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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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麻绳是被火烧开的。

“提取到完整足迹了吗?”蓝巧问。

痕检师遗憾地摇头,“现场足迹已经被破坏,就连洪传飞的足迹都提取不到。”

蓝巧走到军火库外,仔细看着面前的泥地。

如果洪传飞没有撒谎,那就有两种可能,一是邱岷自己用火烧掉了麻绳,然后逃掉了,二是在洪传飞离开之后,一个神秘人出现,将邱岷带走。

第一种,照洪传飞的说法,邱岷被绑得极紧,根本没有办法独自脱身,而万一真的脱身,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要清除地上的痕迹,是要去做什么事吗,比如向洪传飞复仇?

逻辑上不大说得通。

第二种,神秘人为什么知道邱岷在丫头山里,又为什么要将邱岷带走,邱岷被带走时是死是活?

10月14号,邱岷的手机在首泉镇被使用。那个点外卖的人就是从军火库将邱岷带走的人?

根据已有的线索推断,后一种可能显然比前一种可能大。

那人能够清除军火库里的痕迹,但要将邱岷带走,就很难将所经之处的所有痕迹都抹除。

然而前阵子降温降雨,雨水已经将泥土里的痕迹全部冲刷干净。

难得追踪到的线索忽然断了,蓝巧深吸一口气,神色变得凝重。

在洪传飞没有撒谎的前提下,这已经不是一起失踪案了,带走邱岷的人到底有什么目的,又为什么出现在首泉镇?

邱岷不仅被洪传飞这样的店家记恨,还被别的人“惦记”?

蓝巧闭上眼,难得地有种抓不到缰的感觉。

返回去想,洪传飞撒谎了,那……

也不对,洪传飞撒谎的收益点在哪里?

没有。

如果洪传飞寄希望于通过撒谎脱罪,那在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还不充足的情况下,洪传飞完全不用交待4号将邱岷劫至丫头山的事。

现在可能性最大的,就是在洪传飞离开后,有人带走了邱岷。

“巧队。”申澜从军火库里出来,“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做?”

蓝巧想了许久,叹气,“我去和明队沟通。”

隆成路三段,“虾宝宝”大门紧闭,从玻璃墙往里看,店里的时间就像忽然凝固了一般——桌上的剩菜无人收拾,苍蝇正在乱飞,一些椅子倒在地上,还未来得及搬进厨房的菜已经烂了,活虾和活鱼有的从水箱里蹦出来,有的还在挣扎,有的已经不再动弹。

“虾宝宝”曾经是隆成路的名片,就在过去不久的夏天,它还是这条街上人气最旺的地方。

住在隆成路的人,几乎都到“虾宝宝”吃过饭,和老板老板娘搭过几句腔,即便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也知道他们长什么样。

现在秦雄和黄汇都死了,还死得那么吓人,一同遇害的还有他们的女儿和准女婿,八卦登时传遍了整条路,人们既害怕又兴奋地谈论着秦家,从秦家的买卖说起,说到那不务正业的大女儿,又说到那成绩优异却性格古怪的小儿子,话题越扯越远,甚至说到了早已去世的秦家父母,好似个个都成了侦探,恨不得马上就分析出秦家和谁结了仇。

这些八卦确实能够给警方提供帮助,很多案子的突破点就是摸排时“聊”出来的。

明恕亲自守在隆成路,指挥走访和监控查找。

案发当天下午,黄汇被公共监控捕捉到两回,神情显得有些紧张。晚上10点58分,秦可与于小海出现在齿轮厂老小区附近。秦可身上的衣服与遇害时一致,于小海穿的是一件驼色小外套和修身牛仔九分裤,两人行色匆匆,周围没有行为怪异的人。

“只有于小海一个人被脱掉了衣服,而现场没有这些衣服。”明恕说:“在以往的案例中,凶手如果切割下了被害人的器官,或者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往往会以‘战利品’的形式将其带走。但黄汇的身体碎片散落一地,凶手做了切割的事,却没有带走任何一块碎片,而是带走了于小海的衣服,这是什么心理?难道于小海的衣服上,有暴露凶手信息的东西?血?还是别的什么?”

此时,他正待在隆成路派出所临时准备的房间里,这远比不上重案组办公室的地方算是一个“前哨班”。

萧遇安单手撑在明恕的椅背上,“这次的现场很杂乱,难以理出清晰的逻辑联系,说不定是凶手故意为之。”

明恕转过身,“那不就跟吕晨赵思雁的案子一脉相承?”

萧遇安低头,“‘一脉相承’这个成语用在这里是不是不太合适?”

“是吗?”明恕想了想,“我念书时语文成绩就不好,会说成语已经不错了,别杠好吗萧局。”

萧遇安手掌压住明恕的头顶,温声说:“这都叫‘杠’啊?”

明恕甩脑袋,“再杠下去你就是杠精了!方远航都没你能杠!”

闲扯了几句,萧遇安将明恕的外套拿起来,“去秦可家里看看。”

明恕会意,“秦英曾经住在5-8,但5-8没有任何关于秦英的痕迹,秦雄夫妇是彻底将他的存在抹干除净了。秦绪甚至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个小叔叔。不过照黄清的意思,秦可与她关系不错,秦可说不定在与她的相处中,得知秦英的存在。”

“秦绪秦可都与正常的同龄人不同,但秦家这个家庭表面上看并不是什么奇葩家庭,是什么造成他俩如今的性格?”萧遇安说:“秦绪先不论,秦可如果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些什么,那她家里,说不定藏有关键的线索。”

第95章 为善(15)

秦雄与黄汇给秦可购置的房子有一百五十平,四室两厅,对一个年轻的单身女性来说,这已经是非常宽敞的住处了。

痕检师做过室内勘察,屋里的足迹比较单一,只有黄汇、于小海的足迹,以及一组陌生足迹。陌生足迹来自钟点工陶姐,工作记录以及楼里的监控显示,在案发前一天,她才到秦可家做过一次大扫除。

“说是给女儿买的房子,但这房子处处都显示着秦雄黄汇的控制欲。”明恕戴着手套鞋套,认真观察着各个房间,“这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着的是黄汇,并不是秦可。不过房子购置于五年前,五年前秦可只有16岁,年纪太小,倒是可以理解。但这样的装修……”

仅看装修的话,绝对无法看出这是一个二十来岁女孩的住处。

从客厅到卧室,到书房,到厨卫,走的全是部分中老年喜爱的华丽大气风,色彩混乱,不中不洋,乍一看像城乡结合部新盖的婚房。

“秦可现在21岁,已经是独立的年纪,但吃穿用度,样样都靠父母,连自己住的地方,也不能选择自己喜欢的风格。”萧遇安说:“秦可这些年表现出来的‘混账’,倒也有迹可循。”

客厅的电视罩着喜庆的大红装饰布,遥控器被扔在茶几抽屉的最里面,茶几上那附庸风雅的木质茶具摆得归归整整,上面有薄薄一层灰。

明恕说:“看来秦可很少待在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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