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1 / 2)
傅折桂立刻就喜欢上了这只小猫,急问张婶,“这只小猫是怎么回事?”
张婶慌忙的摆手,“你不会想养这只猫吧,它的眼睛那么怪,大家都说它容易招惹不干净的东西,劝我把它丢掉呢。咱们一个村住着,我可不能害你。”
什么招惹不干净的东西,明明是基因变异而已。“没关系,我不怕。”傅折桂过去把小猫抱了起来,小猫柔柔的,软软的,她的心都要被萌化了。
那只小猫感觉到温暖,伸出舌头舔了添她的手掌,更是可爱异常。
“寄云姐,我这只猫就叫小姐,猫小姐,你看怎么样?”傅折桂嘻嘻的笑。
朱寄云瞪了她一眼,“谁管你的猫叫什么。”
“那可不行,我的猫以后还要去找你的猫玩的。”傅折桂笑的更开心了。
回到家里,周氏也有点诧异傅折桂怎么抱回来这么一只奇怪的猫,甚至有点怀疑她被人骗了。
“娘,这只猫没问题的,你看,它长的多漂亮。小姐,是不是?”她摸着小猫的头道。
“一只猫,还叫小姐,难道你是伺候它的丫鬟啊!”周氏更不满意了。
呃……傅折桂有点迟疑,她刚才就顾着跟朱寄云开玩笑了,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过转瞬,她就释然了。在现代,那么多养猫、养狗的不都自诩是铲屎官,心甘情愿的伺候他们的猫皇上、狗主子,她也没什么特殊的啊!
穿到古代了吗,自然要入乡随俗,伺候她家猫小姐了,“谁让你这么可爱呢,是不是,是不是。”傅折桂用手指挠着小猫的下巴,小猫立刻舒服的眯起了眼,扬起了头,一副十分享受的模样。
周氏看的直摇头,她怎么觉的傅折桂和离以后,变了很多,不会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想到这些,她也不忍心拒绝傅折桂了,若是这样她能开心一点,那就这样吧。
就这样,这只叫小姐的白猫正是在傅家安家落户。小猫太瘦弱了,根本没办法去抓老鼠,傅折桂就找了一户刚生过小牛的人家弄了点牛奶给它喝。
慢慢的,小猫越长越胖,皮毛越长越光滑。当它蹲坐在那里,用它那一蓝一黄的奇异双眼看着你时,俨然已经是一个优雅小姐的模样。
连朱寄云都称赞,傅折桂这名字取的妥贴呢。
至于朱寄云抱回去的那只猫,不知道是伙食太好了还是抓老鼠的本事太强,越长越大,越长越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圆滚滚的猫胖子,跟公子是一点边都不沾。
这只猫胖子最喜欢的就是卧在窗前的太阳底下晒太阳。傅折桂看着它懒洋洋的模样,十分怀疑它还能不能跳的起来,若是跳都跳不起来,还怎么抓老鼠。
显然,她的担心是多余的,朱家自从养了它以后,再也没见过老鼠的踪影。
五月初,整个文王县的人都在准备着过端午的事情。
景朝的端午习俗并不是因为纪念屈原,而是纪念另一位人物,孝女曹娥。相传曹娥的父亲不慎溺于江中,江水又急又猛,家人根本找不到他的尸体。
古人都相信入土为安,若是让他的尸体漂在江中,那么他一定会称为孤魂野鬼,凄凉异常。
曹娥当时年纪十四岁,为了找到父亲的尸体,日夜在江边哭号。过了十七天,也就是五月初五端午这天,她忽然投江。五日后,抱出父尸。
后人感其孝义,为其兴建曹娥庙,每年的五月初五,称为端午,举行一系列活动祭奠她。
时至今日,文王县流传下来的风俗主要有三个。一个是在门前插艾草、菖蒲,艾草代表招百福,菖蒲方士们称它为“水剑”,也叫“蒲剑”,可以斩千邪,门前挂这两种东西,就寓意招福驱邪。
第二种风俗,自然就是吃粽子。从古至今,我大中华的饮食文化源远流长,几乎任何东西,都能跟吃挂上关系,端午自然也不例外。
至于第三个,则有点特殊,那就是放风筝。文王县的百姓认为,放风筝能把一冬的晦气、邪气放走,让他们更好的迎接接下来的日子。
因为是在夏初,百花齐放,天气不冷不热,大家都愿意出来活动活动,这种放风筝又引出另外一种含义。
想想啊,无数青年男女,平时根本没机会见到,这时却可以在草地上远远的见上一面,甚至有缘分的话,还能说上一句话,这还不是春天的气息吗?
