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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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才1米71,不算魁梧,看他的体型和病史,应该也不算敏捷灵活的那一类。凶手在持有凶器的情况下,还需要对其下药。”明恕道:“这符合凶手为女性的一般特征。”

邢牧说:“我也倾向于相信凶手是女人。在大多数命案里,暴力犯案的更多是男性,而女性由于体力、心理等原因,不少选择下毒下药。”

“凶器与被害人颈椎的伤情也是一方面。”明恕站起来,眉心很浅地皱着——这样的神情令他看上去严肃而冷静,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意思,“凶器较细,但这种‘细’仅是对我们来说。如果凶手是女人,可能她认为这样的粗细正好合适。”

说着,明恕蜷缩起右手手指,做了个握棍的动作,“凶器如果有这么粗,我们倒是能够挥舞自如,但对女人来说,或许就太沉了,反倒碍事。”

易飞想了想,“连续击打十二次,要么是泄愤,要么是确定被害者死亡。照你这么分析,凶手是女人的可能确实不低。”

“但也不排除凶手是较瘦弱的男性。”明恕并不把话说死,控制着讨论的节奏,食指在桌上磕了两下,“现场有没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

肖满叹了口气,“现场被破坏得比较严重。”

“没事。”明恕转向周愿,“你们技侦今晚辛苦一下,排查科普游乐场外各个路口的监控,重点放在7月2号晚间8点之后。”

周愿负责视频、图侦、网络这一块,任务量大,担子也重,平时不怎么开口,文静得像个女生,长相也偏秀气。

“好的。”他沉沉地应了一声,说完收拾起摊在桌上的资料,起身向门口走去。

明恕了解他的性格,不拦他,继续主持会议。

此后,邢牧又补充了一个差一点被遗漏的信息——死者手臂与背部的伤为撞击所致,死者在遇害之前,很可能与凶手或是别的什么人发生过肢体冲突。

不久,dna比对那边来了消息,被害人的dna信息未被存档,无法确认身份。

“那就只能挨个排查失踪人口了。被害人死于7月2号晚上,今天已经是6号。与他关系亲密的人很可能已经报案。”明恕朝易飞挑了挑眉,“先确定尸源。”

重案组查案效率极高,明恕交待完之后,各人便回到岗位上,自司其职。

明恕独自待在小会议室里,详细查看尸检报告,眉心在不经意间越皱越紧。

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非因为苦恼,亦非因为案情过于复杂。

向属下布置任务或是向上司汇报工作时,他那一双英挺的眉时常是微蹙着的,这恰好综合了他唇角自然上翘的幅度,显得稳重而可靠。但周遭无人时,眉间的那几缕褶皱就会渐渐加深,思考得越专注,眉头拧得便越紧。

不过,专注归专注,若是有人靠近他的“领地”,他仍是能够立即发现。

并不明显的脚步声愈近,最终停在小会议室门口。明恕立即将视线从尸检报告上移开,与出现在门边的人四目相对。

萧遇安未穿警服,着一件烟灰色衬衣,下穿西裤皮鞋,衬衣上部开着两枚纽扣,衣领衬托出锋利的锁骨与修长有力的脖颈。

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那种从眼神、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

“萧局。”明恕站起来,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

萧遇安目光温和,款款步入,将纸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给我的?”明恕分开纸袋,明知故问。

萧遇安笑了笑,“对着尸检报告加餐,是不是为难你了?”

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温度刚好,还有一杯拿铁咖啡,冰块尚未融化。

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眼梢往上一弯,“谢谢老板。”

萧遇安声音醇厚,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老板?”

“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彻底舒展,合着那张俊俏的脸,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

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

因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皮肤偏白,即便面无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但对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稳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他用皱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

不过面对萧遇安时,就另当别论了。

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

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打从记事,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

萧家孩子多,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还有个同龄堂兄弟,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明家子嗣却不多,他是独生子,堂亲表亲也没几个,成天看着萧家热闹,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却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

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树上,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

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张开双手,“慢慢下来,我护着你。”

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但对小孩子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他看看萧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树下那个哥哥,个子那么高,像巨人一样——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就觉得对方是巨人,这不礼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奋力接住他之后,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

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从此,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萧遇安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

萧遇安带他骑车,教他读书写字。萧家家教森严,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好的坏的,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

他黏萧遇安,依赖萧遇安,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

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茶饭不思,每天蹲在萧家门口,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萧遇安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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