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2 / 2)
“你先给我捉一只野鸡回来,我要煮一锅猪肚鸡肉粥,鸡要肥一点的。”
闹闹蹭了一蹭她的脚,箭一般离弦而去。
“我让驹驹送我到竹林砍竹笋。”狗蛋自告奋勇,
“可惜了这满山遍野已经红得发黑的野葡萄,要是能酿成酒,该多好喝呀。”
清洗猪肚的伍再奇熟练地把猪肚子翻过来,先用盐巴搓一道,然后找出花生油再搓三道,最后冲洗干净。
杨云霄有意见了:“这个东西臭烘烘的,小霓怎么知道可以吃?肯定是你教的!”
伍再奇大声告状,“小妮,杨云霄说了,这个东西臭烘烘的,让你别吃。”
“胡说。”云妮不乐意了,“猪肚性味甘、微温,入胃经,可以补需损,健脾胃,最主要是十分好吃。”
伍再奇建议,“这个猪肚大,一半煮粥,一半爆炒吧?”
猪肚里面有半截叫肚尖的,十分厚实,用来爆炒再好不过,驹驹曾经尝过,它在旁边小声对云妮说,“我要吃……”
笑眯眯摸了驹驹一把,云妮说,“没有问题,给我驹炒一碟。”
驹驹自忖声音小,却瞒不过杨云霄,他竟然在一段高亢的女高音歌声里,准确地捕捉到驹驹细若蚊呐的神识波动,他气急反笑,在识海里对伍再奇说:
“你把我小霓带歪不算,连她的灵兽也带得兽不像兽。”
伍再奇淡定得很:“我把你带得更加歪你又不说?我就没见过,哪个人几百岁了还沉迷于电影这种虚拟的世界不可自拔。”
杨云霄:“……”
吃饭的时候,伍再奇刚刚端起碗,杨云霄迅速把伍再奇换走,他不管在识海里跳脚的伍再奇,自己挟起一块油爆肚尖放进嘴里。
“大师兄,这一碟菜放了姜你也吃?”云妮舀了一碗肚丝鸡肉粥给他,“吃这个,我特意少放了姜。”
杨云霄不置可否,他把这一块泛着油亮光泽的肚尖放进嘴里,一股脆嫩鲜香瞬间占据了他的味蕾,而且,随着他的咀嚼,这一块肚尖似乎越嚼越香。
他逐渐加快了夹菜的速度,嘴里还疑惑问道,“这么好吃的东西,御兽峰的厨子们怎么从来就不写进菜谱?”
“你不是嫌这个东西臭烘烘?”云妮也慢条斯理地吃起来,“他们哪里敢给我们吃这些?他们肯定自己私下吃了。”
杨云霄对驹驹说,“杨驹驹,回去之后,你记得提醒我,让他们在菜谱上加上这一道菜。”
“你一个活了几百年的人,还不如龟仔爹这个活了二十年的人会吃。”杨驹驹壮着胆子怼杨云霄。
——龟仔爹?
云妮想了一下,才知道驹驹说的是伍再奇,她笑得不行。
在溪边这个老根据地吃完早餐,晨曦里的霞光喷薄而出,照在雾气氤氲的小溪边,周遭的一切立时被渲染得如梦如幻。
大家摸了摸鼓鼓胀胀的肚子,觉得太饱了,都不愿意动弹了。
今天的早餐,不但那碟尖椒爆肚好吃,那一锅鸡粥也实在不错。
米是上好的玉灵稻,猪肚切得像丝,鸡肉是鲜甜的野鸡,还加了一把藏在洞里的干菌子,最后撒上一把溪边长得郁郁葱葱的野葱,再用一个浅绿色的小碗盛上来,真真是色香味俱全。
“呃……”杨云霄打了一个饱嗝,“没想到这种闲云野鹤似的生活也十分不错嘛。”
他身为御兽宗的大弟子,这一辈子倒有大半的时间是在修炼,最近几年,又尽是在路上奔波,何曾有过这么闲适的日子?现在认真想来,倒像是从来没有好好享受过一般。
“回去之后,我们到下捡仙河吃留影鱼吧?”云妮心中一动,“我十八岁生日宴会上,那个留影鱼端的是十分鲜美。”
“好。”杨云霄温声对她说,“我小霓要去哪里,师父自然就会带你到哪里。”
云妮一愣,“你呢?你不去?”
“回去我就要闭关了。”杨云霄十分怅然,“我耽误了修炼的时间,日后说不定连那个好吃鬼都打不过。”
他从小就跟天剑宗的萧昊天不对付,萧昊天虽然是有名的吃货,在修途上吊儿郎当,但人家是双灵根,随便练练就可以追上他。
这一次,天剑宗偷袭御兽峰的人里并没有这个好吃鬼,估计是又到什么地方找好吃的去了。
收拾好东西,狗蛋有点依依不舍,他早已经知道,就是这个洞风干的肉把他养大。
他再次检查了一下风口处那一条条吊起来的野猪肉,还有地上晾晒的竹笋,才从洞里走了出去。
这些竹笋在竹林里多得很,一根根粗壮肥胖,他挖了不少,云妮放一部分到伍再奇的戒指里,打算带到宁城,或晒干,或做成酸笋,都是极好的。
她还把一部分切开晾在风口,下次他们来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第七百九十八章 桃花小潭
第七百九十八章 桃花小潭
(二更)
大家走到小溪边,正待骑上驹驹离开这里,云妮不经意地回头朝飞龙山看过去。
雾还没有散尽,它们若隐若现地缠绕着这座至少有一千米高的飞龙山主峰,这时候,一阵风吹过,那些乳白色的白纱渐渐稀淡,直至露出苍翠峭拔的山峰。
“那上面有一个洞。”云妮拉了一把杨云霄的袖子,“就在竹林旁边,在那个洞里我得了大约一碗的万年钟乳,这些年,我冲关的时候,就喝上一二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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