就因为如此,这项活动远比其它两项更让青年人喜欢。没等到端午,郊外的山坡草地上就已经开始出现三三两两放风筝驱邪的人。
这种活动,朱寄云跟傅登科怎么能放过。早早的,朱寄云就约了傅折桂一点去放风筝。
傅折桂也是叫苦不迭,目测到了那里,她又要被撒一大波狗粮,她能不去吗?
当然不能,五月初三,天气晴朗,万里无云,傅折桂跟朱寄云一起来到一处名为琼花坡的地方。
琼花坡因长着许多琼花而得名。每到这个时节,琼花开放,琼花坡便成了花的海洋。
琼花花大如盘,洁白如玉,不但美丽,还有一种特殊的含义。它周围那九朵花是不孕花,簇拥着中间两朵两性小花,就如同众星捧月一般,让人浮想联翩。也因此,琼花被文王县人称为爱情花。
这个特殊的节日,琼花坡自然是大家放风筝的最好去处。
傅折桂跟朱寄云到那里的时候,那里已经聚集了很多人,热闹非常。甚至,周围还有一些卖小吃、首饰的小摊位,更把这里弄的跟集市一样。
朱寄云看了不喜,就带着傅折桂往山坡下面走。
越走,花就越少,人也越少。等到到了山坡底下,干脆一个人也没有了。也是,大家来放风筝,站在这里,风筝还怎么飞上天去。
朱寄云却不管,非要在这里。
傅折桂其实也不想放风筝,就四处打量,看有没有好玩的地方。远远的,她看见另一处有一个池塘,就叫朱寄云去那里。
原来山坡另一边有一条小河,那条小河汇集成了这个池塘。池塘不大,只有三十米大小,里面全是刚生出的莲叶,真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这个地方好,折桂,还是你有灵气,竟然能发现这种地方。”朱寄云就如同得到糖果的孩子一样,围着那池塘转转去的,一会儿摸摸莲叶,一会儿撩一点池塘里的水,玩的不亦乐乎。
傅折桂没有她那种兴致,把随身的篮子打开,她从里面找出一块花布铺在草地上,然后拿出粽子、桑葚等东西摆在上面,准备来一顿丰盛的野餐。
摆好了东西,她坐在草地上,背靠着琼花坡,往对面望去。那里也是一个山坡,只不过比这面高了很多,也陡了很多。那座山坡由山石跟黄土组成,上面只有稀稀疏疏的一些灌木,跟这边的琼花坡一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只隔了这么一道浅浅的峡谷,竟然就如同成就了两个世界,不得不赞叹造物主的神奇。
“妹妹。”傅登科一袭白衣潇洒自然,当真称得上琼花王子。在他的旁边,还有一个穿着青衣的书生,面如傅粉,唇红齿白,当真是一个风流少年。
“妹妹,寄云,这是我原来的同窗,名叫邓生。邓生,这是我妹妹傅折桂,这位是朱小姐。”傅登科指着两边的人互相介绍着。
邓生给傅折桂、朱寄云纷纷抱拳施了一个礼,“傅小姐好,朱小姐好。”施完礼,他还特意打量了傅折桂两眼。
傅折桂还了一个礼,有些好奇这个邓生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古代人都很重礼吗,他怎么这么看自己。
傅折桂的眼神不闪不避,邓生有种做什么事被抓住的感觉,立刻收回了视线,脸也染上了一丝红晕,更衬得他面白如玉。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