。

——不能让野心勃勃的下属认为自己是软柿子,踢翻了自己就可以上位,也不能让这些人认定自己是个拦路虎,有自己在就没有他们的出头之日。

老,岂不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对了还要加上病,一个为皇帝尽忠尽力,落了病根的锦衣卫副指挥使,年岁也大了,日后最多就是荣养,完全构不成威胁。

如今的情况,除非现在这位指挥使突然横死,否则他这个副指挥使的位置在本朝差不多走到头了,知道的秘密太多,将来下场估计不太好。文官可以告老还乡,锦衣卫的高职想要安安稳稳老死家中,难度颇大。

宫钧从来只把忠君挂在嘴上,那位正牌的指挥使都在整天想退路,难道他会毫无准备?

只不过比起锦衣卫指挥使整天盘算着投效哪位皇子,宫钧就显得格外无动于衷。

——因为他哪一个都看不上!

这些皇子不是无能,就是懦弱,或者自以为是。

太子倒是有点样子,但是太子的身体太差了,宫钧觉得不等皇帝驾崩,太子可能就要先走一步了。

宫钧走不了“从龙之功”的路,就只能另辟蹊径。

他要立一个大功。

不是救驾之功,是一个让齐朝皇室都要感念他功绩的大功,然后就能安心地称病荣养了。

什么功劳有这么大呢?那当然是传国玉玺的下落了!

皇帝陆璋与锦衣卫周指挥使都认定楚朝有一部分珍宝包括传国玉玺在内,是被孟戚带走了,可是宫钧不这么想。

他仔细钻研过前朝留下的史料,不止是楚朝,还有陈朝的。

陆璋认为孟戚与楚元帝君臣生隙,盗走玉玺;周指挥使觉得孟戚在楚朝初立去追陈朝皇室的时候就把玉玺掉包了。宫钧认为这些都不对,从有限的史官记载与内容详尽的楚帝起居注看,楚朝开国君臣的关系最初是十分融洽的,那些臣子虽然在朝堂上针锋相对吵得不可开交,却都是办实事的人。

而今日文官武将各分派系,但凡政敌提出什么,一律反对。俗称为了反对而反对,根本不管是否于民有利。

宫钧不是那种为官为民的臣子,但他会尊敬这样的人。

孟国师既不求名,也不要利,还深得楚元帝信重,为什么要偷换玉玺?

按照孟国师爱憎分明的性情,楚元帝杀了三公九侯之后,他更有可能去砍皇帝的脑袋而不是偷走玉玺。

所以传国玉玺的下落,应该跟孟戚没有关系。

至于锦衣卫从故纸堆里翻出来的那个知县薛庭,宫钧也不觉得传国玉玺与前朝后裔会跟这个人有关。同为江湖人,薛庭的做法不是很明白吗?看破朝局,嫌麻烦就跑了。

宫钧爱钱,也爱京城的繁华。

让他像薛庭那样跑,宫钧是万万不肯的。

他费了很大心力寻找传国玉玺,终于被他发现,上云山龙爪峰的六合寺有些问题。

此时天色已明,宫钧漫不经心地审问完了这几个江湖人,挥挥手就让人把他们带下去了,他在后院里慢慢踱步,老和尚心惊肉跳地念着佛。

宫钧停顿了半盏茶的工夫,背后汗毛也没有竖起来。

刚才的警兆,难道是错觉?

且说墨鲤在宫钧转头望过来的时候,就迅速地把孟戚的头按了下去——武林高手对不善的目光都是有感觉的,盯得久了,绝对会被发现。

孟戚自从看到宫钧,右手就忍不住动了三次,想要揍人的念头很明显了。

“稍安勿躁,有的是机会。”墨鲤忍着笑劝道。

“这人很是滑溜,跟胆小的兔子似的,一有风吹草动立刻钻回了窝里。”孟戚语气不忿。

墨鲤原本要说,兔子没有跟猫住在一起的习惯,想了想却问道:“难道他知晓你惧怕狸奴?”

“我不是……”

孟戚反驳了半句,又忍住了。

因为墨鲤替他解释了。

“我知晓,狸奴有何惧,只是不想遇到罢了。真要有深仇大恨,别说养了八只,就算在屋子里塞满狸奴也不好使。”

这话倒是没错。

狸奴而已,只要眼睛一闭冲过去,砍了宫钧的脑袋就走,谁还能拦得住?

“还是大夫知我。”

“好说了……”

其实墨鲤不太想收下这份知己默契。

墨鲤在意这个宫钧的虚实,他低声道:“既然他不知道你对狸奴的看法,养狸奴应该只是巧合。都是巧合,怎能说他动辄躲回家中,其实是胆小?”

孟戚闷闷不乐地说:“宫钧这人是官场上的油子,对欺上瞒下推卸责任这一套玩得十分顺溜。偏又脑子灵活,眼力过人,每当他觉得有危险有麻烦,就会找个理由躲开。现在他只是听说了厉帝陵宝藏,如果再抓了雍州过来的江湖人,听到‘孟戚’之名,我保证他不管传闻是真是假,会立刻抽身事外。”

“如果陆璋命令他来对付你,难道他还能跑?”墨鲤好奇地问。

“这就要看他怎么办了。”孟戚不以为然地说,“下策是装作旧伤发作,中策是借口保护皇帝进宫伴驾护卫,上策则是找出一件更大的事然后勤勤恳恳去办。说到底,不管是帝陵宝藏也好,我也罢,这都是无关朝局的小事,陆璋总会有更多的麻烦要派锦衣卫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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