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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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不休的自私鬼。

没法劝,也没法同情,更没法可怜。

我只是觉得遗憾,当我所知道的,所有人都在为她殷切的付出,希望她灿烂自在活在没有少年时阴影的天空下,任她摘取世间曼妙的果实的时候,她却从没有发自真心的珍惜过,被爱的孩子,才能随便奢侈地挥霍着爱。

她可以随便抛弃的,却是像我这样出生平凡的普通人,那样羡慕、那样渴求、那样仰望的人生啊。

的确,她可以在能回头的时候却不回头,用死来在所有人心中留下最美好的年华。

我想这或许能够传为执着爱情的佳话,也让宋致宁一生都不得不永远记得她,可我如果我是她的朋友,永远永远也不会原谅这么自私的她。

但我并不曾真的讨厌过她,甚至可怜她,所以我选择为她隐瞒。

然后擦去眼角,那颗唯独为她流下的眼泪。

那是本不必被提起的眼泪。

那天过后,我很快把和白倩瑶的聊天记录藏在了柜子的最深处,从此后都没再打开。

毕竟死死活活,人世依旧如昨,与我而言,收钱办事是职业道德,我能做的,只有永远永远保守所有我听到的秘密。

包括对程忱,我也从来没有透露过半句,有关于过去在医院,宋致宁对我说的所有掏心窝子的话,更别提白倩瑶那一字一句、口口声声的昔日情谊了。

这些话我藏了大半辈子。

一直到三十五年后,我和老三结婚三十周年,环游世界一周旅游回来,早已去医院走过一遭的儿子告诉我说,宋叔叔已经罹患肺癌,而缠绵病榻多月,只得又匆匆赶到医院去探望宋致宁那天,才得以又一次回忆起来。

我明白,那将是故事的终点了。

我和老三老胳膊老腿经不起跋涉,好不容易刚走进医院,便迎面撞到从香港飞来的大钟太太——也是我和程忱共同的朋友,陈昭,她大概是专程赶来,行色匆匆,若不是我及时喊了一句,险些便没注意到我。

瞧见她被一儿一女搀扶着仍摇晃的脚步,难掩哭得通红的眼,我心中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某种有关于生老病死的预兆。

这么多年的好友,从有些畏惧又觉得他高高在上的阔少,到保守秘密的商业伙伴,到承蒙程忱在其中宽容搭桥而成为的朋友,终究还是走到了先我们一步离开的时候。

但是出乎意料,病房里,宋致宁的状态倒是很好。

虽然他因为化疗掉光了头发,不得不戴着一只针织帽来维持“帅老头”的底气,整个人也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两颊都凹陷下去,但是有有程忱一直陪护着他,一天三顿不带停的做着营养餐,耐心地给他汤汤水水都喂下去,所以精气神倒还爽利着。

瞧见我们这群老朋友来,还颇有耐心地聊了大半个小时。

程忱一直在旁边看书,偶尔搭上两句话,不算活跃。

可他那瘦得经脉毕露的手,总紧紧攥着她的。

程忱被他闹得翻书都不利索,便忍不住伸手去拍他的手背,“致宁。”

“嗯。”

他很无辜地应一句,又指指自己手背上诸多未消的针孔。

“天天打针,桑桑,可疼了。”

年纪一大,反倒像是孩子似的,程忱一向拿他没办法,叹了口气,只能任他去。

他便这么轻而易举的开心起来。

这期间,我和宋致宁始终没有单独说过话,直至老三因为我家女儿的一通电话被叫出门,程忱也拐到外头洗手间那去涮洗食盒,他才一改方才的随性健谈,只沉默着,交给了我一把银行保险箱钥匙。

看得出来是白色,但是因为上了年岁,外表都有些斑驳。

我问他:“这钥匙给我干什么?”

他说:“我这辈子不会开了,但总觉得,让它一辈子不见天日,不好。”

至于为什么交给我——

老三从外头探进头来,满脸为难地喊我:“柏茜唷,女儿说咱外孙发烧给送医院了,你说,这要不等下就去看看?”

我看了看掌心的钥匙,抬眼,又看向他,“好,待会儿就去吧。”

那天是我最后一次见宋致宁。

离开病房时,原本以为见惯生死的我,竟然一直在哭,忍不住的抽噎,我说不明白为什么,可是眼泪来得又急又凶,分明是这么大的人了,我却几乎没能控制住情绪,闹得老三这小老头急得不行,一个劲地哄我说是不是太辛苦了、要不就不去看外孙了之类的浑话。

我没法跟他解释那些,只是匆匆带着钥匙去了趟银行。

银行的负责人帮我打开那尘封了三十多年的保险箱,里头空荡荡的,唯独一块洁白手帕的中央,躺着一颗纽扣。

校服上的第二颗纽扣。

少年时,校园里总传着这样悱恻缠绵的爱情故事,说这纽扣对着心脏的位置,给了谁,就把心给了谁。

多好笑啊,谁会相信这种俗透了的传说?

可我还是攥紧那颗纽扣,在银行工作人员和老三诧异的注视下,终于嚎啕大哭。

我在哭谁?

哭宋致宁,哭程忱,还是哭早已辞世多年的白倩瑶?

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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