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不是,”梁思喆把红酒倒入高脚杯内,察觉到许云初在等着他接下来的话,他把酒瓶放到桌上,看着她的眼睛坦白道,“好吧,是曹烨。”
“哦,曹修远的儿子。”许云初见怪不怪,“所以只是因为曹修远对你有知遇之恩,他的祖祖辈辈十八代,往后只要有事求你,你全都打算包圆儿了是不是?”
“好了,别生气了,这件事情是我考虑不周,”梁思喆把调好的酒推到她面前,上半身俯下,手臂撑着桌面上,看着许云初的眼睛安抚道,“把这杯酒喝了,然后我开车送你回家休息,等你倒完时差我们再谈这件事。”嗓音低沉,犹如蛊惑人心。对付媒体他有一套,对付许云初他另有一套。
他的语气太过温柔,许云初纵使再对他免疫,这时也发不出脾气了,支起胳膊肘揉着太阳穴道:“思喆你什么时候才能不这么任性?”
“这是最后一次。”
“这句话我究竟听了几百遍?”许云初苦笑。
“你要真想知道,今晚我熬夜给你算出来。”
“装乖吧你。”许云初头疼道。她低头静默几秒钟,像是在想什么,片刻后没办法地摇了摇头,拿起梁思喆调好的那杯酒,在他的视线里仰头喝下去。
她拿梁思喆没办法。
这一点,圈内人和看客无人不知。
第7章
夜色浓重,街上人车稀少。
在曹烨看来,这个时候的北京是最招人喜欢的。街道安静,乌泱的人潮散去,城市显现出原本的轮廓,厚重而傲慢。
曹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车撂在了苏卅,打算明天再让司机开回来。“去哪儿”这个问题还没在脑子里想清楚,两条腿似乎就先于大脑做出了决定。
他意识到自己在往茵四街走。那条闭塞的窄街上有他开的一家酒吧,自打三年前开业,到现在还没盈过利,一直都是亏损状态。事实上,他就没指望它能赚钱——否则谁会傻到在那个犄角旮旯的死胡同里开一家地下酒吧,这选址就明摆着不想被过多人注意和叨扰。
酒吧的经营者黄莺,前两年还时常为经营不善而愁眉不展,在意识到曹烨根本不在乎它亏多还是亏少之后,黄莺真的就像曹烨说的那样,由着它野蛮生长了。
嘿,还别说,在黄莺放开了手脚随它赔钱玩儿蛋之后,这酒吧居然歪打正着地发展出了那么一丝丝招人喜欢的影子。
荒诞,孤立,自暴自弃,那些着迷于独立电影的电影人和导演系学生们都喜欢这儿。一时间,它居然亏损得没有以前那么厉害了。
行吧,那就去看看,反正也好久没过去了。
离茵四街不到两公里的距离,曹烨一路慢悠悠地走,走到目的地也不过半个小时。
被做成火焰效果的“烧”字立在窄街尽头,如果有路人误打误撞闯入这条不打眼的死胡同,想必会觉得摸不着头脑。
这间叫“烧”的酒吧建在地下,凑近了才能瞧出入口的端倪,若想进入酒吧,还得先走过一条狭长的、昏暗的旋转楼梯。
用黄莺的话来说,这楼梯长得让人怀疑人生。
用那些导演的话来说,这楼梯真他妈的适合拍长镜头。
曹烨听到地下酒吧传来隐隐约约的乐声,像是谁在唱崔健的《一块红布》。
“这个感觉真让我舒服
它让我忘掉我没地儿住
你问我还要去何方
我说要上你的路”
他模糊地辨认出那人唱到了这几句歌词,这歌儿真够老的,不过,够劲儿的东西永远不会过时。
他摸出手机,给黄莺打了个电话。嘟嘟声响了好一会儿,那边也没接,估计现在正忙。
曹烨低头从屏幕上调出聊天页面,给黄莺发了条消息:“钥匙。”然后就把手机揣回兜里,在路边找了条木长椅坐下,仰头靠在椅背上,阖上眼皮,听着从地下传来的若隐若现的旋律。
——
“黄莺姐,再喝一杯嘛。”
“不喝了不喝了,”黄莺低头看着手机上半小时前发来的消息,从高脚凳上跳下来,“老板找我,我得失陪了,你们好好玩吧。”
“曹总过来了?”桌上的人都抬头看她。
“是啊,乌托的钥匙是不是在你们那儿?先给我,回头你们要用的话再来找我拿。”
“哦,在我这。”一个男生从兜里掏出钥匙,站起身伸长胳膊,越过桌子递给黄莺,“曹总今晚怎么这么晚过来?”
“我哪知道?”黄莺接过钥匙。
“不会因为《至暗抉择》那事睡不着吧?”斜对面有男生笑着说。
围桌而坐的学生们附和地起了一片笑声,那男生旁边的女生拍他的胳膊:“乌鸦嘴。”
黄莺已经走到了楼梯处,闻言回头笑道:“担心你们自己的片子去吧。”
黄莺用手撑着凹凸不平的墙壁,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上楼梯。
地上地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外面清净安宁,跟酒吧里喧嚣嘈杂的氛围截然不同,黄莺深深吸了一口气,拐出楼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长条木椅子上,仰头睡着的曹烨。
以及坐在木椅子另一头的,跟他睡得一样香的流浪汉。
真是奇景。黄莺走过去的几步路忍不住想笑。
她站在两米开外的位置欣赏这副画面——昏黄的路灯下,从里精致到外的花花公子和一身落魄的流浪汉分别坐在木长椅的两端,两人连姿势都一样,大腿分开,手臂交叠在小腹处,头仰靠在椅背上。这画面居然有种奇异的和谐感。
黄莺扑哧笑了一声,举起手机,镜头对准两人,按下拍照键。
闪光灯亮起来的瞬间,曹烨的眉头微蹙一下,随即抬手遮了一下眼,刚睡醒,嗓音有些哑:“干什么啊?”
“嘘——”黄莺立刻在唇前竖起食指,然后指了指他旁边的流浪汉,用气声说,“别扰人家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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